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亞工程師的過勞死,只引起了台灣社會對工人過勞問題的短暫關心,剩下來的恐怕只有逝者家屬爭取職業災害認定的孤獨奪鬥。在此我們向家屬表示哀悼之意,以及對於家屬為逝者爭公義的敬意。
這幾年勞委會一直將降低職災做為施政的重點之一,並且表示已經有了相當的成效,從工人的立場這本是值得肯定的政策,但是如果從勞委會做的「台灣地區95年全產業勞工與全國人口主要死亡原因比較」表(見book.cla.gov.tw/image/no_16/13.pdf)中,可以發現該年度勞工死於心臟疾病與腦血管疾病者共1508人,而該年度勞保局對腦心血管疾病的職業病死亡給付卻是0,身份上的勞工意味著絕大多數人處於青壯年,這一千多名的青壯年死亡腦心血管疾病,卻沒有一個人被認定為職業病,你能相信嗎?一個月以三十天計,共720個小時,該年度每月製造業勞工的平均月工時187小時,如果簡單推估,就約有377人是倒在工作崗位上,但卻沒有一個人被認定為職業病。而95年這一年正好是李應元上任勞委會主委,大力降低職災30%運動的一年。因此,我們在此沈痛的呼籲勞委會,「別再搞降低職災運動了,現在應該大力推動提高職災的認定率。」當然這樣的訴求是有前提的,不過,總之這也算是台灣社會怪異現象下才會有的「怪異訴求」吧。總之,我們認為政府所統計的職災率,並不能光從統計的結果去計較高低,以「製造」政績,而應該是如何落實對台灣勞工職業病的長期追蹤與認定,以提升勞工的勞動品質與勞動生活。(201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