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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書揚:跨世紀的中東以阿民族紛爭(2001年10月)

【導語】

根植於「聖域」巴勒斯坦歸屬問題的兩個民族主義─猶太民族主義及巴勒斯坦,阿拉伯民族主義之間的衝突是現代史中一向被認為對立最深刻,解決最困難的民族紛爭。

2001年9月11日,發生在美國紐約的恐怖襲擊事件及後續的美英版「世界反恐」政、軍風潮的發展情勢,表現出該項民族紛爭在西方帝國主義宰制下的全球權力結構中,是處在嚴重被扭曲、被絞榨、被工具化,被去人性化的可悲狀態中。在亞洲中部的那一塊地上,歷經半個世紀的連年烽火,我們常看到岩屑和屍塊混雜一堆,血染黃砂,礫土掩骨的慘景。正如一為猶太裔的哲學者所言:「當死亡日常化了之後,我們還會有哲學嗎?」。但哲人面對的生死極限的虛無主義,現時上還是虛化不了場場鏖戰(六次中東以阿戰爭)後勝利者的昂奮和敗北者的刻骨椎心。以及,在距離戰場很遠的繁華國度裡的石油大亨們的低語私議。

因此,當死亡日常化之後,遭到捨棄的固然是個個生命體,但遭到揚棄的卻是死亡本身。記得18世紀末法國大革命的大舞台上普受民眾敬畏的雅各賓黨鬥士丹頓,常在演講結尾中喊出一句話:諸君!死亡是永生之始!竟然變成了巴黎的群眾恐怖的一面血旗。

但願911事件,及前前後後的所謂「以血洗血」的恐怖事件中那些受族群的哀誓叫喚投入自我捨棄的年輕人,及受累而犧牲的無數生命體,能及早喚起世界共同的深切關注,儘速消除現代族群關係中仍然存在的制度性野蠻主義─亦即現代帝國主義,好讓世界進入真正的和平與發展的新紀元。果能如此,死是永生之始,這一句話才能取得這一代歷史的新的驗證。

【巴勒斯坦阿拉伯人為何憎恨英美】

19世紀後葉出現了以土耳其帝國治下的巴勒斯坦為建國地基的兩個民族主義。其一為猶太民族建國運動;其二為巴勒斯坦自決運動。

1897年,猶太復國主義的世界性組織「錫安同盟」成立。當時入墾巴勒斯坦的以色列人約三萬,阿拉伯人約四十五萬,以色列人所有土地僅佔2%。

1914~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戰英國在中東戰場為了打開局面,策動阿拉伯、巴勒斯坦民族主義起來反抗土耳其帝國。發給《麥可馬洪書簡》,提出戰後建國於該地區的許諾(1915~16年)。翌年,再以同樣目的發表《巴爾發宣言》,同樣允許戰後的猶太人建國。

一次大戰後,英國獲得國際聯盟授權,為「國際聯盟委任統治國」,主持巴勒斯坦地區行政,乃全力支持以色列入墾運動,在其卵翼下「錫安機構」正式獲得國際認可。以色列人口遂自1922年的全人口的11%,膨脹到1943年的32.15%。在此期間,以色列人在英國的委任統治權庇護下,以武力壓服阿拉伯人的反抗運動。使阿人以三倍的人口優勢卻屢次受到殘酷的打壓和驅逐(1920年、1921年、1929年、1933年及1936年)。

二次大戰後,美國要求英國將「巴勒斯坦問題」提還聯合國。於1947年11月,在英美全力催動下通過了聯合國總會181號決議案,做成極不公正的決議。主要內容如下:巴勒斯坦全面積二萬六千三百平方公里,其中52%判給以色列,48%判給巴勒斯坦。其時以色列人口只佔31%,土地所有只佔7%,因此巴人反對。在阿拉伯國家群的同情和支持下,拒絕接受,以色列人乃發動所謂的「以色列獨立戰爭」。戰爭的結果,在英美支持下以色列全面勝利,竟把聯合國決議下的52%的土地擴張到77%。巴勒斯坦人民百萬被逐出家園(所謂巴勒斯坦難民的第一波)。

自第一次以阿戰爭(1947年)起,雙方大小戰役不算,大規模者共有六次,巴勒斯坦總是敵不過美國大力支持下的以色列。以色列拒絕聯合國要求回復181號決議案的領土原狀,使77%的佔領地變成無法改變的既成事實。至此,幾次戰亂中被逐離故土的巴勒斯坦難民已達四百二十萬。

長達半世紀的紛爭中,巴勒斯坦人終於不得不向國際政治現實低頭。在美國強制的安排下,展開幾次接觸談判(1991-1992年)。1993年9月,巴以間達成《奧士陸協定》:

(一)巴人承認以色列建國的權利,以色列承認巴勒斯坦臨時自治政府在約旦河西岸加薩地區行使管轄權。

(二)東耶路撒冷為巴勒斯坦首府。

(三)土地的分割,還是以色列77%以上(入墾巴方的土地以方不歸還),巴方忍痛暫時接受。

但此一協議再因以方的下列無理要求,瀕臨破滅:為數三百多萬的巴勒斯坦在外難民不得返鄉;東耶路撒冷雖為巴勒斯坦首府,因其同樣也是猶太教、基督教聖地,巴勒斯坦對首都的主權應屬不完全主權。

阿拉伯人及巴勒斯坦人如此痛恨美國人,其背後的歷史糾葛實情如此。

【何謂「恐怖」主義】

恐怖主義是最直截的暴力主義。是以暴力攻擊為手段,以人身(包括非戰鬥員)、設施(包括非軍事用途的)為對象,以懾服敵人的抵抗意志,癱瘓敵方的抵抗機制為目的的政治謀略行為。因其高層次的政治目標,所引發的「恐怖」效應,往往帶有一定的複雜關連性。

因為「恐怖主義」只是一種手段,有關其道德性評價,來自於目的的性質。如果從此基準加以評定,則有自衛的恐怖主義;及反動的或侵略的恐怖主義。前一種恐怖主義往往同時是弱勢者的恐怖主義。(即便是初步取得了政權的革命人民有時因內外障礙仍然很大,不得以而採行嚴厲的專政,而被稱為恐怖政治)。至於弱小民族或國家因與壓迫者相比力量懸殊,無法採行正面對抗時,有時也會出以自衛性恐怖手段。後一種反動或侵略政權所採行的恐怖主義,往往是強者的恐怖主義,那是歷史上最惡質的政治行為,至於受壓迫的一方所採行的恐怖主義除了直接的自我防衛的目的外,往往還帶有廣報效應的目的。亦即,引發外界或國際的廣泛注意導出有利的輿論壓力。

【反對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並不是無原則的和平主義】

既然有革命的、自衛的恐怖主義和反動的侵略的恐怖主義,因何兩種都要反對?原因如下:

1.因為即使是為了自衛,不擇對象的暴力攻擊,也就是恐怖手段,還是會引起廣泛的反制反擊,製造更多的新敵人,達不到原本是正當的目的。將導致手段汙染目的,使目的的正當性變質的現象。

2.為了消除產生恐怖主義的根源,當出現恐怖主義事件時,必須及早調查辨別其目的或性質,找出是非善惡的責任問題、道德屬性的問題,而針對悲劇及早達成多數的共識,形成政治的軍事的道德的壓力,消除強凌弱、大欺小的帝國主義霸權主義惡行。

3.唯一在社會輿論上能受有條件支持的恐怖主義,大概只有被侵略者在被佔領狀態下採行的反抗行為中的恐怖手段。面對著力量懸殊的侵略軍隊所帶來的巨大的毀滅性災禍,為了早日擺脫肆無忌憚的殺戮和破壞,被征服者不得不採行恐怖反抗手段對付侵略者的軍政佔領機關,應屬不得已。對侵略者來說,是自食惡果。

4.平心而論,做為政治性謀略行為特例,恐怖主義是歷史的悲劇。但只要強凌弱、大欺小的帝國主義體制橫行世界,恐怕很難根除。帝國主義以新自由主義,強者的片面主義,宰制世界的權力關係,這一點正是各種名目下的恐怖主義的最大根源。

因此反恐必須反帝,應是正確的。尼采曾經說過:「奴隸只有在反抗的時候才變為尊貴的」。除了徹底消除現代的奴隸制度,怎能期待一個沒有反抗的世界或時代?怎能妄想沒有恐怖的反抗行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