6月3日,前寶順罷工會員大媽與勞服中心連絡,談到妹妹在新竹工業區的崧智科技被裁員,資遣費又要分期給付,整個崧智科技被裁員工的抗爭,就從這通電話開始了。
崧智公司因營運虧損,於99年5月間對員工要求6月之後「留下來的人要減薪20%,以後每月發薪日不確定,並且以後常常會實施無薪休假」;不願意的人可以領五個基數(月平均工資)的資遣費離開,資遣費將於六月連同五月份薪資一併發放。
被裁的十二名員工中,年資都在十年到十五年上下,本來依據勞基法,以年資十三年來說,至少要領10個基數,另外還要補足預告工資。但是員工一方面不了解勞基法的規定,一方面體諒公司困難,又不願意減薪,就選擇同意公司的資遣方案。
那知道,公司等員工同意後,又改口說資遣費要分期付款,讓員工有碰到詐騙的感覺。況且中年失業,資遣費又不能馬上領到,對員工家庭生計來說,簡直是雪上加霜。
兩年來,員工為了共體時艱,經常每個月都有四到八天的無薪假;現在公司又宣稱要減薪兩成,員工認為這樣的薪水無法生活,不如求去。以鄧姓員工來說,原來的薪水是兩萬三千多塊,家裡的父母都要靠她;一旦減到一萬八,根本過不下去。
被裁員工因為不同意分期付款,而且對公司以「先要人簽字同意資遣,再改口資遣費要分期」手法,深感不滿,要求回到勞基法規定,於是向新竹縣政府申請調解。但是六月廿五日的調解會,仍然沒有結論,待資方於七月九日回復;七月九日,公司不但沒有正面回應,甚至在文字上以「創造性模糊」來否認資遣的事實,形同規避雇主解僱員工的相關責任,並意圖使員工變成「自動離職」、失去領取失業給付的資格。
經過兩天的溝通,十二名會員決定「官司和抗爭同步進行」,抗爭如果先成功,官司就撤回;如果抗爭沒結果,大家準備找新工作了,就慢慢等官司的結果。但是打起官司,花錢花心神,而且就算贏了,資方還可以上訴;又怕公司沒什麼資產,不然就是設定抵押光了,造成勞方勝訴也拿不到錢。
七月十三日,在本中心的協助下,崧智科技被裁員工前往縣政府陳情,要求縣府進行勞動檢查。縣府當然先不去檢查,而是再排一次調解會。自救會並且做好準備,一旦調解又不成立,就要北上勞委會。二十二日,雙方再度調解,才達成方案:1.資方給付的款項,加入之前被迫無薪休假的工資補償,十二名爭議員工各有五、六萬元;2.前述款項連同資遣費,以勞基法最低標準打八折計算;3.全部金額分六個月給付完畢;4.資方確認勞方離職的原因是公司基於勞基法第十一條「虧損或業務緊縮」的事由資遣。
對於這個結果,自救會會員大體上還能滿意:其實大家之前也體諒公司困難,願意只拿五個月資遣費,主要是後來公司近似詐騙的手法讓大家很不高興。這個例子也再度證明了:寫十頁起訴狀,不如寫五張白布條。
勞動黨桃竹苗勞工服務中心通訊(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