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二四年以前台灣社會主義運動的萌芽》導言

導言


引 言、二十世紀末的《左翼》故事
第一節、理解台灣社會主義運動史的前提
  1.「運動」的對象性何在?
  2.爭論不休的問題:革命「一步到位」或者「分幾步走」的選擇
  3.台灣社會主義運動的論述與陳映真的研究業績
第二節之一、在「半封建社會」論中通向「新民主主義革命」(1920s-1940s)
  1.殖民時期的「過渡肯定論」:矢內原忠雄與山川均
  2.從「過渡肯定論」到「否定論」:王學文、許乃昌、台共
  3.半封建社會論:「過渡否定論」與「新民主主義論」的結合
第二節之二、「半封建社會」論向「半封建政權」論的轉化(1960s-1970s)
  1.實際上是「半封建政權」論的劉進慶「半封建社會」論
  2.逐漸成為問題的資產階級
  3.史明與左雄的「資產階級」論戰
第二節之三、在「半封建政權」論中遠離「新民主主義革命」(1970s-1980s)
  1.《台灣人民》以降的七○年代
  2.爭取資產階級的「迷思」:「民主主義」與「專政」的隱沒
  3.七○年代以來的島內論述:「新殖民地」、反壟斷、「波拿巴國家」論
第三節、研究的總結與再展開
  1.第二節的總結
  2.出現於1924年之前的「整個民族的無產階級化」論述
  3.研究的再展開:一九二四年以前台灣社會主義運動的萌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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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二十世紀末的《左翼》故事

  對於台灣來說,1999年是個不平靜的一年。7月初,兩岸交流霎時中斷。同月底,一座因為土石流而倒塌的高壓電塔造成全台前所未聞的大停電。沒多久,以南投為震央的「九•二一」大地震撼動全台,造成大規模死傷與設施破壞。……無獨有偶、接二連三,許許多多的事件在世紀末的這年陸續發生。

  此時,一份A5大小的騎馬釘黑白刊物在這些事件的間隙中萌現。也許是在「唐山書店」地下室樓梯間之類的文化場所,或者是在這樣那樣的社運團體辦公室,許多地方都有在索完之前看到這份刊物的可能。如果仔細翻閱這份創刊於同年11月22日的刊物,會發現這份刊物因為手工裝訂而留下的種種缺陷,甚至會發現因為供不應求而不斷加印從而在封面上記下的印刷次數:二刷、三刷、四刷……。

  這份刊物,叫做《左翼》(The Left)。

  雖然今日的人們仍難總結二十世紀末創刊的《左翼》對於「左翼」的意義或貢獻。但無論這份刊物能否「啟後」或者已然「啟後」,這份刊物首先都是「承先」而來的產物。《左翼》第一號所登載的〈左翼社會運動的展望──從局勢演變談起〉一文,鮮明地體現了該刊對於總結(乃至統合)過往台灣「左翼」運動(史)的意圖。這篇形同發刊詞的文章,由一位筆名「黎建江」的七○年代「釣運」知名領袖所撰寫(按:即林孝信先生)。因為這篇文章,一場綿延至翌年民進黨陳水扁政權上台之後的論戰,在《左翼》這個舞台上展開了。

  「政權性質」是最先被提出來的問題。黎建江認為:由於「台灣的工農階級或其他弱勢團體,基本上都處在自在階段。尚未能夠決定社會的走向,甚至不能影響社會的輿論。因此,在探討台灣的宏觀局勢,無可避免地,主要得分析統治階級的動向。」他認為,李登輝為了推動台獨,遂在上台後「強化了大資產階級與地方派系的力量」以獲支持。此舉導致「政權性質」的「資產階級性格更加凸顯」,因此台灣的「政權性質」發生變化。兩蔣時代的「半封建」政權轉化為「資本主義」政權。[1]

  黎建江的文章引發《連結》雜誌社去函反駁。《連結》認為:(1)不應該把台灣「獨立」當成李登輝一系列作為的根本原因,從而不應該把李登輝上台視為台灣「政權性質」發生變化的轉捩點;(2)不應該用1949年之前中共所規定的中國「社會性質」(「半封建社會」)去規定1949年之後的台灣「政權性質」(「半封建政權」)。

  「社會性質」乃是《連結》為了加強其論證而引入的範疇,該範疇並未在黎建江論述中出現。《連結》認為:由於黎建江所集中討論的「政權性質」乃是由「社會性質」所規定的範疇,因此黎建江必然基於這樣或那樣的「社會性質」認識,而規定了兩蔣時期或李登輝時期「政權性質」。也就是說,《連結》推測黎建江把1949年之前的中國「社會性質」延伸於之後兩蔣時期的台灣「社會性質」(即兩者都是「半封建」社會),從而決定了台灣「政權性質」。[2]

  《連結》的回應激起了更多人的回應,[3]署名「官土生」的曾健民則影響了討論方向。他指出:「社會性質」並不必然決定「政權性質」,「兩者有一致的地方(時候)也有不一致的地方(時候)」,他推測黎健江的說法是指:「失去了大陸的社會下層建築的國民黨政權,遷逃台灣後仍舊維持其在大陸時期的上層建築。」換句話說,曾健民認為1949年前的中國社會性質決定了國民黨政權的「政權性質」並延續到國民黨敗往台灣之後。[4]由於曾健民所提出的見解,使後來的討論大致沿著他所區分的「政權性質」與「社會性質」的方向前進,其中包括《連結》。[5]因此《連結》也稱「台灣社會及政權性質」為該次討論的「核心問題」之一。[6]論爭中最值得注意的是:陳映真(1937-)在「政權性質」與「社會性質」的對立架構下,以所謂的「波拿巴國家」(Bonapartist State)回應了「半封建政權」的說法。他認為兩蔣時代之後瓦解的是國民黨「波拿巴國家」,而不是「半封建政權」。「波拿巴國家」瓦解之後便「還政」給台灣本省籍資產階級中的壟斷資產階級。[7]

  熟知二十世紀中國馬克思主義思想史的人必然清楚「社會性質」一語乃是一九三○年代「中國社會性質」、「中國社會史」、「中國農村社會性質」等三次論戰中發展出來的術語。但二十世紀末的《左翼》為什麼要爭論「社會性質」問題,並且在台灣史的脈絡下爭論這個問題?「社會性質」與所謂的「政權性質」有何關係?「波拿巴國家」究竟所指為何?……論爭留下許多尚未得到耙梳與清理的線索,同時也留下不少尚待解答的問題。

  雖然發生在《左翼》上的這場論爭沒有結論,實際上無疾而終。然而這場由不同世代運動者所參與的論爭,以及論爭中的問題意識和討論框架,卻如燈塔般照亮了通向這場論爭的「前史」。這場論爭正是二十世紀台灣社會主義運動史的縮影。

第一節、理解台灣社會主義運動史的前提

1.「運動」的對象性何在?

  「社會主義運動」常與「社會主義」同義,[8]但「社會主義」本身並不是容易定義的概念。恩格斯(Friedrich Engels,1820-1895)曾將社會主義區分為「空想」(utopian)與「科學」(scientific)兩種。他認為,空想社會主義著眼於描寫理想的未來社會制度,並想要立即解放全人類,而不是首先解放某一階級。科學社會主義則是考察當下社會之階級矛盾──有產者與無產者之間、資本家與僱傭勞動者之間──的結果,同時也是歷史中產生的無產階級與資產階級之間鬥爭的必然產物。科學社會主義不再構想理想的未來社會制度,而是研究產生這種階級衝突的「歷史的經濟的過程」,並且從中找出解決衝突的手段。[9]無論如何,恩格斯的區分多少有褒科學而貶空想之意。林書揚(1927-)所定義的「左翼運動」也強調運動以直面階級矛盾為其特徵:「所謂的左翼運動,就是把這種社會中被壓迫、被支配的關係的根上溯至社會結構中最基礎的部份,也就是階級結構中最基礎的部份,有意從此部分來加以改造。這種運動的目標及理念便是左翼的、激進的、革命性的反抗運動。換句話來說,也就是把殖民地中經濟上的剝削關係,列為首要的攻擊目標,這就是所謂的左翼運動。」[10]林書揚的觀點與恩格斯很接近。

  雖然上述定義很有幫助,但本研究傾向於將「社會主義運動」視為多樣性的統一。多樣性包括了社會主義者個人、社會主義的群眾、社會主義活動、社會主義組織、社會主義論述,乃至更多。這些個別存在的多樣性,是「社會主義運動」得以具體的根據。[11]多樣性所共同擁有的「社會主義」屬性,則使各個多樣性具有向彼此轉化的可能。

  作為多樣性之一的「組織」經常被視為「社會主義運動」成形的標誌。將「運動」定義為「長於瞬間的某種集體推力」的沃勒斯坦(Immanuel Wallerstein,1930-)認為:「運動」在包含現當代在內的「歷史資本主義」時期裡,體現為「常設組織」(permanent organization)的存在。他稱「常設組織」乃是「歷史資本主義中造反技巧的偉大發明」。而「勞動-社會主義運動和民族運動」,就是依托著種種「常設組織」,而得以從十九世紀開始成為「持續存在的、官僚化結構的兩大歷史形式。」[12]某種經典定義則認為,社會主義運動還有三個應當重視的要素:「社會主義」、「工人運動」,以及作為兩者之結合的「先鋒隊政黨」。[13]

  從上述定義來看,二十世紀顯然是國際社會主義運動的對象性得到高度展現的時代:

  • 1917年俄國十月社會主義革命之後,常設組織從「政黨」轉化為「國家」;
  • 1919年共產國際成立之後,常設組織從「俄國的政黨」轉化為「國際的政黨」;
  • 二戰結束後世界新興社會主義國家的出現,使常設組織從「俄國的社會主義國家」轉化為「國際的社會主義國家」;
  • 最後,1991年「蘇東波」後的「亡黨」、「亡國」,瓦解了先前發展起來的各種形式的常設組織。

  雖然上述定義可以產生具有對象性的「運動」,卻不能使所有「運動」都產生對象性:

  • 最顯著的例子就是無政府主義運動。德里克(Arif 德里克,1940-)指出,由於中國(乃至東亞)社會主義運動以無政府主義為先驅並為重要組成,因此當時的社會主義者對於革命組織乃至革命本身,至少存在著兩種鮮明有別的設想:一種是無政府主義者所期待的「自發」型社會革命,這是社會在偶然中自發產生的革命;另一種則是多數社會主義者(也許特別是作為布爾什維克的馬克思主義者)主動「發動」的社會革命。[14]無政府主義「運動」基於他們「自為」的設想而不積極「組織」自身,因此現象上難以作為一個對象。
  • 第二個例子則正是台灣社會主義運動。一方面,島內屢屢出現運動斷層,打擊了運動的對象性。這是二十世紀台灣社會主義運動的直觀特色。1931年至1945年間是台灣社會主義運動的第一次斷層,這是配合日本侵華而出現的第一次白色恐怖。1950年代則是第二次斷層,這是國民黨為了鎮壓共產主義者而出現的第二次白色恐怖。這兩次斷層區隔出三個時期:第一期是日本殖民統治時期,第二期是戰後五年,第三期則是七○年代及其之後。另一方面,即便是這兩次斷層所隔開的三個運動時期,運動本身也始終面臨當局打壓,因此運動的對象性也未必能受眾人所承認。

  雖然「台灣社會主義運動史」已在史料及研究俱有積累的條件下,初步展現出對象性。[15]但因運動的對象性是在片面的研究方法下揭示的,因此對象性反遭片面性的解消。以一九二○年代的運動為對象的研究來說,通常有兩種問題:

  • 第一種是「1927年中心論」。多數研究把研究時段集中在社會主義者公開奪取文化協會領導權的1927年之後,並視這一分裂為島內社會主義運動的開端。[16]因為此後的社會主義運動公開了自己反資本主義的目的,甚至自我宣稱為社會主義,從而非常容易辨認。這種作法體現了無可厚非的時代限制,但也留下弊病:由於1927年的左右分裂變成社會主義運動的開端,從而無法考慮社會主義運動在1927年之前產生的可能性,甚至倒過來使1927年之前的史料,成為鋪陳這一分裂而聊備一格的補白。[17]
  • 第二種是「台灣共產黨與共產主義運動中心論」。雖然研究集中於文協分裂之後,但更多是集中在台灣共產黨的興亡之上,實際上是以台共史作為台灣社會主義運動史的替代品。以「台灣共產黨史」為限定的研究,最明顯的問題就是以參與台共建黨的成員為主要對象,並向前、向後追溯這些對象的個人活動史。[18]這種追溯式的方法,產生一種「必然通向台共組黨」的歷史書寫,也使早期台灣社會主義運動史的範圍窄化。[19]台共史無疑只是台灣社會主義運動史的一部份,但台共史的上下限並不等於台灣社會主義運動史的上下限。台共成員的個人史與台共組織史之間的關係也是如此。

  無論採取什麼定義來定義「運動」,都難以迴避某種中心論或者單線史觀。雖然沒有必要為了這樣或那樣的政治正確而批判中心論或單線史觀,但以某種標準考察「運動」的方式,總存在著不少問題。以「常設組織」這一標準來說,組織之所以成為「常設組織」,總是後來才能知曉的事情。如果組織真的發展為常設組織,並成功使常設組織成為各種社會主義多樣性的轉化媒介,運動的「開端」顯然就得從組織最初設立的時間點算起。然而組織出現之前的發展階段可能被解消;這就好像說中共成立之前可以有社會主義多樣性的「前軀」,但沒有中國社會主義運動。

  就算這些「前軀」也可以被視為「運動」的一部分,但「開端」之所以為「開端」,正在於「開端」之後還有「後續」;又因為「後續」的存在,所以「開端」成為有意義的「對象」,從而致使「開端」之前的「前軀」得到研究。但是,對於另一些同時通向同一個開端,只是「開端」同時等於「結束」的對象來說,如果他們沒有特殊標準下才能得到定義的「後續」,是否容易導致他們的「開端」遭到否定?

  應當認識到:常設組織固然是組織長期發展的結果,但組織本身也是結果,它是前一階段種種多樣性因緣際會轉化而來的產物。在通向「組織」的道路上,有不同的人群努力著。有些人成功了,因此他們的發展脈絡得到研究;有些人失敗了,因此他們的發展脈絡遭到忽略。但若不能把各種攸關成敗的因素考慮進來,那末,得到研究的發展脈絡也未必因為得到研究而失去得更少。

  當「運動」的考察背後存在著某種中心論或單線史觀,便預設了運動應當有某種可從質、量、時間上衡量的存在形式。比方「運動」可能被視為常設組織長期牽動著大規模群眾的結果。然而「組織」要包攝多少人才能算得上「組織」?「組織」需要存續多長時間才能稱為「常設」?多少人才能算是「群眾」,「牽動」群眾又是什麼?[20]這些問題永遠無法從形式上衡量、無法兼具質量標準,有時甚至僅由成王敗寇所決定而已。[21]

  無政府主義運動與其他社會主義運動流派的差別,正能體現固定標準或定義的危險性。如德里克所言,「歸根結底,兩種革命之間的這種區別不是自發和組織之間的區別,而是不同類型的組織之間的區別。無政府主義者反對的不是組織本身,而是反對政治組織。」「早期的革命運動不是自發的,也是『發動』起來的──雖然它與1927年後的革命運動有根本的差異──而無政府主義者在『發動』這場運動中起了重要的作用。這些限制條件使我們不能把無政府主義者的活動看作單個人的隨意性的活動,或沒有內在一致性的散發式的激進主義。」[22]

  總之,當衡量本身由許多基於某種中心論或者單線史觀而產生的「應然」標準構成之時,「組織」、「常設」、「運動」、「群眾」、「成敗」之類的範疇,就會拉開其與研究對象之間的距離,並實際上解消研究對象的對象性,[23]或者更多。[24]

  為了證明無政府主義運動的對象性,德里克曾替「運動」提出方法上的說明:「可以說中國有無政府主義運動嗎?我想是可以的,只要『運動』這個詞不被證明為由一個有形的中心決定的活動──這個限制性的規定正是無政府主義者挑戰同時帶其他社會革命運動的目標。」「無政府主義在思想上的廣博性和組織上的『無中心性』(同一問題的兩個不同方面)使人們難以識別無政府主義者或界定作為一種運動的無政府主義的外延。」「雖然他們的運動缺乏一個中心,但我們還是能夠辨別出他們在思想上和社會活動方面的某些相對的『中心』。這些『中心』以及在其中積極活動的個人……為我們提供了無政府主義運動多年來持續發展的線索,以及思想上某些程度的內在一致性和依稀可辨的活動模式。」[25]

  對於包含台灣在內的東亞社會主義運動來說,德里克對於中國無政府主義「運動」的理解有移用之可能。因為:(1)東亞初期的社會運動都深受無政府主義運動影響;(2)就算其影響得以排除、就算將來的運動發展得以持續,初期「自在」存在的運動也與「自為」選擇「無中心性」的無政府主義運動非常類似,都是組織鬆散、短命、人數少,而且不穩定。即便是最強調組織的、以布爾什維主義為媒介的共產主義運動也不能自外。共産國際指導成立的東亞各地共產黨幾乎首先都只是一個有著「共產黨」名稱的組織,然後才在「常設組織」從主觀願望變成客觀現實的過程中獲得「共產黨」的實質,或者說,打造成一個共產國際所滿意的樣子。[26]

  如果用德里克的觀點重構沃勒斯坦的「運動」定義,則「常設組織」應當視為「常設」的趨勢以及「組織」的再生產之間的中介物。就算「組織」人數很少甚至無法「常設」,但若「常設」能夠成為一種動力驅使「組織」在不斷的扼殺中如野草般萌生,便應當承認這個過程體現了「運動」的對象性。

  如果某個時段的「運動」被認為具有對象性,則應當探討對象性為何不存在於該時段之前,或另外設想一種方法來探討該時段之前的對象性。如果該時段之前的對象性不足以使人信服為運動本身,至少也應視之為運動的起源或「萌芽」。「萌芽」,根本不深,但它「具有新生事物的生命力。它一旦產生,除非有不可抗的原因,是不會中途夭折的」;「真正的……萌芽,總是具有多發性,是可以重複觀察到的。」[27]此外,從「當時的運動幹部如何形成」[28]的角度來考察「運動」的形成與維持,也是很好的切入點或理解方式。

  為了更好地揭示台灣社會主義運動史的對象性,必須向上向下延長研究時段,必須儘可能正確理解史料、擴大史料,必須正確分析當時的論述,必須批判既有研究,並且必須將研究對象擴及台共之前與之外的社會主義流派。以一九二○年代「台灣社會運動史」為例,雖然《台灣總督府警察沿革誌第二篇.領台以後的治安狀況(中卷).台灣社會運動史》(本研究以下均簡稱為《台灣社會運動史》)是考察二○年代「台灣社會運動史」的基本線索,但只有超出並批判《台灣社會運動史》,才能研究「台灣社會運動史」以及「台灣社會主義運動史」。

  然而揭示台灣「運動」對象性的更重要的方法,則是首先把台灣社會主義運動視為國際社會主義運動的一部分,然後考察台灣社會主義運動如何相對於其他運動而成為「左派運動」。因為:

  • 台灣地方狹小,社會主義的多樣性不可能完全在台灣的環境中培養出來。加上台灣在東亞地緣政治上處於四戰之地,因此運動本身的發展也以該地緣關係為發展的媒介,特別是中國、日本、朝鮮,以及美國(這是一九七○年代以後)。
  • 在社會主義運動的「國際」性極為顯著的二十世紀裡,不跨地域的社會主義運動本就難以想像。台灣社會主義運動史始終都是跨地域的運動史的一部分,從來沒有孤立存在的時候與可能。僅以今日為人所熟知的台灣共產黨(1928成立)來說,最初的創黨成員幾乎都有中共及日共的黨員背景。即便是一九二○年代受到共產主義運動擠壓而快速衰落的無政府主義運動,雖其內在具有相當強烈的反組織傾向,也相應形成了類似的跨地域「連帶」(「れんたい」泛指運動所產生的聯合,即solidarity)。[29]
  • 島內運動因為各時期統治者的鎮壓而造成一次次的斷層,所以組織或個人必須以島外作為迴旋之地,在島外培養、鍛鍊,乃至逃避鎮壓。個別地方運動及組織的潰滅不影響運動整體存在。因此台灣的社會主義運動並不只是相對於島內既存社會運動而相形而成的「左翼」,而更是社會主義運動在殖民地台灣的延伸(與再延伸)。

但是,如何從「國際」的運動來考察台灣的「運動」?本研究認為,社會主義「論述」是一個可行的媒介。而革命「一步到位」或者「分幾步走」這兩種選擇,則是多數社會主義論述所關心的問題,同時也是足以抉出台灣社會主義運動對象性的切入點。

2.爭論不休的問題:革命「一步到位」或者「分幾步走」的選擇

  對於誕生於西歐並在馬克思主義指導下的運動而言,社會主義革命歷來是基本目標。就革命任務而言,社會主義革命要推翻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所支配的私有制社會,並實現生產資料公有制的新社會;就革命動力而言,社會主義革命由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下的工人階級所推動;就革命性質而言,工人階級奪取政權則被視為革命具有「社會主義」性質的關鍵指標。[30]

  但當運動延伸到多種生產方式並存、生產方式之間存在某種消長趨勢,或者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尚不取得支配性地位的地區時,社會主義革命有沒有必要、有無可能、如何可能,就成為顯而易見的問題。

  由於私有制下的每個生產方式內部都有階級對立存在,因此,在多種生產方式並存的條件下,特定區域之內可能交錯著各種階級對立。比方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中的階級對立是「資產階級/工人(無產)階級」,前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之內則有「地主/農民」、「奴隸主/奴隸」之類的階級對立。

  社會主義運動也許可以不考慮這些對立而直接進行以工人階級為革命動力的革命。但從歷史上來看,運動在多數情況下還是願意考慮聯合可能聯合的階級。[31]比方聯合農民去進攻。以十九世紀末的俄國來說,當時的民粹派主張俄國可以依靠農村公社而免去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在俄國的發展。以普列漢諾夫、列寧為代表的俄國馬克思主義者卻認為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已經在俄國開始發展,並出現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中的階級對立。所以,從工人階級立場出發的馬克思主義者認為:這些無產階級化的貧苦農民可以成為同盟者,資產階級化的富裕農民則是敵人。當然,馬克思主義者的這番見解並不只是為了說明誰是敵人、誰是朋友,而更是藉由批判民粹派的論點而打擊民粹派。[32]

  中國馬克思主義運動也出現過類似的問題。由於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並未征服全中國,致使工人階級的數量少;加上中共在1921年建黨之後所推動的工人運動在1923年「二七大罷工」失敗後轉入第一次低潮,因此工人階級能否與其他階級合作、與哪個階級合作、[33]如何合作,成為中共必須面對的問題。又由於合作總是要找尋各階級都能接受的步調才能進行,就產生了革命應該「一步到位」還是「分幾步走」的問題,也就是如何選擇革命性質的問題。當然,這也是前述俄國革命中早已出現的問題。

  第一次國共合作的成立說明中共決定「分幾步走」。然而當時的中共沒有將「階級」分析緊密聯繫於「分幾步走」的決定。因為「階級」是1925年的「五卅」慘案之後才得到關心的問題。如瞿秋白(1899-1935)所云:「五四時代,大家爭著談社會主義,五卅之後,大家爭著闢階級鬥爭。」[34]然而「階級」分析與「分幾步走」的決定也沒有在「五卅」之後產生緊密聯繫。因此周恩來(1898-1976)曾評論云:「什麼叫革命性質?革命性質是以什麼來決定的?這些在當時都是問題。後來才知道:應以革命任務來決定革命性質,而不是以革命動力來決定革命性質……」[35]

  直到1927年國共分裂激化了共產國際內部的路線鬥爭,才使聯共(布)黨內長期存在的革命性質論爭──即「分幾步走」或「一步到位」的選擇──藉由中國的場合而再次得到討論:

  • 以斯大林(И. В. Сталин,1879-1953)、布哈林(Н. И. Бухарин,1888-1938)為代表的共產國際主流派主張中國革命必須「分幾步走」,每一步有每一步該完成的革命任務以及完成該任務的政權。第一步是實現多階級共享的政權(比方工人階級與農民共治的「工農民主專政」)。這個政權把推翻前資本主義社會當成革命任務,而這一步的革命通常被稱為「民主主義革命」。第二步則是工人階級所獨掌的政權(「無產階級專政」),這個政權把推翻或阻止第一步所可能實現(或已經實現)的資本主義社會及其支配階級(「資產階級」)的政權當成革命任務,而第二步的革命通常被稱為「社會主義革命」。[36]
  • 托洛茨基(Л. Д. Троцкий,1879-1940)反對派主張「一步到位」。他們認為:所謂的第一步的政權「工農民主專政」不可能存在也不可能完成民主主義的革命任務。被主流派擺在第一步去完成的革命任務,恰恰只能直接透過第二步的政權才能完成。至於第二步的政權能不能進而完成第二步本身的革命任務,取決於各種條件,特別是世界革命的進程。[37]

  兩派之間的爭論從蘇聯延燒回中國,引起中共黨內的分裂以及一九三○年代的「中國社會性質」、「中國社會史」、「中國農村社會性質」等三次論戰。論戰參與者有主流派、反對派,以及國民黨左派;但主要是前兩者。論戰的焦點是所謂的「社會性質」問題。當時所謂的「社會性質」,大致可從馬克思所曾提到的兩組關係來理解:第一組是「上層建築」與「經濟基礎」之間的關係,第二組則是「生產方式」與「社會形態」之間的關係。馬克思是這樣說的:[38]

我所得到的、並且一經得到就用於指導我的研究工作的總的結果,可以簡要地表述如下:人們在自己生活的社會生產中發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們的意志為轉移的關係,即同他們的物質生產力的一定發展階段相適合的生產關係。這些生產關係的總和構成社會的經濟結構,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層建築豎立其上並有一定的社會意識形式與之相適應的現實基礎。物質生活的生產方式制約著整個社會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過程。不是人們的意識決定人們的存在,相反,是人們的社會存在決定人們的意識。社會的物質生產力發展到一定階段,便同它們一直在其中運動的現存生產關係或財產關係(這只是生產關係的法律用語)發生矛盾。於是這些關係便由生產力的發展形式變成生產力的桎梏。那時社會革命的時代就到來了。隨著經濟基礎的變更,全部龐大的上層建築也或慢或快地發生變革……大體說來,亞細亞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現代資產階級的生產方式可以看作是經濟的社會形態演進的幾個時代

  艾蒂安‧巴里巴爾(Étienne Balibar,1942-)指出:(1)馬克思的「社會形態」有時與「生產方式」有關,「具體的社會形態通常包含著若干不同的生產方式」;[39](2)「社會形態」有時則被用於一種具體分析的對象(如「1860年的英國」);(3)在某些馬克思主義文獻中,「社會形態同它的經濟基礎(經濟基礎本身往往是同某種生產方式聯繫著的)經常混為一談。」[40]

  巴里巴爾所指陳的混亂性,在「中國社會性質」等三次論戰中也能看到:有時「社會性質」相當於「生產方式/社會形態」框架下的「社會形態」,有時則相當於「上層建築/經濟基礎」框架下的「經濟基礎」。因此「社會性質」同時具有「經濟基礎」與「社會形態」的意涵。

  「社會性質」之所以成為論證「一步到位」或「分幾步走」的論據,與主流派、「生產方式/社會形態」框架有密切關係。當時的與論者侯外廬(1903-1987)指出:[41]

社會史論戰的幾個主要問題,都涉及馬克思主義的基本理論和方法論,而首先是關於生產方式(當時我稱為「生產方法」)的理論。如對怎樣了解社會性質,或者說,究竟什麼是決定社會性質的根本原因,當時不少論者的認識很膚淺,甚至很混亂。其中有「技術決定論」,也有「剝削關係決定論」,在論及當時中國社會性質時,還有「流通、商業資本決定論」,……這些錯誤觀點,在今天看來,都是常識問題,但在30年代,在馬克思主義不能合法宣傳和普及的條件下,它們是多少能迷惑人的。

在當時的馬克思主義學者當中,雖然一般都認為生產方式是決定社會性質的根本因素,但對生產方式本身如何理解,並沒有統一的認識,有些人的解釋,據我來看,多少偏離了馬克思的原意。

  對於主流派來說,存在於中國範圍內的各種生產方式[42]各有相應的階級對立,[43]因此分析各種生產方式本身及其之間的關係,能夠探知中國各階級的力量對比與經濟利害。以此為基礎,便能決定工人階級應該同誰合作、以誰為敵,進而決定革命是否「分幾步走」。就反對派而言,其實未必需要以「社會性質」作為「一步到位」的論據,因為資本主義在全球的支配以及中國在其中的地位可能更有利於論證「一步到位」。[44]但因為主流派積極討論這方面的問題,才引起反對派的積極參與。總之,如德里克所言:主流派與反對派雙方「得出了共同的結論:中國的分析並非存在於國家與社會之間,而是在社會內部──在存在著敵對利益的社會各階級之間。」[45]

  雖然「生產方式/社會形態」框架與「一步到位」或「分幾步走」的爭議有密切關係。但「上層建築/經濟基礎」框架並未因此而被忽視,甚至可能更重要。雖然該框架的基本原理是上層建築適應於經濟基礎,但因百年來的中國國際地位的低落,上層建築反而成為帝國主義勢力影響中國經濟基礎的媒介。國民黨左派特別重視這個框架。因為他們強調中國的經濟基礎沒有主流派或反對派所說的那些問題,問題出在與帝國主義勾結的上層建築,因此需要來一場推翻上層建築的政治革命。[46]

  雖然這三次論戰使「社會性質」的兩種分析框架基本成形,但全面從兩種框架說明「社會性質」與「革命性質」的論述,還要更晚才出現。此即一九四○年代初形成的「新民主主義論」。

  「中國社會性質」等三次論戰與中共所逐漸取得的實踐經驗與獨立地位,為共產國際戰略的中國化創造了條件。一九四○年代初期形成的「新民主主義論」就是中國化的具體成果。「新民主主義論」的綱領性文獻以毛澤東(1893-1976)所撰寫的〈中國革命與中國共產黨〉以及〈新民主主義論〉為代表。毛澤東說:「只有認清中國社會的性質,才能認清中國革命的對象、中國革命的任務、中國革命的動力、中國革命的性質、中國革命的前途﹛和﹜轉變。所以,認清中國社會的性質,就是說,認清中國的國情,乃是認清一切革命問題的基本﹛的﹜根據。」[47]

  「新民主主義論」有鉅觀與微觀兩個層次的架構。其鉅觀架構主要是從歷史階段論的角度說明中國本身的歷史發展與入侵中國的外國資本主義之間的關係。微觀架構則是從階級的角度說明中國國內的階級關係、說明誰是工人階級的敵人、誰是工人階級的朋友。

  先來談鉅觀架構。

  前述三次論戰確立了一種規範認識,論爭中的各派都承認中國存在著一個「封建」生產方式佔支配地位的時代,問題只在於上下限。[48]以這種規範認識為基礎,「新民主主義論」分別從「生產方式/社會形態」與「上層建築/經濟基礎」兩方面分析了中國「社會性質」問題:

  • 從「生產方式/社會形態(=「社會性質」)」來看:中國「社會性質」在鴉片戰爭之後仍以「封建」生產方式佔支配地位,雖然外國的侵略開始瓦解這種支配地位,但並不能完全由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取而代之。因此中國「社會性質」便陷於封建生產方式與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彼此僵持(乃至前者佔優勢)的「半封建」狀態中。
  • 從「上層建築/經濟基礎(=「社會性質」)」來看:
    • 首先,中國的「社會性質」決定上層建築的性質。「一定的文化(當作觀念形態的文化)是一定社會的政治經濟的反映,又給予偉大影響於一定社會的政治經濟;而政治則是經濟的集中表現。這是我們對文化與和政治經濟的關係及政治與經濟關係的基本觀點。」[49]
    • 其次,如果中國在外國侵略中完全失去自己的上層建築,就成為「殖民地」;但中國畢竟維持著自己的上層建築,因此被稱為「半殖民地」。「新民主主義論」藉由「殖民地」與「半殖民地」來說明中國「社會性質」的「半封建」化並非中國本身自然所致,而是外力介入的後果。

  為了凸顯中國「社會性質」在「殖民地」或「半殖民地」的條件下走向「半封建」,「新民主主義論」做出如下規定:(1)鴉片戰爭後的中國「社會性質」被規定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而不僅僅是「半封建社會」。(2)1931年的「九一八事變」之後,東北淪陷成為「殖民地」,因此包含東北在內的中國「社會性質」就成為「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仍然不僅僅是「半封建社會」。[50]

  由於「新民主主義論」強調「殖民地」或「半殖民地」對於中國「社會性質」的影響,因此該論所謂的「半封建」不能理解為「半資本主義」的另外一半,而必須理解為一種畸形存在的「封建」。[51]按「新民主主義論」的邏輯,「半資本主義」理應由民族資本所構成;外國資本不被承認為「半資本主義」的一部分。但由於外國資本極大打壓了民族資本的發展,就導致了「半資本主義」不存在,從而也不可能成為「半封建」的另一半。總之,「新民主主義論」中的「半封建」不等於「半資本主義」。

  再來看微觀架構。

  如何認識「封建」生產方式內部的階級對立,是「新民主主義論」微觀架構得以成立的前提。在學術界,馬克思主義經濟學家王亞南(1901-1969)首先按時間先後把三次論戰中成為共識的「封建」時代再細分為「封建領主制」與「封建地主制」的兩個時期,並且把「地主/佃農」關係視第二個時期內的主要階級對立。[52]

  「新民主主義論」對於封建生產方式的理解也是「地佃關係」,並認為鴉片戰爭以來的中國始終存在「封建」生產方式。因此「新民主主義論」提出了如下的階級分析:地主階級是應當打倒的敵人,農民階級則是應該團結的朋友。雖然中國也存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但因為帝國主義的經濟侵略打壓了企圖發展資本主義的一部分資產階級,因此資產階級也不應全部視為敵人,而應該爭取這部份試圖發展民族經濟的資產階級,也就是所謂的民族資產階級。雖然農民階級與民族資產階級必須透過私有制來維護其利益,但他們都是工人階級可以爭取的盟友,因此工人階級必須把以消滅私有制為內容的社會主義革命做為革命的第二步,而第一步必須採用足以促使各階級步調一致的要求,即民主主義革命。又由於資產階級孱弱,因此不可能期待資產階級來領導曾經在西歐實現的民主主義革命,必須由工人階級來領導。而工人階級所領導的民主主義革命,就是毛澤東所命名的「新民主主義革命」。[53]

3.台灣社會主義運動的論述與陳映真的研究業績

  「社會性質」與「革命性質」也是二十世紀台灣不斷出現並被爭論的問題。但既有研究對於這方面的關注很少,甚至在理解上存在很大的偏差。既有研究經常忽略或弄錯國際社會主義運動的基本問題與概念,導致史料經常缺乏正確解讀或選擇性使用。如果台灣社會主義運動史的研究有「困境」,則「困境」首先絕不在於史料不足,而在於如何重新正確理解大部分的既有史料──特別是如何理解保留在史料中的各種論述。

  雖然德里克指出「革命論述」未必是「意識型態」的反映,甚至可能嫁接於其他意識型態。[54]但「革命論述」總得先是一種論述。就像魯迅(1881-1936)說的:「革命之所以於口號,標語,布告,電報,教科書……之外,要用文藝者,就因為它是文藝。」[55]如果不對台灣社會主義運動的論述進行研究(並且進行符合歷史實際的研究),就將解消研究乃至歷史本身。

  • 既有研究中,盧修一(1989)的考證與分析是迄今為止最好的台共史研究,然其全書卻沒有深究台共「一九二八年綱領」所密集討論的「民主主義革命」論,反而把視角集中在僅佔綱領之一角的「台灣民族」論述。[56]該問題的研究雖然非常重要,但在過分忽略「民主主義革命」論的狀況下,盧修一的側重顯然更直接反映他(乃至多數相關研究者)的關懷。
  • 簡炯仁(1997)的研究則以錯誤百出的引文、考證,以及分析為特色。他花了很大的力氣去分析台共建黨大會的中共中央代表「彭榮」(簡炯仁謂之即彭湃)如何干涉台共綱領之制定。在他眼中,建黨大會實乃綱領草案(日共的渡邊政之輔制定)與綱領定稿(中共彭湃制定)之間的鬥爭,前者強調工人領導,後者強調農民。而後者之所以強調農民,則是因為彭湃專攻農民運動。但問題是:彭榮是否為彭湃,尚有疑義。而從現存的台共建黨大會會議紀錄與相關回憶錄來看,中共中央代表也沒有改動多少日共幫台共所擬的草案。[57]誠如若林正丈所言:「彭榮的批評並不重要,是以將該『大綱』草案和大會所採行大綱視為同一內容而加以討論是沒有問題的。」[58]至於農民領導或工人領導,則完全是人工編造出來的矛盾,關鍵是徹底誤讀了台共綱領。共產國際指導下所成立的共產黨或延續其傳統的各種左翼組織,無論多麼重視農民的作用,都不可能否定工人階級的領導地位,而共產黨是作為工人階級(而非所有階級)的先鋒隊而出現的。簡氏全書無視於國際共產主義運動的基本常識而嚴重曲解史料。
  • 陳芳明(1998)的問題與簡炯仁同。陳芳明詮釋台共論述時出現的關鍵錯誤就是誤解台共所規定的革命性質。陳芳明認為台共當時面臨所謂「殖民地革命/階級革命」兩種革命性質的選擇,並稱台共主張前者,而中共則企圖干涉台共接受後者。但眾所皆知,國際共運在一九二○年代所產生的分裂,是兩方面的對立:一方面是以「工農民主專政」為目標的「民主主義革命」,另一方面則是以「無產階級專政」為目標的「社會主義革命」,不是「殖民地革命」對「階級革命」。[59]台共「一九二七年綱領」規定台灣必須進行以「國民革命」為代名詞的「民主主義革命」,台共「一九三一年綱領」重申這一革命性質。此外,從台共支配下的《新台灣大眾時報》嚴厲批判「階級鬥爭」口號為「觀念論」(=唯心主義),[60]就能看出台共(特別是陳芳明所謂中共干涉後的台共時期)反對直接進行「階級革命」。更重要的是,無論台共、中共、或日共都成長於共產國際之下,因此他們對於民主主義革命的規定沒有也不可能有疑義,忽視這一基本歷史事實便顯示了該研究對於「左翼」或社會主義的理解偏差太多。

  相較於上述研究所出現的偏差,陳映真以台灣社會主義運動的論述為對象的研究業績則相對正確而豐碩。以他在1992年發表的〈台灣現代文學思潮之演變〉[61]與〈李友邦的殖民地台灣社會性質論與台共兩個綱領同邊陲部資本主義社會構造體論之比較考察〉[62]為起點,「以感謝與驚異之心親炙前人在台灣社會構造理論上的建樹」[63]的陳映真,陸續發掘出台灣過去的「社會性質」論。

  「台灣馬克思主義者,以馬克思的知識思想體系,寫成理論文章,成為台灣馬克思主義文獻的並不很多,但也還是不少。」[64]陳映真發現到:台灣在兩岸分斷之前已有許多仁人志士為了推動社會變革而產生了許多有「社會性質」之實質的論述,並不是只有他自己對台灣各歷史階段的「社會性質」感到興趣。而且這些兩岸分斷之前所形成的論述──如同大陸上形成的「社會性質」論那樣──都認為台灣是「半封建社會」,並且從「半封建社會」得出台灣應當進行「民主主義革命」的結論。按歷史事件的時序來排,陳映真陸續探討了以下各時代的「社會性質」論:1926至1927年的中國改造論爭;[65]台共「一九二八年綱領」、「一九三一年綱領」與1940年代的李友邦論述;[66]1949年《台灣新生報》「橋」副刊的羅鐵英論述;[67]1949年蘇新的台灣革命論。[68]如此等等。[69]

  由於上述論述都以「半封建社會」論與「民主主義革命」論為內容,因此陳映真經常將這些論述類比於中共的「新民主主義論」。陳映真的類比未必全然合宜,但有一定道理。因為「新民主主義論」曾經是台灣社會主義運動一段時期內的主流見解──首先是戰後五年間的島內運動,其次是一九七○年代的海外運動──因此有可能藉以把握一定時段內的運動發展。即便是在「新民主主義論」尚未影響台灣的時期,台灣的部份運動(如台灣共產黨)也因共產國際的關係而主張「民主主義革命」。總體來看,雖然島內屢屢出現運動斷層,「民主主義革命」論從未中絕。因此,包含「新民主主義革命」在內的「民主主義革命」,可謂二十世紀台灣社會主義運動的主要線索。甚至可以說,以「民主主義革命」論為綱領的時期,形成了台灣社會主義運動的二十世紀。

  雖然「民主主義革命」論在台灣的發展同樣需要「上層建築/經濟基礎」與「生產方式/社會形態」兩種框架,但前一框架可能突出得多,是後一框架的框架。這至少有兩個原因:

  • 百年來矗立在台灣經濟基礎之上的上層建築,並不是經濟基礎本身的產物,而始終是從外界延伸、遷入,乃至突然被拔除的存在,因此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關於「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築」之間關係的看法,不見得能直接套用。[70]如陳映真所指出的:「殖民地的政治的上層建築,例如台灣總督府,是比較先進的、獨佔資本主義階段日本國家的下部機關。它和比較落後、複雜的台灣殖民地土著社會的生產關係即下層建築,並沒有,或者沒有完全的對應關係。如果一個社會的社會構造體或社會形態,是『受到一定生產力制約的經濟基礎(生產關係)與上層建築統一』;是『社會的上層建築與下層建築的接合體』,如何看待這種殖民地社會上下部構造間重大的杆格?」[71]
  • 又由於「上層建築」始終外來而且不是「民主主義」的存在,因此外來的「上層建築」本身不難構成對立面。加上某些階級必然依附於這個對立面,某些階級也必然因為這個對立面而團結起來,「民主主義革命」論就有引入其中的可能。

如陳映真所言:「怎樣評價殖民地社會中由帝國主義/殖民主義帶來的資本主義在生產關係中所起的作用,也是殖民地社會論的爭點之一。」[72]從後見之明的角度來看,「上層建築」能否(或是否)為「經濟基礎」創造足夠條件,[73]使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持續替代前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從而使台灣的「社會形態」過渡(transition)為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所支配的社會形態,始終是潛藏在二十世紀台灣社會主義論述背後的問題意識。無論這個歷史上實存的問題意識是否符合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這個長期存在的問題意識應可成為分析台灣社會主義論述發展的一個方法。

2024年作者案:為了便於讀者理解,這裡的網路版將原書所說的「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持續替代前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過程,簡稱為馬克思主義歷史學常用的術語:「過渡」

第二節之一、在「半封建社會」論中通向「新民主主義革命」(1920s-1940s)

1.殖民時期的「過渡肯定論」:矢內原忠雄與山川均

  就研究史來說,不加批判地把「資本主義化」當成發展的指標,或者認為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有持續替代前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趨勢(「資本主義化」),是首先在台灣發展起來的看法。1926年山川均(1880-1958)所寫下的〈弱小民族的悲哀──「一視同仁」「內地延長主義」「醇化融合政策」之下的台灣〉(又名〈殖民政策下的台灣〉)[74]以及1929年矢內原忠雄(1893-1961)所出版的《帝國主義下的台灣》,[75]大概就稱得上是這種典範性研究。

  這兩篇著作認為,在日本國家的支持下,日本資本(主要是糖業資本)在島內推動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對前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持續替代」。在山川來說,他認為當時的台灣正處於馬克思《資本論》所說的──為了確立資本主義生產方式而以前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為消滅對象,使生產者與生產資料相分離──「原始積累」階段(其稱為「原始蓄積/げんしちくせき」)。在國家與資本的合作下,台灣也出現了原始積累。其具體表現就是土地的集中與階級的分化。矢內原也認為台灣出現過「原始積累」(其稱為「本原的資本蓄積/ほんげんてきしほんちくせき」),但他的分析還及於《資本論》所描述的其他現象。矢內原特別重視各日本資本之間的互相兼併,此即不同於「資本積聚」(concentration of capital)的「資本集中」(centralization of capital)。以此為線索,他勾勒出這樣的發展過程:日本資本從流通領域(商業資本)進入生產領域(產業資本),在生產領域之中因為「資本集中」而走向壟斷,與銀行資本相結合(從而變成金融資本),甚至進行不同於商品輸出的資本輸出,如此等等。由於他認為他所勾勒出來的這條日本糖業壟斷資本的發展過程相符於列寧所定義的「帝國主義」,定義的現象,因此他稱之為「糖業帝國主義」,[76]而上述整個過程就是他所謂的台灣「資本主義化」。

  就用語來說,「資本主義『化』」應當是描述資本主義生產方式與前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之間的消長,比方前者對後者的持續替代。但矢內原實際上花了更多的篇幅在描述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內部的階段性發展(比方從自由競爭走向資本集中及壟斷),並稱這種實際上已經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之內的變化為「資本主義『化』」。誠如劉進慶(1931-2005)所云:矢內原所謂的「資本主義化」是一個無所不包的概念、是一種「資本主義化萬能論」。[77]與劉進慶同期的學者凃照彥(1936-2007)則指出:矢內原意圖描繪一種日本資本可以在侵入台灣之後便獨立發展的過程,從而刻意忽略了島內日本資本的發展在每一個階段上都與島外日本資本的發展階段有關,並把日本資本(企業本身)的發展等同於台灣經濟基礎的全盤資本主義化,然而島內的日本資本「絕不是其本身具有獨自一套的歷史性發展形態」。[78]凃照彥的言下之意是:如果抽掉了日本資本,矢內原所勾勒的獨立發展過程是很難想像的

  簡而言之,凃照彥認為日本殖民統治時期的台灣並沒有完全實現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對前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持續替代」,至多只是部分替代。他認為必須重視不同於日本資本的本土經濟實力者的存在(其稱為「土著資本」),並必須關注日本資本與本土經濟實力者之間的關係。凃照彥所關注的實力者並不依靠資本主義生產方式而存在,而是依賴於他所謂的「地主制」(以「地主/佃農」階級對立為基礎的生產方式)。

  弔詭的是,肯定「過渡」的山川與矢內原其實在他們的論述中,留下許多反映「過渡」有其限制的線索:

  實例一:以山川來說,雖然他想論證日本資本促使農村發生階級分化,但他的論證集中於農民在「自耕農」、「自耕農兼佃農」、「佃農」之間的對比變化(並得出「佃農」愈發增加的結論),[79]而不是去論證農民是否因為日本資本的關係而破產為農業僱傭勞動者(「無產階級化」)以及某些農民僱傭了這些破產農民而成為富農的「分化」過程,似乎意味著這種「分化」無法在台灣的場合裡被考察。[80]雖然山川緊接著就把「自耕農/佃農」之間的對比變化聯繫於「農村的地主和無產農民兩者的階級分化」,[81]但「無產農民」一語並不能簡單理解為處在僱傭關係之下的農業無產階級。因為「無產」二字在一九二○年代日本社會運動的語境內,指涉的對象非常廣泛,因此有「無產市民」、「無產農民」、「無產大眾」、「無產勞動者」之類的用語。簡單來說,「無產」二字在當時著重於表述生產者與生產資料的分離,卻不直接等於兩者之間會重新在資本主義生產關係(僱傭關係)下結合起來。[82]當然山川也可能是確信兩者之間可以產生聯繫,比方台灣的「佃農」可能就是將來的「無產階級」或將強烈帶有「無產階級」性質。

  實例二:原來在馬克思的想法裡「只不過是生產者和生產資料分離的歷史過程」的「原始積累」,在矢內原與山川的場合裡卻僅僅是資本家對生產資料的收奪(主要是土地);他們並不交代這個收奪的結果是否確實創造了在僱傭勞動生產關係之下同生產資料重新結合的工人階級。[83]之所以如此,正是因為資本主義的「勞/資」關係並未因此而廣泛出現,反而前資本主義的地主階級以及佃農廣泛存在著。但矢內原為了迴避這一事實,竟以「中產階級」稱呼地主階級。

  總結來說,由於山川並不是說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對前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持續替代」已經在台灣完成,而是肯定「持續替代」的趨勢本身。因此,縱使其論述不斷暗示前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存在,論述也不必然會出現破綻。就此而言,山川的論述比認為「持續替代」已在台灣完全實現的矢內原包容了更多可能。在山川來說,以資本收奪土地為內容的原始積累仍在進行。矢內原則認為已經基本結束,並認為台灣的全盤資本主義化導致土地的強制收奪不需要也不可能。[84]矢內原顯然是認為台灣的原始積累已經使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得以確立。這也許正是矢內原更強調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內部規律──特別是資本集中與壟斷──的理論前提。

2.從「過渡肯定論」到「否定論」:王學文、許乃昌、台共

  從日本殖民統治時期之內的最終結果來看,台灣確實如凃照彥所說的並未全盤資本主義化。真正的結果是多種生產方式的並存,也就是有限的「持續替代」。因此,認為當時的台灣尚在進行原始積累的山川顯然比矢內原更貼近現實,因為原始積累畢竟是一個以「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前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之關係為基礎的範疇。

  與山川、矢內原同時代的社會主義者們正意識到了前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存在日後知名的馬克思主義經濟學家王學文(1895-1985,中共黨員)在他放棄日本京都帝國大學的博士學位之後,為了與台灣農民運動家楊春松(1899-1962)會合,而到台灣待上一年(1927年至1928年間)。返回大陸之後,王學文旋於1928年底至翌年初發表了關於台灣殖民地經濟的論文:〈日本帝國主義治下的台灣──植民地台灣之經濟的意義〉。[85]這篇論文非常特別。因為這篇是目前僅見以羅莎•盧森堡(Róża Luksemburg,1870-1919)的「資本積累論」為基礎的研究。無論在當時或日後的大陸或台灣,均是如此。

  盧森堡認為,由於資本主義的生產資料部類(即第I部類)與生活資料部類(即第II部類)之間不可能互相完成擴大再生產,因此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沒有獨自存在並發展的可能性。她認為,必須依靠第三者──前資本主義環境──的廣泛存在,才能使兩部類得以交換。侵蝕前資本主義環境是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存在的條件,當這個條件消失,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也就在地球上走向滅亡。

  也因此,雖然馬克思的「原始積累」與盧森堡的理論都重視兩種生產方式之間的消長以及隨之而來的「生產者與生產資料之間的分離」,但馬克思重視的是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內部不斷出現的「分離」如何有一個開端並形成一條獨立發展的過程,盧森堡卻重視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由於不能獨立發展所以必須侵蝕前資本主義地區。[86]雖然矢內原完全清楚盧森堡理論,[87]但他畢竟沒有選擇盧森堡的方式來說明日本資本如何使前資本主義的台灣「全盤資本主義化」。然而依托於盧森堡理論的王學文卻由此抉出了一種能夠考慮前資本主義存在的「過渡肯定論」。

  發表〈日本帝國主義治下的台灣──植民地台灣之經濟的意義〉之後,王學文馬上以〈中國資本主義在中國經濟中的地位其發展及其前途〉一文參與並發起了中國社會性質論戰。該篇文章把「封建的(半封建的)經濟關係,剝削方式和其他阻礙資本主義發展之封建的束縛」的「依然存在」,[88]作為著重論證的問題。

  王學文在中國社會性質論戰所提出的「半封建社會」論,乃是一種「過渡否定論」。雖然他對大陸的分析不同於他對台灣的分析,這種不同卻未必是矛盾。因為他確實認為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因為種種「封建束縛」而無法在大陸上發展,同時又認為台灣有發展的條件。[89]

  然而當時在台灣社會主義運動之內異軍突起的看法,正是王學文沒有用來說明台灣問題上的「過渡否定論」。

  首先是1926年至1927年間《台灣民報》上的「中國改造論爭」。該論爭由於社會主義者許乃昌(1907-1975?)對於陳逢源(1893-1982)一篇主張中國先發展資本主義實業的文章提出批評而挑起,並旋即引來蔡孝乾(1908-1982)、翁澤生(1903-1939)等人助戰。許乃昌認為當時的中國處於「帝國主義時代特殊的殖民地式中間型態」。其既「不是封建制度,也不是資本主義制度而且更不是普通的封建制度與資本主義制度間的過渡期。」[90]這種型態的內容是:[91]

一、因受外來的已成熟的資本主義的影響,在來的封建制才急激開始崩壞。

二、封建制度雖積極崩壞,但卻不能向資本制度發展。

三、外國資本主義壟斷了一切市場,政權也直接間接屬於外國帝國主義。……

  許乃昌的觀點在1928年4月秘密建黨於上海的台灣共產黨那裡繼續發展。台共第一個綱領──「一九二八年綱領」──指出,由於「統治台灣的日本帝國主義本身也遺留不少封建殘物,而台灣資本主義的發展,唯有依賴日本資本主義的發達,是故,現在的台灣事實上尚殘存著甚多的封建遺物。」而「高度的﹛日本﹜資本集中與落後幼稚的﹛本土﹜資本部分以及﹛本土﹜非資本主義經濟之間,存在一種根本難於獲致解決的重要矛盾。這個矛盾即是台灣革命發展的主要動因。」[92]

  許乃昌與台共分別透過「過渡否定論」導出了台灣或大陸應當進行「民主主義革命」的結論。又由於中共推動「民主主義革命」的媒介,是國共合作之下席捲全國、撼動東亞的「國民革命」,因此許乃昌與台共也同時以大陸的「國民革命」來代稱台灣「民主主義革命」,並成為台灣在戰後正式併入中國革命的預示。

3.半封建社會論:「過渡否定論」與「新民主主義論」的結合

  台灣共產黨在1931年遭到日本總督府當局強力鎮壓而潰滅。成員或者流亡大陸,或者下獄乃至轉向。除了島外的運動接續部分外。[93]此後十多年間,台灣島內進入社會運動整體無法發展的空窗期。1945年台灣光復至五○年代白色恐怖展開前的五年間則是台灣社會主義運動再興期。這是由於中共台灣省工作委員會入島而重新活躍起來的五年,[94]同時也是二十世紀海峽兩岸短暫的統一時期。

  日本殖民統治的結束為存活下來的老一輩「運動者」(無論活在島內或島外)與新一代的青年「運動者」的集結與重新集結創造條件。但他們的集結基本上終究被吸納於台灣省工委之中或周圍。因此戰後五年間的台灣社會主義運動整合在中共以全中國為範圍而進行的「新民主主義革命」之中。

  隨著國共內戰在大陸上的展開,形勢為當時的台灣社會主義者提供一個從全中國的範圍思考「台灣解放」問題的機會。但他們沒有特別的理論建樹。可能的原因是:

  • 由於運動幾乎納入省工委的指導,因此中共的「新民主主義革命」論述成為當然方針。
  • 由於老一輩「運動者」在二○年代已經從「過渡否定論」發展出「民主主義革命」論,並透過大陸上的「國民革命」來理解該綱領。因此,他們可能較易接受同樣從大陸輸入、並且屬於「民主主義革命」的「新民主主義革命」論述。
  • 由於這個時期的社會主義者大多直接投入實踐,甚至出現了台灣社會主義運動史上少見的大規模武裝鬥爭(從二二八中的武裝鬥爭到五○年代白色恐怖前夕形成於各地的武裝基地),理論有否建樹遂成為次要問題。

  雖然此時期的台灣社會主義運動沒有特別的理論建樹,但台灣復歸中國之後所出現的種種問題仍需社會主義者來回答:如何理解海峽兩岸在台灣光復之前與之後的關係?如何理解光復給台灣帶來的變化?

  1947年至1949年之間在《台灣新生報》的文藝副刊《橋》(以下簡稱《橋》副刊)所發生的台灣文學論爭討論了這個問題。由「歐陽明」所引起的論爭涉及了非常多問題。其中有兩個問題是由如何評價兩岸過去與現在的「社會性質」而展開的:第一個問題是五四運動是否仍有現實的學習意義,第二個問題則是台灣新文學與中國新文學之關係。

  • 第一個問題的爭論點是「五四」以來的中國「社會性質」是否發生變化:有與論者認為,由於五四運動之後的中國「社會性質」發生變化,因此「五四」已然過時,不值得學習。但另一名與論者孫達人則指出,自五四運動迄今,中國的「社會性質」並沒有改變:「『學習五四』這個口號之提出,其主要意義就在於三十年來中國的社會背景未變,所以文藝工作者仍應根據『五四』的精神,繼續為反帝反封建而努力,因此決﹝絕﹞不能認為是倒退」。[95]
  • 第二個問題的爭論點則是台灣「社會性質」是否因為光復而改變。筆名「駱駝英」的羅鐵英(1917-1985)認為:光復之前的台灣與大陸分別為「殖民地」與「半殖民地」,但兩岸都受到外在的帝國主義與內在的封建主義的二重壓迫。光復之後的台灣從「殖民地」變成「半殖民地」,而二重壓迫仍然存在。[96]顯然,羅鐵英以1945年上層建築的轉移做為台灣從「殖民地」變成「半殖民地」的論據,實乃沿用了「新民主主義論」套用在1931年「九一八事變」上的邏輯。

  由於羅鐵英抉出台灣「社會性質」的媒介是文學問題,因此畢竟是隱晦的論述。但對流亡至香港的台灣社會主義者蘇新(1907-1981)來說,就沒有這層顧忌了。1948年至1949年間,蘇新分別在〈台灣人民之出路〉以及〈談台灣解放問題〉二文中指出:

  • 第一點:「半封建」是台灣「社會性質」的本質屬性;「殖民地」或「半殖民地」則是外爍屬性。蘇新指出:「台灣的社會性質,雖然有某些程度之差,但基本上還是半殖民地和半封建的社會,這點與中國其他任何省份都沒有差別。」但是,「尤其是在目前,由於反動派賣國政府的出賣,台灣殖民地化的危機日趨嚴重。」[97]
  • 第二點:在第一點的前提下,就算把國民黨政權從台灣島上趕走並且另立政權,該政權的性質也不可能克服「半殖民地」與「半封建」這兩種屬性蘇新指出:「這種『台灣獨立政府』,假如能夠實現(事實上是絕不能實現的),這個政權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性質是無法拂拭的。因此,這條道路也只能造成台灣資產階級及地主階級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政權,起來代替蔣政權而已,而這一派『分離運動份子』的企圖也正是這一點。」[98]
  • 第三點:資本主義只能附麗於前述外爍屬性才能存在,無法替代「半封建」而成為「社會性質」的本質屬性。蘇新指出:「由於經過日本五十年的經營,在台灣資本主義確有某些程度的發展,但本質上是依靠日本本國的『殖民地經濟』,沒有獨立性,而且也不是正常的資本主義的發展。所以不能因為在台灣資本主義有某些程度的發展,就以為台灣的基本社會性質是資本主義。」「台灣收復後,從前日本的資本主義企業和土地都成了四大家族的官僚資本,而表面上雖然四大家族的官僚資本控制著台灣全體的經濟命脈,但這些官僚資本之中,美帝資本佔了一大部分。……目前賣國政府離開了美帝資本,無論任何小事業都建設不來。」「在『土地經營』方面,大部分仍然是小規模的舊式農業,封建剝削制度還是普遍存在著。」[99]

  從「新民主主義論」開展出來的上述觀點把台灣光復視為變(從「殖民地」變成「半殖民地」)與不變(「半封建」社會)之綜合。但上述觀點在後來的運動發展中發生分化。以學者劉進慶和作家陳映真為代表的台灣社會主義者繼續發展這項觀點,史明(1918-)及其後續者則持恰好相反的觀點:

  • 劉進慶與陳映真認為:台灣的經濟基礎沒有變化(即所稱之「社會性質」仍是「半封建」),但上層建築改變。雖然接收台灣的國民黨政權是「半封建」性質,但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築之間的關係卻從「民族之間」復歸為「民族之內」,也就是從「殖民地」變成「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經濟基礎無法在日本總督府上層建築移除之後,為資本主義在台灣的發展提供過渡的動力。[100]
  • 史明的觀點則恰恰相反:他認為台灣仍由「異」民族所支配,因此仍為「殖民地」。而史明甚至認為:由於「半封建」的國民黨政權落後於日本殖民統治下「資本主義化」(甚至重工業化)的台灣社會。所以接收台灣的落後上層建築破壞了台灣相對進步的經濟基礎,[101]「迫使台灣一下子倒退到相近清朝末期封建的『資本原始積蓄階段』的社會狀態去」。[102]

  雖然兩派對於1945年有不同評價,但兩派都關注日本殖民統治是否造成台灣經濟基礎發生積極的變革。兩派共同的問題意識與日後八○年代的台灣「近代化」論爭──其論爭焦點是「近代化」始於1895年之前還是之後──很類似。但是,除了劉進慶與陳映真注意到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不必然「持續替代」前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從而兩相「溫存」)之外,[103]多數論者都不加批判地把「資本主義化」或「近代化」當成發展的指標,或認為這兩種指標所指涉的對象有持續發展的趨勢。由於這種觀點實際上是單線進化史觀,因此這些論者所關心的問題其實是「資本主義化」或「近代化」的起點──雖然爭論幾乎只是在「中國統治時期」(1895之前以及1945之後)或者「日本統治時期」(1895-1945)之間進行近乎「零和」的論證。[104]

第二節之二、「半封建社會」論向「半封建政權」論的轉化(1960s-1970s)

1.實際上是「半封建政權」論的劉進慶「半封建社會」論

  雖然劉進慶與陳映真的觀點最接近於日本殖民統治五十年下的結果,兩人的觀點仍有差異。以下先從最早形成的劉進慶論述談起。

  劉進慶的論述形成於1971年,[105]該論述結合了講座派山田盛太郎(1897-1980)的再生產「分析」理論與西方二元經濟論,並以中國「社會性質」論作為最終的理論依歸。

  在台灣「社會性質」的表述上,劉進慶嚴格依照「新民主主義論」的典範。該典範強調「半封建」為本質性的規定,並且在修辭上用這樣那樣的「半封建社會」去表述這種規定(比方「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或「殖民地半封建社會」,而不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或「半封建殖民地社會」)。但劉進慶「半封建社會」論最弔詭的地方,就在於他的「半封建社會」必須把國民黨政權視為「半封建政權」才能得到界定;如果不把國民黨政權視為「半封建政權」,他的「半封建社會」論便難以成立:

  • 台灣光復後,國民黨「半封建政權」接收了日本資本留下來的、足以控制「台灣經濟的生產、流通及金融三大部門」[106]的大規模產業,從而形成日後的公營事業。因此,即便這些產業屬於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也受到政權性質影響而有半封建性質。
  • 土地改革後,國民黨「半封建政權」與米糖部門的小農之間也形成了「半封建」、「地主式剝削」[107]的地佃關係。
  • 國民黨「半封建政權」將公營事業與米糖部門所獲得的剩餘轉移到財政,並有相當巨大的部份用於保衛「半封建政權」的軍事開支。

  當以上三個環節成形,五、六○年代台灣的再生產結構便得以奠定。由於政權性質為「半封建」,因此「規模龐大的公營企業在型態上雖然完全以資本制的企業方式展開累積運動,但其本質則是公賣式的收奪,而所吸收的勞動剩餘則為財政所吸收,並且大半為軍事性消費而支出。」[108]

  劉進慶並指出:即便是從大陸遷移來的資本、外國資本,以及台灣的本土資本──這些都是「以私人生產關係為基礎的私業支配部門(民營企業)」[109]──也需要依靠半封建政權的支持。「本地資本的累積方式貫穿了在公權力支持下的獨佔和保護兩個主軸。此一特質雖有程度上的差異,在本質上仍可視為與大陸資本視同軌進行的。」[110]

  最後,不但大陸資本與本土資本逐漸融合為「自我一體的本國資本」,[111]由資產階級所控制「私業」資本也開始與國民黨官僚所控制的「公業」相融合,產生劉進慶所稱的「官商資本」。「外國/外省/本省」、「公業/私業」、「官僚/資本家」這些矛盾在「官商資本」的形成中消弭。過去的「官僚資本」是資本家與官僚的身分重疊,現在的「官商資本」則是資本家與官僚的彼此勾結。[112]

  劉進慶論述中最突出的現象是:為了分析戰後台灣二十年(1945-1965)之發展,劉進慶引入許多既有或者自創的範疇;比方「官僚資本主義」、「國家資本主義」、「半封建政權」、「殖民地遺制」、「公業」、「私業」、「官僚資本」、「官商資本」,如此等等。雖然劉進慶賦予了這些範疇之間以一定的邏輯關係,但這些範疇之間最根本的關係是「資本主義/前資本主義」(或「近代/前近代」)兩種屬性的對立統一。也就是說,每一個由劉進慶引入論述的範疇,如果不是具有「資本主義」的屬性,就是具有「前資本主義」的屬性;二者必居其一。在劉進慶的論述中,這兩種屬性的對立統一,不斷出現在一個範疇向另外一個範疇的過渡之中。

  雖然劉進慶引入了許多分別具有前述兩種屬性的範疇,他卻著重突出具有「前資本主義」屬性的「上層建築」範疇,即所謂的國民黨「半封建政權」。劉進慶認為國民黨政權的半封建屬性規定了一切矛盾的發展:[113]

具有由國家領導及介入廣泛的經濟過程特徵的經濟體制,說起來是一種國家資本主義體制。……但在台灣的狀況,它的特點是一方面它繼承了日本殖民地遺制而形成的;另一方面則受中國國民黨官僚資本主義的制約。換句話說,這個特殊的台灣國家資本主義體制,在本質上可說是順應國民黨統治集團的階級利益而形成的。眾所週知,戰後逃到台灣的國民政府是迄今少見的半封建軍事專制獨裁政權,為此專制權力階級利益代言的國民黨官僚資本主義,對重組台灣經濟構造的制約不可謂不大。

  雖然劉進慶認為「半封建政權」規定了一切矛盾的發展,但這種看法恰恰暗示了「上層建築」是「前資本主義」屬性最後的殘餘處,而「經濟基礎」的「資本主義」屬性愈發顯著、越來越「資本主義化」。因此劉進慶的「半封建社會」論實際上是「半封建政權」論。而「半封建政權」與「半封建社會」在劉進慶論述中的曖昧關係,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劉進慶將上層建築與經濟基礎(或者國家與社會)之間的界線加以抿除的傾向。[114]

  如陳映真所云:「台灣社會的『封建性』,今天看來,應該還有討論的餘地」。[115]陳映真將劉進慶的論述修正如下:(1)台灣從日本殖民統治時期至戰後五年間,都是「半封建社會」。他對這時段的定性,與劉進慶同。(2)1950年至1962年間,「土改完成,半封建性消失」,因此這個階段的台灣是「半資本主義社會」。從這個時段開始,其定性與劉進慶異。(3)1962年之後,台灣進一步發展為「資本主義社會」。[116]

  雖因劉進慶論述過分突出「半封建政權」而頗有問題,但這個問題正體現出:以往強調經濟基礎之「半封建」屬性的論述,開始由強調上層建築之「半封建」屬性的論述所取代。

2.逐漸成為問題的資產階級

  由於一九五○年代的白色恐怖以及冷戰、內戰「雙戰結構」的成立,台灣的社會主義運動進入斷裂期。然而復興台灣社會主義運動的努力仍在島內外持續存在。在台灣島內,運動由大大小小的白色恐怖所鎮壓的對象承載著,這些對象綴成了零碎的軌跡;在台灣島外,運動則表現為以日本與美國為根據地的連續性的運動發展,雖然人數不多,卻是運動在五○年代白色恐怖之後首次連續發展的時期,同時也是資產階級成為運動主要問題的時期。

  自一九二○年代以來,資產階級與革命動力的關係始終成為問題。最為當代所知的台共「一九二八年綱領」曾從資產階級中區分出一塊所謂的「進步的資產階級」,認為該階級可為革命動力。台共「一九三一年綱領」排除了所謂的「進步的資產階級」。戰後五年間的中共台灣省工委再次把資產階級劃分出一部分,但此時稱之為「自由資產階級」。[117]必須補充一點:由於以上各時期都有「小資產階級」的界定並肯定該階級的革命性,因此本研究略過小資產階級的問題。

  台共「一九三一年綱領」的見解顯然比較特別。之所以如此,可能是共產國際在1928年之後激進化,縮小了革命動力的內容。總體來看,由於1949年兩岸分斷之前的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並未在台灣產生政治上舉足輕重的資產階級,因此資產階級的「整體」或「部分」有無革命性,不是太大的關鍵。畢竟民主主義革命的跨階級性質,首先由農民的參與所決定。

  然而兩岸分斷之後的資本主義生產方式顯著了起來。在日本殖民統治時期,社會主義者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能否「持續替代」前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問題上,曾出現了「過渡肯定論」與「過渡否定論」兩種回答。這兩種回答在七○年代劉進慶的論述中得到統一。一方面他肯定國民黨「半封建政權」主觀上有意促進「過渡」,另一方面卻又認為「半封建政權」的存在客觀上會使「過渡」遭到限制。雖然劉進慶與同時期的台灣社會主義者未必有直接聯繫,他們也都突出「半封建政權」的存在與作用。

  由於資本主義生產方式開始成為顯著的存在,因此資產階級與革命動力的關係成為越發顯著的問題。在劉進慶的論述中,「外國資本/外省資本/本省資本」、「公業/私業」、「官僚/資本家」這些矛盾都將在「官商資本」的形成過程中解消,被壓迫者則是工人階級與農民;這兩大階級構成了所謂「基底」(這是劉進慶從山田盛太郎那裡繼承而來的概念)。同時期海外台灣社會主義者的論述卻強調這些矛盾未必得以解消。他們特別突出本省籍資產階級也如工農階級一樣是被壓迫者,從而視之為革命動力。雖然這種見解的論者並沒有在七○年代結束之前發展出比劉進慶更具深度與體系的論述,但這種見解的出現比劉進慶論述稍早。六○年代出現於日本的史明(1918-)就是其代表。

3.史明與左雄的「資產階級」論戰

  史明及其「獨立台灣會」(原名「台灣獨立連合」)是今日最為人知的海外「台灣左派」。然而一個長期為人所忽略的事實是:史明於1962年首次以日文出版的《台灣人四百年史》與社會主義無關。在這本蒐集各方資料而寫下的著作中,只有討論日本殖民統治的部份稍有社會主義色彩,但這種色彩的來源很難不把矢內原忠雄的《帝國主義下之台灣》納入考慮。[118]《台灣人四百年史》於1974年發行日文增補版。原文未改,但增補了〈蔣父子獨裁專制下的殖民地統治〉一章。[119]史明在這一章中大量引入馬克思主義術語以及相應的理論架構,對國民黨統治下的台灣提出了他的分析。也因為這一章的增補,使得1974年版成為兩種論述並存但不連續的版本。到了1980年,《台灣人四百年史》發行漢文版,[120]但實際上是全面改寫,內容與前兩個日文版並不相同。而這個經過馬克思主義術語及其理論架構加工後的版本,才是今日人們所熟知的《台灣人四百年史》。

初版的台灣人四百年史扉頁(邱士杰攝影)

  《台灣人四百年史》的幾次改寫有一些值得注意的現象:(1)史明始終把國民黨政權視為一個由「(半)封建」、「獨裁」、「軍閥」、「特務」等屬性所構成的上層建築,即所謂「半封建政權」。(2)《台灣人四百年史》的歷次改寫之間,海外台灣社會主義運動內部都曾產生路線分歧。路線爭論促使史明修改了自己的觀點,改變則體現在史明所發行的《獨立台灣》。《獨立台灣》創刊於1967年。雖然史明在創刊初期便提出了他的論述,但論述與馬克思主義之間的關係不明朗。因為史明沒有按照國際共運所常見的方式去組織他所引入的許多國際共產主義運動之術語。[121]1970年旅美台灣社會主義者「左雄」(案:即林重文)的出現挑戰了史明,史明的論述自此開始出現變化。

  論戰的起點是左雄在1970年《獨立台灣》第23號發表的的兩篇文章,[122]史明馬上在當期提出回應。[123]兩人的爭論如下:

  • 第一個爭論問題:史明認為革命對象與革命動力之間的差別在於前者是外來的壓迫民族(「中國人」)而後者則是被「殖民」的被壓迫民族(「台灣人」);後者包括一部分的本省籍資產階級。他將可以爭取的本省籍資產階級稱為「台灣『民族資產階級』」,不可爭取的稱為「台灣『買辦資產階級』」。左雄則認為,革命對象是國民黨政權及與之同謀的本省籍資產階級,革命動力則是被前述革命對象所壓迫的外省人與本省人
  • 第二個爭論問題:史明主張以「台灣獨立」或「獨立台灣」為總口號。左雄則認為台灣已經獨立,並主張只有敢於強調「革命」的「獨立」才不是投機的空話,因此左雄以「台灣革命」為其總口號。

  第一個爭論問題乍看之下只是要不要打倒本省籍資產階級的問題。但更精確地說,則是國民黨政權是否可能扶植本省籍資產階級,以及要不要先聯合(某部分)本省籍資產階級打倒國民黨政權然後再將其打倒的問題。也因此,這個爭論問題同時是革命在「一步到位」與「分幾步走」之間的選擇。但之所以需要進行這樣的選擇,在於左雄與史明對於本省籍資產階級與國民黨政權之間的關係有不同的看法。左雄認為兩者必然共謀,而史明則認為兩者存在矛盾。

  左雄與史明的論戰曾在當時島內引起小小關注。[124]而在海外,左雄的論點獲得了較多支持。多數人都同意不應該把「中國人」當成完全打倒的對象或認為不必強調台灣是殖民地,[125]甚至有人提出將《獨立台灣》改稱《革命的台灣》的意見。[126]

  由於論戰的機緣,左雄與史明都修正或發展了他們的見解。(1)左雄仍然堅持本省籍資產階級具有反動性格;但在要不要立刻打倒該階級的問題上,出現反反覆覆的態度。[127](2)史明則因左雄的刺激而透過1970年9月發表的〈台灣革命過程中的民族革命•民主革命•社會革命〉與1972年11月發表的〈階級•民族•革命〉二文全面重構其革命論述。[128]這兩篇文章以台灣歷史各階段為對象,分別規定了1962年版《台灣人四百年史》所沒有涉及的社會性質,並且首次涉及當前的革命性質、動力、任務、前途。這兩篇文章是1980年《台灣人四百年史》漢文版與史明後續著作之革命論述的雛形。[129]第一篇文章與「左雄/史明」的論戰有密切關係,第二篇文章則出現在一個特殊的時間點:北美第一份台灣人社會主義刊物《台灣人民》的創刊。

第二節之三、在「半封建政權」論中遠離「新民主主義革命」(1970s-1980s)

1.《台灣人民》以降的七○年代

(一)以刊物發行為線索的概略史

  左雄一方面在《獨立台灣》發表文章,另一方面則繼續從第二個爭論問題發展其「台灣革命」論。[130]強調台灣人民必須不依靠外力而「自求解放」[131]的「台灣革命」論,必須擺在以下兩個層次的時空背景中才能理解:

  • 首先是一九六、七○年代的世界革命風潮。這個風潮由日本的安保鬥爭、中國的文化大革命(1966),法國的「五月風暴」(1968),以及古巴、越南、巴勒斯坦等第三世界反帝反殖民鬥爭所構成。
  • 其次則是1971年前後的兩岸局勢的劇變:一是保衛釣魚台運動在美國的中國學生示威中檯面化(1971.1),二是國民黨失去聯合國的中國代表權(1971.10),三是海外「資產階級」台獨派出現呼應「革新保台」的傾向(以1972年3月創刊的《台獨》為代表)。

  形勢的不斷變化促使台灣社會主義者實現集結,地點在北美。1972年10月,北美的「台灣人民社會主義同盟」(簡稱「社盟」)創辦《台灣人民》雜誌。左雄是主事者之一。[132]另一位主事者則是早從六○年代中後期便在北美組織台灣學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的許登源(1937-2009)。[133]

台灣人民書影(邱士杰攝影)

  雖然創刊之初的《台灣人民》曾經宣示「我們相信台灣革命的民族民主要求在現階段只能以『台灣獨立解放運動』的形式開始表達出來」,[134]但《台灣人民》更重要的口號是台灣人民的「自求解放」與「台灣革命」。[135]這兩個口號反映社會主義統一派與獨立派透過該刊(乃至「台灣人民社會主義同盟」)實現了統一戰線,[136]統獨問題因此次要化。這種「次要化」體現了他們對世界局勢的觀點:

  • 「台灣革命」是世界革命的一部分,但過分期待「革命」從他處(特別是當時作為世界革命「中心」的中國)「輸出」到台灣,將導致機會主義。[137]
  • 基於上述理由,他們反對國共間的「和談運動」並主張革命推翻國民黨政權。

  統獨兩派透過《台灣人民》實現了統一戰線。[138]這個統一戰線的直接打擊對象是呼應國民黨「革新保台」的資產階級台獨派。《台灣人民》把那種呼應視為「國台合作」的反映。因此《台灣人民》發動了一次又一次的批判。[139]這方面的批判是《台灣人民》的主旋律。

  但《台灣人民》內部的統獨平衡很快被打破。首先是第3期登出的〈台灣牌的社會主義〉引起爭議,[140]其次在1973上半年(也就是從發行第4期開始),發生了加深內部統獨嫌隙的所謂「李清一事件」。[141]總之,「發行不到四期,兩種政治路線的鬥爭也就開始明顯化。」[142]《台灣人民》第8期刊行後(1974.3)出現拖刊,直到同年12月才又刊行第九期與翌年停刊的第10期(1975.2),而後兩期則把中國統一規定為該刊目標。如果從口號的變化來看,則《台灣人民》經歷了一次方向轉換:從「中台」之間「同志加兄弟」的傾獨路線變為「兩岸」「無產階級聯合」之傾統路線。[143]

  在這種形勢下,部分以左雄為代表的《台灣人民》同人另創更強調「獨立」的《台灣革命》雜誌(1975.9)。他們稱第9第10期的《台灣人民》編輯者是「新台灣人民派」,並強烈批判後兩期的轉變及其論據。[144]《台灣革命》發行至第5期後停刊(1976.12),但翌年旋續創辦《台灣時代》(1976.1),發行十三期後停刊(1982.4)。

  在《台灣時代》後期,年輕一輩的台灣社會主義者與許登源創辦了《台灣思潮》(Taiwan Tide)雜誌(1981.5)。由於這份被《台灣時代》視為「新台灣人民派份子」[145]的刊物在理論上達到新的高度,[146]因此,雖然《台灣時代》在第13期「史明問題討論專刊」指出,「在徹底分析討論史明問題之後,我們必定會好好對待《台灣思潮》的問題」,[147]《台灣時代》卻就此悄然停刊。

台灣時代書影(邱士杰攝)

  從《台灣革命》以來,島內黨外勢力蓬勃興起。因此《台灣政論》、《夏潮》以及郭雨新、陳逸松等黨外雜誌或人物,都成為《台灣革命》與《台灣時代》所討論的對象。1979年美麗島事件後,島內政情急遽激化,加速了海外(特別是北美)台灣人運動內部的分化與對立,[148]《台灣時代》就是停刊在這種形勢中。據說《台灣時代》停刊之後,內部曾檢討刊物的停刊源自於團體本身的「思想低落」,以致只能用攻擊史明來迴避面對《台灣思潮》。[149]這或許也是一種解釋。無論如何,不滿《台灣時代》停刊及其後續形勢發展的一部分人在1987年另外創辦《台灣解放》。目前僅見創刊號(1987.2)與第2期(1987.6)。

  敘述上述發展脈絡時所提到的史明、左雄,以及許登源,大致反映了幾種分分合合的路線。當然這只是大致的概括,詳細情形肯定不止於此,勢必還得修正。[150]如果把其他刊物(如釣運、統運各刊物)算進來、如果出現更多的回憶錄或進行更多的口述訪問,也許可以勾勒出海外台灣社會主義運動更複雜的形象並糾正上面的概述。遺憾的是,這是此前尚未開展的研究工作。

(二)《台灣人民》對於正式登上歷史舞台的資產階級的看法

  在這些複雜的組織流變與刊物發行中,作為「一本讓當年的台灣左派很感驕傲的自辦雜誌」[151]的《台灣人民》最重要。因為:

  • 《台灣人民》統獨並具、發行最早。
  • 《台灣人民》開創了許多日後持續延燒的議題,比方「自求解放」、「台灣革命」、反對「革新保台」、反對「國台合作」、反對「和談運動」。
  • 更重要的是,《台灣人民》克服了先前史明與左雄辯論中各執一詞的態度,而對本省籍資產階級採取了既團結又鬥爭的立場。

  《台灣人民》對於「國台合作」的揭發最能體現他們對於本省籍資產階級──即「台灣資產階級」──的提防,但他們所批判的「國台合作」的「台」首先是指海外的本省籍資產階級台獨運動。至於島內的本省籍資產階級,《台灣人民》認為「部分台灣資產階級雖然也成了國民黨體系的一部分,但並不是與國民黨一體。」[152]

  該刊認為:1949年之前的中國「半封建」的經濟基礎決定了當時國民黨政權的上層建築也是「半封建」。國民黨失去大陸後,把「半封建」上層建築原封不動搬到台灣。雖其上層建築願意促進「過渡」,但過渡卻會因為「上層建築」的半封建性質而遭阻礙。畢竟「國民黨國家機器是外加式的」,其本身的「時代錯誤」遂使「它的反動本質也規定著它的發展方向──少數人集團高度自私的機構化。這個性質使國民黨機器不曾也不會隨著台灣社會的變化或需要而作有意義的調整。」[153]

  由於某部分本省籍資產階級被視為可能聯合反蔣的盟友,因此台灣革命必須分幾步走。第一步是同這些資產階級合作推翻「半封建」的上層建築。雖然左雄與史明的論爭已涉及革命「一步到位」(左雄)或「分幾步走」(史明)的問題。但直到《台灣人民》,台灣農村的「資本主義化」問題才成為上述問題的論據。他們的觀點如下──

  ──雖然國民黨上層建築是「半封建」的,土地改革卻使經濟基礎中的可能與之勾結的封建勢力(比方「地主」)消失,從而「延長自己的半封建政權的命運」,「這一個因素對二十年來台灣革命情勢的漲落發生了極大的作用。」[154]然而「半封建」的上層建築卻把自己的基礎安置在「帝國主義」(或稱「國際資本主義」)、「國家資本主義」,以及「民族資產階級」(或稱「台灣大資本家」)之上。[155]

  ──土改之後,國民黨政權仍對農民使用封建剝削(比方「半封建式賦稅」、「肥料換穀,大小租」),以致農村蕭條。「國民黨政權取代舊地主而成為農民的寄生蟲」。雖然七○年代初期的國民黨政權提出「新農業政策」以促使資本主義剝削替代封建剝削,此舉卻是為了促進農村出現資本主義階級分化下的新「富農」,使之成為「向農村積極發展新的權力基礎」的媒介。[156]這將導致農村的階級鬥爭形式發生變化。[157]此外,雖然農業問題恰恰「拘束著」資產階級本身的發展,但由於資產階級對於國民黨、帝國主義勢力的態度有兩面性,因此資產階級對於農業問題的態度「模稜兩可」。[158]而國家資本主義將支持富農。[159]

  ──關於國家資本主義與農村的關係,同人還指出:過去由於國民黨國家資本主義「為了養活其軍政集團而加諸於農產品價格的嚴格控制」,控制了以農村為主的島內市場,致使資產階級只能向海外市場尋求發展。但海外貿易反而促成了資產階級能夠發展外銷工業,並使其成果為該階級所享有。[160]

  ──然而農村也因為國民黨層層剝奪了農業生產者的儲蓄與資金,使得生產方式之改良所不可缺少的資本累積無法產生。由於資本不足,台灣農業遂無法脫離小農生產而進於「資本主義化」,「這是國民黨式生產關係所加諸於台灣社會生產力發展的束縛的一個明顯例證。」[161]又由於農民的被剝削以及國際資本的存在,因此過去二十年間的台灣工農業關係失調。一方面,農民購買力低導致「台灣資本主義經濟缺少國內市場」,因此只能依靠「國際貿易」。「在外貿、外資、外債三部曲的引導之下,台灣經濟已不再為台灣的需要而發展,它成了為貿易而生存,隨著人家的需要而發展的畸形怪物。」從而導致工業無法扶持農業,農業也必然破產,「以民族資產階級為主體的正常資本主義關係發展受著這數種的箝制,乃不可能得到應有的進步。」因此「農業危機是蔣氏集團覆亡的前奏」。[162]

  ──同人並認為資產階級必與國家資本發生鬥爭:由於國際市場的不穩定以及「國民黨國際地位的動盪不安」,因此在海外貿易與台灣工業上獲利的本省籍資產階級必定想要返台同國家資本爭奪國內市場,以降低外銷工業所帶來的重重風險。「這將加強台灣資產階級葉落歸根,奪回島內市場主導權的心意。於是產生了台灣資產階級與壟斷獨佔的國家資本主義之間的矛盾。一旦國民黨政權控制不了農產品價格,台灣資產階級喪失了擴展外銷工業的有利條件,這個緊張的對立關係必定要白熱化。國家資本主義與台灣資產階級也許在短期內互不侵犯,或未嚴重衝突。但是資本主義的自由經濟性質不可能允許二者永遠和平共存。這就種下了台灣資產階級與國民黨政權鬥爭的火種。」[163]

  《台灣人民》關於本省籍資產階級的討論,反映了資本主義原始積累正式在島內展開。不但農業正在資本主義化,資本主義的工業也同時在發展。資產階級與工人階級都站上歷史舞台並成為《台灣人民》可以分析的對象。同理,雖然某些規範認識到了八○年代仍然未變(比方「半封建政權」論[164]),但台灣的工業──製造業──卻已發展到足以成為《台灣思潮》所能深入探討的對象。[165]相較於第一期與第二期的台灣社會主義運動,這是很大的不同。[166]

2.爭取資產階級的「迷思」:「民主主義」與「專政」的隱沒

  總體來看,七○年代海外台灣社會主義運動普遍認為資產階級──以本省籍為主體──是應當爭取的對象。這種看法的存在本身,或許正是台灣社會主義運動第三期的特色。為了爭取本省籍資產階級,當時出現了兩條路線。第一條路線是「民主主義」,第二條路線則是「民族主義」。就二十世紀國際共運的標準而言,這兩條路線實不屬於同一層次。因為國際共運所關心的「革命性質」問題只在以專政問題為核心的「社會主義革命/民主主義革命」之間做選擇,「民族主義」永遠是外爍的。以國際共運中常出現的「民族民主革命」(National-Democratic Revolution)來說,並不是「民族主義」與「民主主義」的簡單相加,而是一個屬於「民主主義革命」範疇內的概念。因此,雖然「民主主義革命」並不必然聯繫「民族主義革命」,「民族主義革命」卻必須同時是「民主主義革命」。(以上關於「民族民主革命」的問題,本研究第七章有詳細討論。)

  由於七○年代的運動論述多半在字面上並舉「民主主義」與「民族主義」,加上這兩條路線都有利於爭取本省籍資產階級,因此很難僅僅從字面上判斷個別論述與這兩條路線之間的關係。但由於第二條路線有無條件爭取的傾向從而蘊含著背離國際共運傳統的危險,而第一條路線沒有,因此這種差別有可能成為鑒別的手段。

  無條件爭取本省籍資產階級的首要代表是史明。他與左雄的論戰已經表露他是第二條路線的擁護者。由於史明公開反對國際共運,因此他直接從第二條路線發展他的論述。他認為,由於台灣存在「民族矛盾」,因此台灣應當進行以民族為單位的革命,而本省籍資產階級是理所當然的革命動力之一。為了論證他的這一論述,他竟在二十世紀國際共運所辯論的「民主主義革命/社會主義革命」兩種革命性質之外另外發明一種革命性質,即其所謂的「殖民地革命」。

  有條件爭取本省籍資產階級的代表則是前面已經分析頗多的《台灣人民》,因此該刊更接近第一條路線;這可能與《台灣人民》以「新民主主義革命」為綱領有關。[167]然而同樣接受「新民主主義革命」論述的《台灣革命》[168]之傾向卻頗為詭異。雖然《台灣革命》從有條件爭取的角度指出:「台灣無產階級不能不提防而且囿限台灣資產階級妥協、軟弱的落後性,同時積極去發揮、聯合、領導這個階級反封建反帝的進步性。」[169]但《台灣革命》的基本路線其實是無條件爭取。就像這段奇妙的話所說的:「當前的革命必須先打倒國民黨封建統治階級以及帝國主義,而不是先打倒台灣資產階級。現階段,台灣社會的階級鬥爭焦點在於、也必須使之發生於台灣革命人民與國民黨、帝國主義之間,不在於、也不能使之發生於台灣無產階級與資產階級的鬥爭之間。」[170]

  當路線遭到挑戰,這種無條件爭取的姿態就更加鮮明:

  • 第一個例子是該刊對於劉進慶論述的批判。該刊以《台灣人民》第九第十期所轉載的劉進慶論文為對象,[171]批判該文從共謀的角度分析本省籍資產階級與國民黨政權之間的關係,從而抹煞了本省籍資產階級(即《台灣革命》所謂的「台灣『民族資產階級』」)的革命性。[172]
  • 第二個例子則是該刊與東京朱世紀(1940-2007)所辦《台灣文化》之間的論戰。《台灣文化》反對《台灣革命》爭取資產階級的意圖,認為應該依靠工人階級與農民,但《台灣革命》堅持爭取。[173]這一堅持延續到高舉「台灣民族主義」綱領的《台灣時代》時期。

  《台灣時代》時期最顯著的現象是「新民主主義革命」論述幾遭廢棄。這可能與「世界革命」在七○年代走向低潮、文革結束、中共對台政策的轉變以及島內民主化運動高漲有關。以王凡西(1907-2002)為代表的托洛茨基主義者在1977年9月發表《我們對台灣革命問題的意見(討論大綱)》,該文明顯吸收了《台灣人民》以來的台灣論述但批判當時主張「新民主主義」的海外台灣社會主義者。可是,主張「新民主主義」的《台灣革命》當時早已停刊,而後起的《台灣時代》只偶爾提到一兩次且沒有上升綱領的層次。此一廢棄的過程體現出:由於「新民主主義革命」在1949年從理論成為實際,其典範遂使後來的第三世界國家及地區意圖模仿,並因為各地具體實踐的不同與局勢轉變而發生拆解或廢棄。[174]

台灣時代書影(邱士杰攝)

  雖然「民主主義」與「民族主義」在七○年代的交錯與本省籍資產階級有關。但兩條路線的交錯也體現出「民主主義革命」論無法在台灣純粹出現的事實。當「民主主義革命」論多出一塊「民族主義」、當本省籍資產階級逐漸打開一條奪取上層建築的道路,「民主主義革命」的內容便不免受到裁切。[175]涉及社會主義運動奪取「上層建築」的「專政」問題就是經常遭到裁切的內容。

  就國際共運的傳統而言,「專政」與各階級間的「統一戰線」是一體兩面的問題。如果主張無產階級一階級專政,當然就沒有統一戰線問題,或者只剩下工人階級統一戰線的問題。[176]但若主張兩階級專政(比方工農民主專政)或者多階級專政(比方人民民主專政),專政就直接成為了統一戰線;或者說,未來的問題便成為了當下的問題。因為當下的統一戰線之所以可能,有賴於未來的專政作為號召。又因為未來的專政性質決定了當下的統一戰線到底由哪些階級所組成,便進而決定了革命性質,也就是「社會主義革命」與「民主主義革命」的選擇問題。

  台灣共產黨「一九二八年綱領」中的「政治大綱」(台灣總督府警務局, 1989c: 24-38),是台灣「運動」史上最出名的「民主主義革命」綱領(並別稱為「國民革命」)。雖然該綱領提出兩種政權設想,而這兩種設想同時也代表革命要分兩步走,但是「民主主義革命」的專政性質卻沒有被這份綱領所提及:

  • 第一步設想:「共和國」口號。這個口號同該綱領的「台灣民族」概念有一定關係,同時也與該綱領認為「進步的資產階級」可以爭取有關。
  • 第二步設想:「無產階級專政」口號與「工農政府」口號。「一九二八年綱領」將二者視為在將來的「一定的時期」才要提出的口號。

雖然「工農政府」字面上長得很像「工農民主專政」,從而像是在表述「民主主義革命」的政權。但當時國際共運中的「工農政府」定義有歧義。有人將之視為「工農民主專政」的同義語,有人則視之為「無產階級專政」的代名詞。[177]由於「一九二八年綱領」將「無產階級專政」與「工農政府」並稱,因此台共比較可能將兩個口號視為同義。也因此,「一九二八年綱領」顯然只談「共和國」而不涉及「共和國」與專政的關係。然而這是很有問題的提法。

  日本共產黨「一九二七年綱領」是考察台共「一九二八年綱領」問題之重要參照系。[178]共產國際為日共設計的這份綱領也規定日本的革命性質為民主主義革命。又由於該綱領認為日本的革命性質可以在民主主義革命勝利後直接轉變為社會主義革命,因此只提出了社會主義革命的政權應當是「無產階級專政」,並同樣以「工農政府」稱之。

  由於台共也認為台灣的革命性質有直接轉變的可能,因此,他們之所以不談民主主義革命的專政問題,其理由可能與日共相同。但既然革命性質的轉變有直接性,被台共列為民主主義革命範疇的「共和國」就沒有提出的必要,或應該把「共和國」口號同樣列屬於將來「一定的時期」才要提出的口號。

  因為「共和國」口號有上述矛盾,就不難理解台共為何在後來的「一九三一年綱領」中廢止這個口號,並另外提出精確度更高的「工農民主專政的蘇維埃政權」口號。[179]

  雖然「一九二八年綱領」的「共和國」口號與「一九三一年綱領」的「蘇維埃」口號都被規定在民主主義革命範疇之中,卻反映了不同的東亞局勢:(1)「共和國」口號體現出台灣要從日本帝國主義殖民統治下脫離出來的願望;該口號必須放在日本對台殖民統治的歷史情境下才能理解並產生意義。(2)「蘇維埃」口號則反映了當時中國各地的「蘇維埃區域」行將匯合為「中華蘇維埃」的局勢。由於「中華蘇維埃」擁有實際的佔領區,因此同時也具有「東亞蘇維埃」的性格。蘇新指出,他們當年為「一九三一年綱領」制定的「蘇維埃」口號實際蘊含著台灣合併於中華蘇維埃的估計。[180]

  雖然兩岸並沒有在「蘇維埃」的基礎上實現統一,卻因為統一而使兩岸的運動得到整合。在台灣社會主義運動第二期,台灣的運動成為中國革命的一部分。戰後五年內的統一以及緊湊的全國革命形勢,使產生於台灣與日本之間的「民族主義」相對解消。但由於二二八事件、五○年代白色恐怖,以及冷戰、內戰「雙戰結構」的成立,一部分人重新提出「共和國」口號。由於該口號緊密結合於「民族主義」等跨階級統一戰線口號、認為本省籍資產階級有革命性,加上本省籍資產階級從七○年代開始展現出奪取「上層建築」的傾向,因此「共和國」口號隱沒了「專政」問題。除了史明始終是其中的極端典型之外,越近當代,「專政」就是越發隱晦,[181]「上層建築」的奪取也因此成為距離「運動」越來越遠的問題。

3.七○年代以來的島內論述:「新殖民地」、反壟斷、「波拿巴國家」論

  如果以七○年代海外「台灣左派」的論述為標準,那末以《夏潮》為代表的七○年代島內社會主義運動顯然難以把握。《夏潮》的典型其實涉及到白色恐怖下的社會主義運動應當如何研究的問題。由於七○年代仍是戒嚴時期,因此「我們沒有辦法用中共的語言,沒有辦法再回復到第三國際或台共的語言。」[182]由於《夏潮》為代表的島內運動以孫中山或國民黨革命元老的左傾言論,乃至鄉土文學或民歌運動去宣傳社會主義,從而不可能像當時在海外批判《夏潮》的《台灣時代》那樣縱言高論。

  雖然白色恐怖的環境造成了很多限制,但陳映真於1994年接受訪問時指出,《夏潮》為代表的七○年代島內左翼運動實際上也沒有一套完整的論述,「《夏潮》的確沒有一個明確的綱領,理由是我們沒有台灣﹛的社會性質﹜分析論。」[183]也就是說,《夏潮》主觀上沒有發展「社會性質」論,客觀環境也不允許發展。即便是《夏潮》系統所發動的鄉土文學論戰,陳映真也認為「沒有好好解決這個問題」。[184]

  但當陳映真深入探索「社會性質」論述史並重讀台灣的文學之後,他開始把他親身參與的七○年代鄉土文學論戰視為一場具有「素樸的歷史唯物論」與「社會性質論」的討論。他指出:王拓率先在七○年代提出台灣經濟的「殖民地」性,也就是七○年代台灣如何成為美日底下的「新殖民地」、「經濟的殖民地」。[185]如林載爵所言:「鄉土,作為一種思想類型,它的第一個涵意是被殖民歷史的審視。」[186]陳映真試圖透過他對鄉土文學論戰(或者特定作家的作品,如黃春明[187])的梳理,來說明當時的與論者如何感知台灣被美日帝國主義所「殖民」。而當鄉土文學論戰逐漸豐富了台灣被「殖民」的內容,而這種內容又無法以傳統的「殖民地」或「半殖民地」概念──「殖民地」與「半殖民地」常常分別聯繫於「外來但強大的」與「本地卻積弱的」上層建築,以及無法資本主義化的經濟基礎(因此陷入「半封建社會」狀態)──來表述的時候,[188]便為「新殖民主義」或「新殖民地」這些詞彙創造出使用的條件。

  陳映真試圖從「社會性質」與「政權性質」兩方面來說明台灣的「新殖民地」性格:

  • 社會性質:「新殖民地•半資本主義社會」
    陳映真發展其社會性質論之初,曾規定兩岸分斷後的五、六○年代台灣「社會性質」為「新殖民地•半封建社會」,但他很快就放棄了這個看法,轉而規定為「新殖民地•半資本主義社會」。[189]雖然這種「社會性質」規定乃「新民主主義論」所未有,兩者之間卻有一貫的邏輯。陳映真的「新殖民地•半資本主義社會」說明了台灣本土的資本主義如何在「新殖民地」的條件下發展,並說明了這種資本主義的發展如何因為「新殖民地」的限制而造成其他後果(如分離主義運動的產生)。因此「新殖民地•半資本主義社會」既是「社會性質」論的發展,也是有陳映真特色的設定。
  • 政權性質:「波拿巴國家」
    又由於陳映真嚴格區分「半資本主義」與「半封建」,沒有把兩者簡單視為對方的另外一半。因此陳映真的「半資本主義」規定,正反映了他認為五、六○年代台灣「經濟基礎」實現向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過渡」。然而陳映真的論證並未就此停留,他還進一步從國民黨政權的角色來說明「過渡」的原因。他認為,由於戰後的資產階級體質孱弱,無力直接掌握上層建築並推動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發展,因此國民黨政權成為一個形成「高度個人獨裁的」、「反共」的(Anti-Communist)、「次法西斯帝」的(Sub fascist)、「國家安全主義」的(Security-)、「美國附從」的(U.S. Client-)、「擬似」的(pseudo-)「波拿巴國家」(Bonapartist State)。[190]台灣的「波拿巴國家」「為台灣戰後資本主義累積與擴大再生產而設立」,因此有一定的「相對自主性」。

  陳映真的「波拿巴國家」論與「新殖民地•半資本主義社會」規定,與七○年代海外台灣社會主義運動的論述互有異同。就相同的方面來說,他們基本上都肯定台灣的經濟基礎從五○年代開始資本主義化,屬於「過渡肯定論」。不同的是,七○年代的海外運動者大多把國民黨政權視為「半封建政權」(包括主張「半封建社會」的劉進慶),並認為這種政權客觀上是資本主義化的阻礙。因此,當八○年代海外部分獨立派運動出現「國民黨資產階級化」的論述時,曾遭「半封建政權」論者的抵制。[191]然而「國民黨資產階級化」的提出,也體現出「半封建政權」論日顯不足。至少在運動內部,陳映真的「波拿巴國家」論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半封建政權」論者的理論困境。「波拿巴國家」論從後見之明的角度指出:國民黨政權在客觀上推動了台灣經濟基礎的資本主義化,代替資產階級而貫徹了資產階級的意志。

  由於陳映真肯定國民黨「波拿巴國家」有利於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持續替代前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因此他的眼光就更延伸到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內部的階段性發展,也就是從自由競爭向壟斷階段的過渡。特別是公營資本以外的民間資本。其實陳映真並不是第一個注意到壟斷資本問題的人。以《台灣時代》為例,該刊就曾注意到資產階級內部出現了「壟斷」與「非壟斷」的差異。但由於他們更重視「本省/外省」(或用他們的話來說,「台灣/中國」)的不同,因此他們便略過「壟斷/非壟斷」的差別,而將本省籍的資產階級看成是鐵板一塊的、可以服從台灣「民族」整體利益的「(台灣)民族資產階級」。[192]由於《台灣時代》有這種預設,其他派別便也基於相同的預設來對話或者反駁。[193]八○年代中期,由於許多中小企業無法克服島內經濟波動,「壟斷/非壟斷」的差別得以突出,因此當時就出現從經濟波動以及中小企業所遭遇的危機來解釋民進黨成立及其階級屬性的說法。並主張民進黨當時應該以「反壟斷聯盟」作為任務。[194]當然,既然把某部分的資產階級(無論是本省籍的資產階級或者非壟斷的資產階級)視為可爭取的對象,就具有「民主主義革命」論的性質。

  雖然台灣社會主義運動中早就把「壟斷/非壟斷」當成問題,但陳映真對於這個問題的關心可能起自他所賦予高度評價的八○年代「韓國社會構成體論爭」。[195]該論爭的特色就是把「(國家)壟斷資本」的存在視為運動必須重視的對象。[196]陳映真認為資產階級內部的主要矛盾是「壟斷/非壟斷」的問題,而不是「本省/外省」(或者「台灣/中國」)的問題;與劉進慶一樣,他也認為「階級」利益總是大於「省籍」利益。據此,陳映真對兩蔣時代之後的形勢發展有幾點觀察:

  • 資產階級不反對國民黨威權統治,反而享受國民黨對工農的鎮壓。因此蔣經國之死沒有發生資產階級的革命或騷亂。這反映了國民黨政權與資產階級(無論省籍)之間的密切關係。朝野的政見也很類似。[197]兩蔣時代以後的政權是失去民族資本性質的官商資本的產物、是「世界體系」下「炮製」的國民黨政權「本地化」的延長與發展,而不是否定。李政權的成立使「本地台灣資產階級」全面獲取政權,並使官業私有化、由本省藉資產階級接收。[198]
  • 陳映真將上述過程視為「波拿巴國家」對於資產階級的「還政」,特別是其中的壟斷資產階級;李政權的形成則是重要指標。早期陳映真認為這一「還政」的過程導致「波拿巴國家」的「相對自主性向下調整」。[199]但在2000年民進黨取得政權之後,陳映真指出:「波拿巴國家」在八○年代中期便已瓦解,並由壟斷資產階級所掌控。兩千年的大選並未改變這個局面,但原先代表「中小資產階級」的民進黨卻倏地改變階級屬性,成為亟欲代表「大獨佔資本」(即大壟斷資本)利益的黨。因此運動的戰略應該是形成民主主義的「反壟斷聯盟」。[200]

  最後補充一點。雖然「波拿巴國家」與「新殖民地」的論述史有可能成為一條研究《夏潮》以來島內社會主義運動史的線索,卻未必只能如此。[201]運動的「跨世代結合」就是一個很值得注意的現象。《夏潮》以來的島內社會主義運動是一個由新生代運動者與上一代運動者──主要是獄中獄外的政治受難人──結合的產物。跨世代結合的《夏潮》再現了戰後五年間的情景,從而就某種意義上來說體現了台灣的運動特色。如果用「漫長」與「短暫」來形容,這種「跨世代結合」所形成並接續起來的運動,目前來看是二十世紀台灣社會主義運動中的最漫長的一支,但不是只有這一支。「跨世代結合」意味著:(1)由於運動無法或尚未出現內在增長的動力,因此只能因著不同時代階段的刺激而產生不同世代的運動者,並以此為基礎「結合」起來;(2)實現「結合」的運動脈絡可能會與尚未或無法「結合」的其他運動者產生矛盾。因此,如果不把「跨世代結合」這個切入的角度考慮進來,不但可能無法研究形成「結合」的運動脈絡,「未結合」者可能也無法研究。然而應當如何具體運用,還須進一步提煉與探索。

第三節、研究的總結與再展開

1.第二節的總結

  第二節提示了以下幾個值得注意的現象:

  • 台灣社會主義運動三個時期的論述可以有效彰顯運動的對象性雖然社會主義運動是多樣性的統一,但台灣運動的持續存在,顯然首先表現在長期存在的「論述」上,然後才表現於各種組織或者個人。又由於長期存在的「論述」始終以「民主主義革命」為主流,而「民主主義革命」論是馬克思主義運動中的產物。因此台灣的「論述」顯然長期與馬克思主義有關。最後,由於「上層建築/經濟基礎」之間的關係是台灣的「民主主義革命」論最突出的框架,因此「民主主義革命」論與「上層建築/經濟基礎」框架的結合及其演變,正體現了「運動」成為台灣「運動」的過程。
  • 此外,無論是哪一個時期,「民主主義革命」論都與某種「半封建」論相結合──無論它是「半封建社會」論還是「半封建政權」論。「半封建」在第一期與第二期多被用來指涉「經濟基礎」,故有所謂「半封建社會」之語;在第三期則被用來指涉「上層建築」,而有所謂「半封建政權」之說法。發生語意變遷的原因有二:首先,「過渡」趨勢越往後期越顯著,致使越後期的台灣社會主義者逐漸縮減「半封建」的適用範圍;其次,同時把「上層建築」與「經濟基礎」規定為「半封建」的「新民主主義論」在第二期輸入了台灣,從而為語意變遷創造了條件。
  • 雖然三個時期都存在某種「半封建」論,但是:
    • 在台灣確實處於「半封建社會」的第一期,日後看來不盡正確的「過渡肯定論」比「半封建社會」論更早出現;
    • 在「過渡」確實展開的第三期,日後看來不盡正確的「半封建政權」論則是首先出現的見解。

這些現象反映了各時期台灣社會主義者認識能力的限制;顯示台灣社會主義運動──如同其他地方的社會主義運動那樣──並不是登上歷史舞台之後便有能力使理論結合實際。

  總體來看,「民主主義革命」論與「半封建」論的結合貫穿了二十世紀台灣社會主義運動的三個時期,此現象說明跨階級的統一戰線始終是台灣社會主義運動試圖實現的目標。但在二十世紀台灣史上,跨階級的統一戰線並不是只能透過「民主主義革命」論與「半封建」論來表述。1924年之前在運動中出現的所謂「整個民族的無產階級化」論,就是一個不以「民主主義革命」論與「半封建」論去表述跨階級統一戰線之可能性的論述。這個論述就是本研究的研究重心。

2.出現於1924年之前的「整個民族的無產階級化」論述

  本研究所將說明的「整個民族的無產階級化」論與山川均與矢內原忠雄所曾注意到的兩個現象有關:首先是涉及前資本主義生產方式與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之關係的「原始積累」,其次則是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內部的「資本集中」。這兩個現象被主張「整個民族的無產階級化」的台灣社會主義者所注意。雖然他們當時並沒有認識到「原始積累」與「資本集中」這兩個範疇,他們卻意識到了這兩個範疇所共有的「生產者與生產資料相分離」現象。又由於這一現象為該二範疇所共有,而當時的台灣社會主義者並沒有能力區分,他們便混淆了「原始積累」與「資本集中」,並提出所謂「整個民族的無產階級化」論。該論述認為,台灣人民各階級將因日本資本的侵蝕而陸續同生產資料相分離,終至整個民族的無產階級化。

  產生「整個民族的無產階級化」論的原因,可能是提出該論的社會主義者試圖說明自一九二○年代之初便透過「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而登上政治舞台的本土經濟實力者(比方資產階級)與革命的關係。雖然早期的社會主義者幾乎都把本土經濟實力者視為反革命的存在,但「整個民族的無產階級化」論卻提出了反論。該論述認為本土經濟實力者有破產的前景,因此這種前景得以成為社會主義者爭取他們的條件。但本土經濟實力者之所以成為社會主義者想要爭取的對象,則是因為1923年底發生的、以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參與者為對象的全島大鎮壓,「治警事件」。該事件體現出請願運動者的反日意志,遂使當時的台灣社會主義者改變了早先敵視他們的看法,轉而在論述上提出爭取他們的方案。

  「整個民族的無產階級化」論可以視為一種「過渡肯定論」。雖然這種論述僅僅是從階級分化來說明「過渡」,而不是階級分化背後所可能隱藏的「原始積累」或「資本集中」等範疇來說明。但對當時的台灣社會主義者來說,感知到某種客觀趨勢的存在(比方「整個民族的無產階級化」),或者從某種客觀趨勢去說明事物存在的合理性或不合理性,乃是逐漸發展起來的認識。

  由於當時的台灣社會主義者認為革命動力決定革命性質,因此主張「整個民族的無產階級化」的論者同時認為台灣可以直接進行無產階級革命,也就是社會主義革命。然而持這種見解的運動者並沒有如馬克思列寧主義者那樣把「奪取政權」同社會主義革命聯繫起來(也就是把「上層建築」的奪取視為改造「經濟基礎」的前提與「上層建築」本身消亡的前提)。雖然這些運動者在「奪取政權」問題上所出現的這一空白,現象上相似於「專政」問題在日後台灣的長期隱晦。但此時的空白可能更反映出無政府主義的影響,因為無政府主義反對依靠奪取政權來實現革命或革命成功之後繼續存在政權。

  「整個民族的無產階級化」論的集大成者是許乃昌。由於許乃昌的關係而首先針對該論述提出批判的人則是瞿秋白。瞿秋白反對許乃昌把社會主義革命規定為台灣的革命性質,而認為台灣應當進行具有民主主義革命性質的「國民革命」。瞿秋白的「國民革命」建議,是一個開端。一方面,台灣社會主義運動自此之後屢屢引入中國革命中的民主主義革命代名詞(如二○年代的「國民革命」與四○年代的「新民主主義革命」),並規定台灣的革命性質為民主主義革命;另一方面,在大陸上與「國民革命」相結合的「歷史建構」也出現在日後台灣的運動中。在大陸上,「國民革命」與「歷史建構」的結合產生在革命的「統一戰線」日趨拓展的過程中,並在拓展的過程中同「過渡否定論」相結合。雖然「過渡肯定論」──比方「整個民族的無產階級化」論──未必不能展開「歷史建構」,但現實中確實看不到。

3.研究的再展開:一九二四年以前台灣社會主義運動的萌芽

  「整個民族的無產階級化」論並不是憑空出現的論述,而是台灣社會主義運動在「萌芽期」的理論成果。因此,只有全面理解該論述所賴以存在的時空環境、組織沿革、個人經歷等存在,才可能更好地理解該論述。這些存在構成了本研究的研究對象,同時也是既有研究所沒有觸及、或者誤以為觸及的一九二○年代台灣社會主義運動之起源。

  本研究將指出:島內外曾在既有研究所關注的1927年之前出現過各種試圖建立起共產主義、無政府主義等各種社會主義的常設性組織的活動。雖然組織未能得到維持,但成員多能在其他的運動之中獲得保存。1927年的文協左右分裂,乃至台灣共產黨的成立,都與前一階段的保存或鍛鍊有關。本研究愈前面的章節必須愈從更長的時間才能見其社會主義傾向,愈後面的章節則越縮限於本研究設定的研究下限,也就是1924年本身。之所以將下限定於1924年,在於當年是台灣社會主義組織前所未見地同時出現(甚至通向組黨)的一年,同時也是台灣社會主義運動理論發展的第一次高峰(「整個民族的無產階級化」論)。自此之後,直到1926年底至1927年初,台灣社會主義運動才再次抬頭。

  除了習見史料──如《台灣社會運動史》──之外,本研究將著重使用一些新史料。

  • 檔案:首先是日本外務省外交史料館所收藏之《外務省紀錄》。《外務省紀錄》的部份檔案比《台灣社會運動史》更為原始,甚至有收有史料原件。其次是目前已經部分公開出版的共產國際台灣檔案。[202]
  • 刊物:主要是目前甚少或尚未得到使用的各社會運動組織的機關刊物。比方:上海「平社」的《平平旬刊》(1924)、北京「新台灣安社」的《新台灣》(1922-1926)、廈門「中國台灣新青年社」的《台灣新青年》(1925),還有各無政府主義與馬克思主義的機關刊物,比方:廣東《春雷》與《民鐘》,上海《新青年》。
  • 報紙:主要是既有研究歷來不涉及的大陸報紙。這些報紙都曾登載有台灣社會(主義)運動的消息。如:上海《民國日報》、北京《晨報》。
  • 日記、回憶錄:比方1924年連溫卿赴日期間寫下的《蠹魚的旅行日記》,比嘉春潮(1883-1977)的回憶錄等。
  • 稀見書籍:比方日本女性社會主義者山口小靜(1900-1923)的遺稿集《匈牙利的勞農革命》等。

  本研究擬按照組織形成的沿革為線索,以利於敘述多數互有關連的歷史現象。本研究將分別以日本與島內社會主義者的連帶、島內既有的社會運動、島外無政府主義運動、島外無政府主義運動與共產主義運動的混合,以及島外共產主義運動為主軸。本研究試圖透過此一敘述順序的安排來體現運動當時的變遷。

  雖然本研究將把「共產主義」視為「布爾什維主義」與「馬克思主義」的同義語,並且將不細究無政府主義內部的流派之別(實際上,現有的史料也無法使細究成為可能),但藉由突出「共產主義」與「無政府主義」兩條路線的差別,本研究希望能藉此看到兩條路線之間的聯繫;細心的讀者必然發現,無政府主義與共產主義之間的相容與分離也是本研究的一條主要線索。此外,在不同的章節內,本研究還試圖揭示當時的台灣社會主義者與島外社會主義勢力的接觸關係。這種接觸關係由於無政府主義、共產主義(乃至共產主義運動內部的不同派別)以及社會主義者們的跨地域交往而顯得複雜。


[1] 黎建江(1999: 1-3)。

[2] 連結雜誌社(1999: 25-28)。

[3] 有論者批評《連結》用統獨去衡量《左翼》,比方論者「粱三」。他認為應當把「社會性質」視為一個語意不斷變遷的概念,因此不應該過度質疑黎建江的論點(粱三, 2000: 33-34)。不過這個回應遭到《連結》的強烈批評(《連結》編輯部, 2000: 1-7)。也有論者進而討論在兩千年新上台的陳水扁民進黨的「政權性質」。見:伍艾蘭、林書揚、瑟珂蕙在《左翼》第五號(2000年)的討論。或者討論《連結》雜誌社進而提出的中共「政權性質」問題與中國大陸社會性質問題,見:林書揚、黃志龍﹝陳明忠﹞、王哲、石家駒﹝陳映真﹞以「中國共產黨與新資產階級」為主題的討論(陳映真, 2001)。

[4] 官土生﹝曾健民﹞(2000: 35-38)。

[5] 但是,既然黎建江畢竟沒有討論台灣的「社會性質」,便不能直接認為黎建江是循著《連結》所設想的那套邏輯而思考。只需從黎建江把考察對象集中在掌控政權的統治階級而不是被壓迫的社會各階級,便可看出《連結》對於黎建江的指控不免過度推論。

[6] 連結編輯部(2000: 4)。

[7] 鄒議﹝陳映真﹞(2000: 1-4)。

[8] 保羅‧斯威齊(Paul M. Sweezy)為著名的《馬克思主義思想辭典》定義「社會主義(socialism)」時,直接從「社會主義運動(socialist movement)」談起,顯然是把社會主義直接視為運動(Sweezy, 1983: 444-446)。

[9] 恩格斯(1995b)。

[10] 林書揚(1992a)。

[11] 伊林柯夫:「具體,具體性,這首先就是現象的現實聯繫的同義詞,是呈現在人的直觀和表象中的對象的各個方面,各個要素的相互聯結和相互作用的同義詞。因此,具體可理解為對象的各種存在形式的內部經過分解的總體,這些形式的獨特的結合只是該對象的特徵。這樣理解的統一,不是通過現象的彼此相似而實現的,恰恰相反,是通過現象的區分和對立而實現的。」「馬克思是在下述情況下使用這個術語的:他必須把對象描述為統一的、在其全部多樣表現上相互聯繫的整體,描述為相互制約的各種現象的『有機體系』,以此來反對形而上學的觀點,後者認為對象是只在外表上、或多或少只是偶然地發生聯繫的各種不變成份的機械組合。」(Ильенков, 1993: 2)

[12] Wallerstein(1993: 66-67)。中譯見Wallerstein(1999: 38-39)。

[13] 基於俄國經驗而出現的先鋒隊政黨並非密謀式組織,因為密謀式組織基本上並不積極尋求群眾基礎,而訴諸於自認為少數先覺者的個人手段,如暗殺、少數革命家的暴動。黨也不是形成於工人運動之中的組織,如工會。列寧認為,黨是「工人運動和社會主義的結合,它的任務不是消極地為每一階段的工人運動服務,而是要代表整個運動的利益,給這個運動指出最終目的,指出政治任務,維護它在政治上思想上的獨立性。」不過列寧也曾談過黨如何先於運動而存在。列寧曾將俄國社會民主工黨(即日後的共產黨)的運動史劃分為三個時期,第一時期的「社會民主派是在沒有工人運動的條件下存在的,它作為一個政黨當時還處在胚胎發育的過程中。」即便如此,列寧仍視之為「運動」發展的一個時期。列寧還認為,「各國都經歷過工人運動和社會主義互不聯繫,各行其是的時期。」而兩者實現相結合並出現黨,則「都是歷史地形成的,都經過了獨特的道路,都是以地點和時間為轉移的。」不過,上述討論還必須納入其他同時被討論的問題才能理解,比方群眾的自發性與黨的自覺性之間的關係(列寧, 1995b: 284-285; 1995c: 455)。

[14] Dirlik(2006: 10)。

[15] 以一九二○年代為研究時段的主要代表作有Frank S.T. Hsiao(1983)、若林正丈(2007)、盧修一(1989)、簡炯仁(1997)、陳芳明(1991, 1998, 2004)。

[16] 正文所列舉之既有研究成果幾乎都是此種方法的典型研究。其中,若林正丈將文協脈絡下的社會主義運動及文協分裂置於民族主義運動的脈絡下分析。台灣共產黨則專闢一章。

[17] 與這種看法相反,若林正丈對於文協分裂有獨到的看法。若林正丈(2007: 287)認為,連溫卿率領無產青年奪取文協領導權,是要在文協內部形成如國共合作那般的左右統一戰線,只是這一舉動失敗了。因此,與其認為是連溫卿刻意要讓文協分裂,不如視之為統一戰線失敗的結果。

[18] 最典型的就是陳芳明的研究。其《殖民地台灣》一書,凡以個人作為研究對象者,俱為台共黨員。他甚至還為謝雪紅個人以專書形式立傳。簡炯仁一書也有這種傾向,以致他竟然以1930年代被檢舉的台共黨員(30人)為對象,從中「抽樣」分析其家庭背景及教育背景以替代調查510名涉嫌人(簡炯仁, 1997: 第一章第四節)。

[19] 此外,又因為早期台灣社會主義者與中期台灣社會主義者之間存在人脈與組織上的斷裂,因此,中期台灣社會主義者所撰寫的運動史回顧多半無法追及一九二○年代中期以前的台灣社會主義運動;在很大程度上,這些運動者無論願不願意,都只能以《台灣社會運動史》作為書寫這段歷史的第一參考,比方蕭友山(1946)、張深切(1947, 1961)、李振芳與郭德欽(年份不詳)、楊克煌(1956)、連溫卿(1988)。那末一來,對於一九二○年代中期以前的台灣社會主義運動的認識,迄今已然墮入從《台灣社會運動史》出、並從《台灣社會運動史》入的迴圈之中。從上述回憶錄的出版日期可以發現,這些運動者在光復之後不久便陸續取得這部列管密藏的《台灣社會運動史》。雖然取得原因尚不清楚,但已有學者注意到這一問題(戴國煇, 2000)。

[20] 到目前為止,以社會主義運動在東亞的形成史為對象的研究並不會只把群眾運動(無論是工人運動或農民運動)當成唯一的對象,而通常先從社會主義常設組織的組建來入手,並強調個別活動家的經歷。比方石川禎浩(2006)。或如「『初期共產國際與東亞』研究會」近年以共產國際遠東書記局、日本、中國、朝鮮,以及蒙古為對象的研究(初期コミンテルンと東アジア研究会, 2007)。

[21] 按這種觀點,八十年的蘇維埃國家不算長,活不過八十天的巴黎公社則恰恰證明其短。

[22] Dirlik(2006: 10)。

[23] 牽涉人數與持續時間乃是最簡單而且便宜的衡量標準,按這種方法,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及其組織大概就是一九二○年代最具群眾基礎者。但問題是,如果進一步將運動訴求的高度、理論的深度、組織的嚴密度,乃至鬥爭的堅決度考慮進來,請願運動便應區分為兩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總督府當局認為危險的那些人,這些人通常就是構成組織本身的運動幹部群,多數是地方精英(local elites)。第二個層次則是那些參與連署卻不被敵人加諸更多打擊(這是很低度的運動參與方式)、從而不直接負擔更多危險與責任的群眾。以1923年底為了打擊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而在島內發生的「治警事件」來說,首批牽涉其中的人物不過百人上下,此點正體現了請願運動的實質骨幹。組織與群眾是否敢於共同使用激烈鬥爭手段並共同面對鎮壓(無論是組織站到群眾那裡,或者群眾站到組織這邊)也是檢驗運動「群眾基礎」的試金石。而組織與群眾的脫離正是請願運動衰落與台灣文化協會發生左右分裂的原因。

[24] 「運動」對象性的解消並非研究上唯一的危險,而還包括:(1)運動的「社會主義」性質被連帶否定。台灣社會主義運動的「社會主義」性質(也就是國際性)被解消的具體現象,就是只把運動理解為相對於「台灣右派」才能存在的「台灣左派」,而不是國際社會主義──馬克思主義、無政府主義,等等──運動向台灣的延伸。缺乏國際視角的結果,一方面導致社會主義多樣性及其之間的轉化不容易得到觀察,另一方面則不容易考察「台灣」如何成為轉化的媒介以及多樣性藉此獲得的「台灣」屬性。也許這些應當觀察的對象才真正構成了社會主義運動史。不如此把握這些應當觀察的對象,就可能把握不到這段歷史,或把握到別的東西,甚至使台灣社會主義運動史成為這種或那種運動的左翼版。(2)「為何研究」將變成問題,否定研究或質疑研究動機則成為潛在的答案。無論研究本身在史料佔有或分析推理上展現出多大的客觀性、無論這種客觀性如何體現在從動機到結論之間的過程,以社會主義運動為對象的研究(無論研究有多嚴謹)往往會遭質疑,特別是質疑研究動機。而質疑研究動機往往變成推翻所有得到展現之客觀性的工具。此種見解體現一種對於研究對象乃至研究者的偏見,從而拒絕面對社會主義運動在不同地域所面臨的不同境遇,彷彿社會主義運動在各地全是當權派或者全都失敗。這種見解同時也完全不考慮「歸納」與「演繹」之間在動機、對象、論證,以及結論這些研究環節上所表現出的關係,彷彿只要以社會主義為對象的研究都是從動機直接跳到結論(當然,某些研究確實如此,從而也就歪曲了史料)。然而抱持著此種見解者能否自外於此見本身?或只是更接近McCarthyism?也許這需要時間來檢驗,或者已經得到檢驗。

[25] Dirlik(2006: 10-12)。

[26] 推動這一過程的動力可能是外在的,比方共產國際;這個過程在一九二○年代下半期被稱為「布爾什維克化」。

[27] 引文為吳承明對於「資本主義萌芽」的定義(許滌新與吳承明, 2003: 6)。

[28] 林書揚(1992a: 81)。

[29] 關於東亞無政府主義的跨地域連帶,最扼要的介紹可見曹世鉉(2005: 53-58)、Dirlik(2005b)。

[30] 馬克思恩格斯在1848年發表《共產黨宣言》之時並沒有考慮到奪取政權的問題,而是認為資本主義社會將因社會分化為人數佔絕對多數的工人階級與絕對少數的資產階級,而導致革命的發生,並進入無國家的時代。但馬克思及馬克思主義者在1871年巴黎公社失敗開始形成奪取政權的想法,但「工人階級不能簡單地掌握現成的國家機器」,必須建立起工人階級自己的專政。參見馬克思,〈法蘭西內戰〉與〈紀念國際成立七週年──摘自關於1871年9月24日倫敦代表會議上的發言記錄〉(中共中央馬克思恩格斯列寧斯大林著作編譯局, 1995: 1-122, 125-126)。

[31] 從負面的角度來看,這種考慮通常會被稱為機會主義。當然,不考慮也會被稱為機會主義。因此前者常被稱為右傾機會主義,而後者則被稱為左傾機會主義。──「一株是棗樹,還有一株也是棗樹。」(魯迅語)

[32] 馬克思主義者與民粹派之間的關係頗為複雜。馬克思早年曾嚴厲批判民粹派的先驅赫爾岑,但晚年卻非常關注民粹派的發展,並向他們表示,從前資本主義向資本主義過渡的歷史發展,首先僅限於以英國為代表的西歐;如果俄國走上這條路,就必須經歷西歐所發生過的所有不幸(馬克思, 1995)。馬克思死後,恩格斯一方面在〈法德農民問題〉指出必須在農民淪為無產者之前就爭取他們,另一方面則在〈《論俄國的社會問題》跋〉指出俄國資本主義發展已經變成不可抗拒的趨勢(恩格斯, 1995c)。與恩格斯同時代的俄國馬克思主義者也有同樣的看法,因此他們最初便是以批判民粹派起家,批判民粹派各種否定資本主義發展的論述,特別是貧困化導致消費不足,從而導致資本主義國內市場不可能實現的這種見解(列寧, 1990a)。但列寧在1905年革命之後開始重視資本主義不發達的事實(因為農奴制殘餘嚴重)。他認為:雖然民粹派的理論是錯的,但其理論卻有反對農奴制以及促進資本主義全面發展的內容。這可以分為兩方面,要求平分土地的俄國民粹派「社會化」主張雖在主觀上意圖維護行將消滅之村社,客觀上卻有利於反對農奴制。而無論是平分土地(不管是國有化之後才平分或者就地平分)或者中國「民粹派」(列寧指孫中山)的「土地國有化」政策,都能為農業資本主義化創造條件。其中,「土地國有化」甚至可以創造最大條件,因為它將消滅絕對地租並使土地有最大的買賣自由(列寧, 1990b)。

[33] 也就是說,明天的敵人也可能成為今天的朋友,比方理應打倒的資產階級。

[34] 瞿秋白(1926: 23)。

[35] 周恩來(1983: 158)。

[36] 斯大林一派的主要觀點可參見斯大林(1972)的系列論文。

[37] 反對派的論述非常多,除了托洛茨基本人及其追隨者(特別是中國托派,如鄭超麟、王凡西、彭述之)的系列著作之外,還可參見國際共產主義同盟(第四國際主義者)(1997)的簡要回顧。

[38] 馬克思(1962: 8-9)。

[39] 這意味著「生產方式」與「社會形態」是不同抽象水平的範疇,「生產方式」比較抽象。「具體的社會形態概念是按照從最抽象的概念不斷向較低抽象的概念的推演(succession),直到具體的社會形態概念形成為止的程序產生的。」(Ben Fine, 1993: 14)「抽象」與「具體」的關係是馬克思主義哲學的重大問題,其經典闡述可見蘇聯學者伊林柯夫(Ильенков, 1993)的說明。

[40] Balibar(2001: 253)。

[41] 侯外廬(2007: 255-256)。侯外廬是社會性質等論戰中非常強調「生產方式」範疇的學者。

[42] 比方侯外廬(1987: 23-24)認為:「有趣味的是,《資本論》裡用資本主義這一範疇甚少見,而做形容詞用的是取capitalist,如資本家的社會,資本家的生產,資本家的生產方法的一社會,就是因為資本主義是按一個諸制度並存的構成看待。我們在《資本論》第一章中曾見有資產階級的生產方式,絕沒有資本主義之生產方法。」「所以,capitalist只能譯為資本家的,……譯為資本制的,實在是誤解,即譯為資本主義的,或資本主義制的亦甚不當。因此,如《資本論》貫首語,Society in which capitalist more﹝mode﹞ of production prevails,其中in which二字必須用『所居以』表示出來,因為資本家的生產方法和別的生產方法都在這一社會,而前者則是居於主導的地位,亦猶之乎在社會主義,社會的生產方法亦有多種,而只有一個生產方法主導著發展。」

[43] 比方「封建」生產方式常被視為蘊含著「地主/佃農」之間的對立,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則蘊涵著「資產階級/工人階級」之間的對立;此外,在華外國資本的存在則被認為可能使資產階級本身依附之(被稱為「買辦資產階級」)或對抗之(被稱為「民族資產階級」)。

[44] 可參見當時的反對派鄭超麟針對其同志尹寬在中國農村社會性質論戰中的論述而作的評論(鄭超麟, 2004a: 448-451)。

[45] Dirlik(2005a: 68)。

[46] Dirlik(2005a: 68)。

[47] 毛澤東(1971b: 111-112)。引文中的補字,乃《毛澤東選集》所收版本加上的。

[48] 關於這方面的學術史,其開創性研究當屬李根蟠(2004: 146-172)。近年由於馮天瑜(2007)一書批判歷史學領域中的「封建」範式,引起了李根蟠、林甘泉等人的大力反批判。相關論辯文章已收入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等(2008)。

[49] 毛澤東(1971b: 149)。本段在《毛澤東選集》中的修改較大:「一定的文化(當作觀念形態的文化)是一定社會的政治和經濟的反映,又給予偉大影響和作用於一定社會的政治和經濟;而經濟是基礎,政治則是經濟的集中的表現。這是我們對於文化和政治、經濟的關係及政治和經濟的關係的基本觀點。」(毛澤東, 1967b: 624)

[50] 毛澤東(1971a: 150; 1971b: 103-110)。

[51] 關於「半封建」實際上被理解為「封建」,可見奧村哲(2004: 24),並請參考中村哲(2002: 49-52)。關於「半殖民地」與「半封建」連用的歷史,學者一般認為以蔡和森(1982: 12)的〈中國共產黨史的發展(提綱)〉為始,故有「半殖民地和半封建的中國」與「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國家」之語。固然詞語的提出並不代表概念的形成,但「反帝國主義運動大聯盟」早在1924年就以「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狀況」一語說明中國的處境(李漢石﹝李伯剛﹞, 1926: 217),這點值得進一步探索。近年來的相關討論見陳金龍(1996)、陶季邑(1998)、張慶海(1998)。

[52] 王亞南的「封建地主制」理論在1949年後得到胡如雷(1979)等學者的體系性的發展。李根蟠(1997: 125-129)近年則進一步指出,「封建地主制」理論得以成立的關鍵並不在於「地佃關係」所佔比例是否夠多,而在於「地佃關係」是否或如何成為其他階級對立的轉化媒介。比方自耕農雖然與地主沒有直接關係,而與國家相對立。但自耕農卻可能因為破產而下降為佃農,或者因為兼併他人土地而上升為擁有佃農的地主。以中村哲(1997)為代表的日本「中國史研究會」則反對把「地佃關係」視為本質性的存在,而主張視之為「國家/自耕農」之關係的擬制。故有「中間性地主制」之說。換言之,該研究會認為國家與作為直接生產者的自耕農之間有生產關係。並請參考王德權(2003)的回顧。

[53] 關於毛澤東的論述,還可參考汪暉(2008: 28)的看法:「毛澤東是在一種全球性的、帝國主義的政治-經濟關係中闡述中國革命與階級政治的動力與方向。離開這一世界性的視野,中國革命者很難將農民置於無產階級革命的主體地位之上;離開這一獨特的對於中國社會性質的概括,毛澤東也不可能清晰界定國際資產階級(帝國主義)、民族資產階級(城鄉資本的生產關係)、小資產階級(自耕農、手工業者主和小知識階層)、半無產階級……等等範疇。正是以這樣一種歷史判斷為前提,……毛澤東將馬克思式的結構式的階級分析方法(以租佃與僱傭為主線)運用到中國農村社會之中,並為中國共產黨的土地改革提供理論根據。」

[54] 關於「革命話語」與「意識型態」的區分見Dirlik(2006: 36-38)。

[55] 魯迅(2005a: 85)。

[56] 關於「台灣民族」論的問題,可參見歷史當事人蘇新(1993b: 265-266)的說明。

[57] 〈台灣共產黨成立大會紀錄〉(山辺健太郎, 1971: 245-256)、謝雪紅(2004: 261-266)。

[58] 若林正丈(2007: 322)。

[59] 相關批判可見許南村﹝陳映真﹞(2002)所編論文集。

[60] 新台灣大眾時報(1931: 20-21)。

[61] 陳映真(1992b)。

[62] 本文原為陳映真在1992年李友邦學術研討會上發表發表的論文。正式發表時名稱略微修正(陳映真, 2003)。

[63] 陳映真(2003: 48)。

[64] 陳映真(2002a: 1-2)。

[65] 陳映真(2002a)。

[66] 陳映真(2003)。

[67] 石家駒﹝陳映真﹞(1999)、卓言若﹝陳映真﹞(1999)。

[68] 陳映真(2002c)。

[69] 通論性的介紹還可見陳映真(2002a)。

[70] 但必須說明一點:雖然本研究試圖用「經濟基礎/上層建築」這個最簡明的範疇來把握台灣社會主義運動史及出現於其中的論述,卻不是說歷史上出現過的這些論述必然明確區分了「經濟基礎/上層建築」。實際上,本研究也不是要強調這種區分、不是要強調兩者之間是否可以類比為社會與國家的對立。相反的是:本研究希望能透過這種區分來說明「經濟基礎/上層建築」之間的聯繫,或者只有在這兩者之間才能得到較好說明的問題(比方「官僚資本」)。

[71] 陳映真(2003: 51-52)。

[72] 陳映真(2003: 53)。

[73] 比方土地改革或引進外資,等等。

[74] 山川均原以〈弱少民族の悲哀──「一視同仁」「內地延長主義」「醇化融合政策」の下に於ける台灣〉為題發表於1926年的《改造》5月號。同年12月以《植民政策下の台灣》為名,發表增補後的單行本,後者收錄於山川均(1976c: 285-291)。1926至1930年間山川的論文曾經三次漢譯。第一次漢譯是1926年《台灣民報》的張我軍譯本,題名〈弱少民族的悲哀:在「一視同仁」「內地延長主義」「同化融合政策」下的台灣〉(山川均, 1926a, b, c, d, e, f, g, h, i, j)。第二次漢譯則是1926年廣州《民國日報》的李繼煌譯本,題名〈嗚呼台灣的民眾〉(山川均, 1926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α, β, γ)。第三次漢譯則是1930年北平《新東方》的宋斐如(筆名蕉農、宋蕉農)譯本,題名〈日本帝國主義鐵蹄下的台灣〉(山川均, 1930b, c),同年出版單行本《台灣民眾的悲哀》。此外,台灣大學圖書館還藏有自《新東方》剪貼而來的合訂本,仍題名《日本帝國主義鐵蹄下的台灣》。

[75] 矢內原忠雄(1929)。

[76] 矢內原雖然強調日本國家襄助了日本資本的在台發展,但他由此抉出的「帝國主義」卻刻意略去日本這個國家,因此他才會說出「帝國主義下的台灣」(不是日本帝國主義下的台灣),以及「糖業帝國主義」(不是日本帝國主義)之類的話(柯志明, 2006: 3)。

[77] 劉進慶(1970: 37)。

[78] 凃照彥(1999: 536)。

[79] 關於租佃關係如何反映資本所帶來的「生產者與生產資料之間的分離」以及尾隨而來的階級分化,可見列寧(1949: 62-71)的見解。

[80] 就日本殖民統治的結果來說,農業中的「資產階級/無產階級」分化確實沒有大量出現。

[81] 山川均(1976c: 263-264),中譯見山川均(1930a: 12-13)。

[82] 相關討論請見邱士杰(2009a)。

[83] 就馬克思自己而言,雖然原始積累不過是生產者與生產資料的「分離」,但他並不認為「分離」必然構成「原始積累」,比方「羅馬的無產者並沒有變成僱傭工人,卻成為無所事事的游民」。這是因為「極為相似的事變發生在不同的歷史環境中,就引起了完全不同的結果。」在更後來的場合裡,馬克思甚至強調足以構成原始積累的「分離」只「限於西歐各國」(馬克思, 1995: 342, 761)。

[84] 但土地收奪之所以不可能,並不必然與台灣的全盤資本主義化有關,而可能與「現代」土地所有制度的確立有關(柯志明, 2006: 40-51, 230-231)。

[85] 汪鐵峰﹝王學文﹞(1929a, b)。

[86] 如何理解「原始積累」與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之間的關係是很有意思的問題,而這個問題甚至還牽涉到如何理解馬克思原來的想法。盧森堡認為馬克思的「原始積累」是《資本論》中唯一牽涉到資本主義生產方式與前資本主義之關係的範疇,並認為馬克思主要關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本身,因此「原始積累」對於馬克思而言就只是一個「偶然發生的、僅僅在於描繪資本的創世紀在世界上的首次出現」,同時只是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從封建社會中出現時的「分娩」(Luxemberg, 2004: 345)。盧森堡的詮釋意在指出「資本主義/前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之間的關係──如「原始積累」──並不是最早發生而且已然結束的事情,而是始終與馬克思所理解的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同時存在的事情。對於盧森堡的理解,羅曼•羅斯多爾斯基(Roman Rosdolsky)批判地指出,馬克思並不像盧森堡所說的那樣,把原始積累當成一個歷史枝節或者置於「經濟分析主題範圍之外」,因為原始積累的關鍵是生產者與生產資料的分離,而這種分離可以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本身得到保持、再生產,以及規模的擴大。所以「原始積累」「包含在資本概念之中」(Rosdolsky, 1992: 307-308)雖然僅僅把「原始積累」理解為「資本主義/前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之間範疇的盧森堡因此不合馬克思原意並且是錯的。但盧森堡把「原始積累」視為與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共生共死之存在的觀點卻得到許多學者的沿用,比方薩米爾•阿明(Samir Amin)以此描述第三世界所遭剝削的根源(Amin, 1974),而大衛•哈維(David Harvey)則由此另創「掠奪式積累」(accumulation of dispossesion)之類似概念(Harvey, 2003)。

[87] 可參見矢內原忠雄(1963: 71-73, 180-181, 475-476)。矢內原在這些篇幅內反覆說明盧森堡如何把屬於「非資本主義的環境」的「階級」、「各國」、「殖民地市場」作為「資本主義的存續條件」。並明白指出「非資本主義」被「資本主義」完全消滅之時,資本主義就必然崩潰。只有社會主義才能解決這種不可調和的矛盾。

[88] 王學文(1930: 抽印頁25)。

[89] 實際上,在他發表以台灣為對象的研究之前,王學文就認為當時的中國「依然未能脫離半封建式的經濟階段,至於新興有產者所支配的資本家的經濟,在大大的半封建經濟之中,不過只是形成一個小小的萌芽型態。」(王學文, 1986: 65)

[90] 許乃昌(1926a: 10)。

[91] 許乃昌(1926b: 10)。

[92] 台灣總督府警務局(1989c: 25-26)。

[93] 島外「接續期」過程的研究可見林書揚(2001),當時的理論建樹則可參見陳映真(2003)以李友邦當時的「殖民地台灣社會性質論」為對象而提出的分析。

[94] 或者還可以這樣看:藍博洲以光復後最早返台的中共台籍幹部張志忠(1910-1954,嘉義新港人)的返台與死亡為線索,指出一個「長達八年的『新民主主義革命』的鬥爭史」(藍博洲, 2007: 157)。

[95] 孫達人(1999: 106-107)。

[96] 駱駝英﹝羅鐵英﹞(1999: 169-184)。

[97] 蘇新(2002: 2)。並可參閱林書揚、陳映真、曾健民在同期《左翼》對於蘇新這篇文章的評述。

[98] 邱平田﹝蘇新﹞(1993: 231)。

[99] 蘇新(2002: 3-4)。

[100] 比方:劉進慶(1975a)、陳映真(1992a, b),以及許銘義整理(1993)的陳映真演講稿。相關分析見邱士杰(2009b)。

[101] 類似觀點可見許登源(1987)。

[102] 史明(1970d: 14)。史明(1970a: 13)還認為:「這個植﹝殖﹞民地統治的近代式精密機械,一旦落在中國人那些封建殘餘(軍閥、特務、官僚、黨棍、買辦商人)手裡去,乃立刻體無完膚的被加以摧殘破壞,而且過後所造成出來的災難與困苦,而均落在被統治的臺灣人身上呢。」雖然主張台灣在光復前後都是「半封建社會」的論者也認為國民黨政權給台灣經濟造成打擊、混亂,與收奪。但「半封建社會」論其實還暗示一種可能:由於日本國家及資本離開台灣,而且國民黨政權並不是一個比台灣經濟的本質更優越的存在,因此台灣經濟基礎的本質──半封建──檯面化。如果可以從「外因為條件,內因為根據」去理解,則當時的經濟倒退也許正是內因在外因誘發下突顯出來的結果。

[103] 從而批判了產生這種「溫存」的日本殖民統治時期。

[104] 關於八○年代以後的所謂「台灣近代化論爭」,可參見張隆志(1998, 2004)。

[105] 劉進慶於1971年4月於東京大學通過的博士論文《戦後台湾経済分析:一九四五年から一九六五年まで》。該論文後來分別出版日文版與漢文版(劉進慶, 1975a, 1992)。此外,他在1971前後陸續發表的研究成果還有:劉進慶(1970, 1971, 1972a, b, 1973)。劉進慶(1973)曾有中譯發表在《台灣人民》第九、第十期(劉進慶, 1974, 1975b),而《台灣革命》第四期曾發表文章批判劉進慶該文(台灣革命, 1976a)。

[106] 劉進慶(1992: 105)。

[107] 劉進慶(1992: 329)。

[108] 劉進慶(1992: 129)。

[109] 劉進慶(1992: IV)。

[110] 劉進慶(1992: 247)。

[111] 劉進慶(1992: 275)。

[112] 劉進慶(1992: 282)。

[113] 劉進慶(1992: 91)。

[114] 實際上,劉進慶(1992: 91, 93-96)明白表示了「國家」與「社會」之對立在七○年代以前的台灣尚未出現,因此他以「公業」與「私業」的對立替代之。

[115] 陳映真(2005)。

[116] 這是陳映真至2000年為止的觀點(鄒議﹝陳映真﹞, 2000: 3)。在此之前,他的看法還有一些不同,可見邱士杰(2009b)的分析。

[117] 見「省工委」在1948年「香港會議」的方針(中國共產黨台灣省工作委員會, 1951)。

[118] 1962年的史明移用1929年矢內原忠雄見解的最顯著之處,就是史明也強調矢內原所講的台灣「資本主義化」並移用了矢內原該書的一項最大理論特色:從地權調查、土地收奪的「原始積累」、度量衡與貨幣統一、驅趕外國資本,一路講到日本資本在台灣形成壟斷(矢內原忠雄, 2002: 11-169, 222-224)。此外,就史明把「中產地主出身的知識分子」視為「指導民族運動」者的見解來說,也顯然沿用了矢內原所謂「中產階級」指導(或有利於指導)民族運動的見解。但在台灣的資本主義化程度的問題上,史明比矢內原走得更遠。他力圖說明1945年之前的台灣社會已經形成了不同於中國大陸「半封建社會」的近代資本主義社會,並得到了「令人刮目相看的資本主義化」。這是他為了說明1945年之後的經濟恐慌而埋下的伏筆與寫作策略(史明, 1962: 336-366, 421, 441-446)。但需特別一提的是,1969年的史明改變了他的「中產」定義,將之用來描述「以自耕農為中心勢力的中產階級」(史明, 1969b: 22-24)。

[119] 〈增補 蔣父子独裁專制下の植民地統治〉(史明, 1974: 644-776)。

[120] 史明(1980)。

[121] 史明在《獨立台灣》創刊之初宣傳一種號稱「比任何民族問題或階級問題,還來的﹝得﹞深奧」的「人性解放」論。為了達到這個目標,必須進行同時包含「民主革命」與「社會革命」的「民族革命」。但他並沒有說明「民主革命」與「社會革命」是否就是國際共運所理解的「民主主義革命」與「社會主義革命」(史明, 1967)。

[122] 也就是:左雄(1970a, b)。並可參見後來的左雄(1970c)。

[123] 史明(1970b),並可參見後來的史明(1970c)。

[124] 鄭鴻生(2002)回憶:「我們當時認為台灣最大問題在於親美的黨國威權體制,『統獨問題』並不存在,我們向來也沒有本質論地去否定台獨,還曾興致勃勃傳閱過左雄與史明關於台灣民主或民族革命的辯論文章,因此不僅沒有對立的心理,反而抱著同情與敬意,認為是向黨國威權體制抗爭的盟友。」相關回憶並見:鄭鴻生(2001: 126-131)。

[125] 美國B.T.O(1970)、台風(1970)。

[126] 讀者C.K(1970)。這是對左雄(1970b)「革命的台灣」口號的呼應。

[127] 左雄原來主張打倒本土資產階級,但後來改用右的語調說:「在現階段,階級鬥爭的意義並不在『反資本家階級、反地主』,而在於反現存的政治社會體系。」「不顧及現階段的台灣社會條件而喊出『反資本家階級、反地主』是在﹝左﹞傾的機會主義。」並主張「階級」與「民族」鬥爭並重(左雄, 1970d)。可是隔沒多久,左雄卻回過頭去用左的語調說:「台灣資本等於台灣資產階級資本加Kmt武力資本再加上帝國主義經濟軍事資本。去掉Kmt的台灣社會,如未能擺脫帝國主義掌握,能倖免剝削的命運嗎?在帝國主義扶持下建立起來的政權,不管當政者是不是台灣人,將永遠是台灣人民之敵。」「今日,台灣社會矛盾關係的總結已不再是民族對立,而是剝削者與被剝削者之間的階級對立了。」(左雄, 1970e)。到了1971年,左雄開始批判與帝國主義勾結並且反共的資產階級台獨運動(左雄, 1971b)。但他後來又指出:「只要台灣資產階級肯起而反對KMT及帝國主義,我們竭誠歡迎,我們絕對採取合作態度。」「只准談民族立場,不准談階級立場,只許談政治問題,不許談社會經濟結構問題,只可罵KMT,不可罵帝國主義的資產階級立場,我們斷然不能接收﹝受﹞。」(左雄, 1971c)。

[128] 史明(1970d: 1-35; 1972: 4-15)。

[129] 除了這兩篇文章之外,1980年漢文版還有其他來源。史明在更早之前便已經在《獨立台灣》上的〈台灣民族──其形成與發展〉系列連載中重新提出了他詮釋台灣史的架構。比方,該文一方面重申1962年《台灣人四百年史》的「資本主義化」觀點,另一方面則發展了矢內原批判日本殖民者選擇性釋放「文明」要素的觀點。矢內原認為日本殖民統治雖使台灣得到了「文明」發展要素的「資本主義化」,卻沒有讓台灣人參與「政治」(矢內原忠雄, 2002: 225-226)。史明在這種要素不平衡釋放論上走得更遠:他認為台灣在日本殖民統治下實現了「近代社會」所應有的「資本主義化」(而且是重工業化),卻沒有實現「近代社會」也應有的「民主化」、「人性解放」、「民族形成」(史明, 1969a)。〈台灣民族──其形成與發展〉系列連載主要是建構起一套1962年《台灣人四百年史》所沒有的、有馬克思主義色彩的「殖民地」台灣歷史發展階段論。但史明直到〈台灣革命過程中的民族革命•民主革命•社會革命〉才另外建構起有馬克思主義色彩的革命論述。

[130] 除了前面提及的左雄著作外,還可參見:左雄(1971a, b)。

[131] 「自求解放」在後來成為很重要的關鍵詞,詳見本章後面的說明。而左雄(1970e: B17)則是這樣使用這個關鍵詞的:「台灣現代史已經證明台灣資產階級理當領導而未能領導台灣民族自求解放的鬥爭。」

[132] 1987年的「台灣解放社」社員許宏義認為,「回顧近乎二十年的台灣左派運動,無可諱言的,它是一個以左雄為中心人物的運動。」許宏義指出,左雄因不滿史明的「小資產階級社會主義傾向」而在北美洲結合了反史明的統、獨社會主義者,共同創立「社盟」(許宏義, 1987: 35)。

[133] 許登源友人林盛中於1972年10月由美國到北京工作之後,旋於11月在北京見到許登源和他的夫人陳妙惠赴北京訪問,令林非常吃驚。許登源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聯合國代表團的官員有一年的打交道經驗,由於海峽兩岸長期隔絕,兩岸對某些問題的看法差距很大,因此他們希望跟中共中央反映對台工作的意見。所以他們三位一起討論,起草《對台工作意見書》。該工作書認為「應當在旅美台胞特別是本省籍台胞中加強對社會主義的宣傳。在保釣運動中湧現出來的本省籍積極分子力量還不足以勝任這項任務的情況下,建議和台獨左派建立統一戰線,共同辦《台灣人民》雜誌,在旅美台胞中間宣傳社會主義。」「當時擔任外交部副部長的喬冠華同志接見他們夫婦,答應把我們的《對台工作意見書》轉呈周總理。喬冠華同志並當場同意我們和台獨左派搞統一戰線的做法,合辦《台灣人民》雜誌,在旅美臺胞中宣傳社會主義。」(林盛中, 2009a, b)關於許登源的生平事蹟,可參見:鄭鴻生與陳信行(2009)、新國際(2009)。

[134] 社盟角尺組(1972b: 13)。──2024年補注:「社盟角尺組」即左雄。

[135] 關於「自求解放」與「台灣革命」論,見:社盟角尺組(1972a: 9)、台灣人民社會主義同盟鋤頭組(1972: 5-19)、準台灣人(1972: 25-27)、社盟評論員(1972: 4)、李寬(1973: 32)。「李寬」的文章特別值得注意,該文不但肯定「自求解放」,還強調不能拒絕外在的協助,特別是中國人民。──2024年補注:「社盟角尺組」與「社盟評論員」即左雄。

[136] 關於《台灣人民》內部的統獨聯合與分裂,可參見柏克(1977: 24-25)。

[137] 關於「台灣革命」與世界革命之關係,見:社盟評論員(1972: 3-4)。──2024年補注:「社盟評論員」即左雄。

[138] 林盛中指出,許登源和他討論之後,認為可以考慮和「台獨左派搞統一戰線」,共辦刊物,「在旅美本省籍同胞中宣揚社會主義思潮。」(林盛中, 2009a, b)

[139] 關於批判「革新保台」與資產階級台獨派,《台灣人民》具體的批判文章可見:社盟角尺組(1972a: 10)、紐約客(1972: 65)、本刊評論員(1973a: 1-5; 1973b: 1-4)、楊文隆(1973: 11-12)、徐三郎(1974: 24-25)、羅春雄(1975: 6-19)。──2024年補注:「社盟角尺組」與「本刊評論員」即左雄。

[140] 關於〈台灣牌的社會主義〉(社盟鋤頭組, 1973: 31-39, 29)所引起的問題,林盛中指出《台灣牌的社會主義》招致一些保釣運動者攻擊許登源,「污蔑他搞台獨,連我在北京工作的也都受到波及。」由於辦《台灣人民》與「和台獨左派建立統一戰線,在旅美臺胞中間宣傳社會主義」是「得到喬冠華副外長的首肯」,因此那些攻擊讓「許登源覺得很冤枉」(林盛中, 2009a, b,此二文的敘述與指涉人物略異)。第8期《台灣人民》的〈編輯報告〉指該文引起了「一些爭論」,並批評之「遷就島外台灣小資產階級的認識能力,沒有處處從階級鬥爭的觀點來解釋事物。」(台灣人民, 1974a: 封底)

[141] 所謂「李清一事件」乃因《台灣人民》同人李清一赴北京建立聯繫,由此在同人間引發一系列矛盾與分裂。事件發生後,第7期《台灣人民》曾不點名批判該事件中所萌現的島外組織解消論與兩岸無產階級聯合論(邱武川, 1973: 23-27)。第9期《台灣人民》首次公開出現「李清一事件」一語並稱該事件導致「本組織不得不停止出版工作」(台灣人民, 1974b: 65)。反對第9期以後之《台灣人民》的《台灣革命》也針對該事件提出長篇批判(台灣革命, 1975a: 8-24)。──2024年補注:「邱武川」即左雄。

[142] 許宏義(1987: 35)。

[143] 「同志加兄弟」原為描述社會主義「國家」間的戰鬥友誼的用語。因此《台灣人民》創刊初期引用這個口號實有「自求解放」之意(台灣人民社會主義同盟鋤頭組, 1972: 19)。第9期開始提出的「無產階級聯合」則是在肯定「自求解放」的前提下,強調台灣的「解放」也可以透過海峽兩岸的「無產階級」聯合起來的「倒蔣統一戰線」而加速實現(本刊, 1974; 本刊評論員, 1974)。而「統/獨」之細微差別,正蘊含在這兩個口號之中。──2024年補注:「本刊評論員」即左雄。

[144] 歷期《台灣人民》的內容也能看出內部細微的統獨分歧。但明確朝「統」傾斜首先見於第8期台松(1974)的文章。這篇文章暗示台灣革命「內容」的不斷發展將需要新的革命「形式」來適應。然後是第9期暗示兩岸應當統一的「無產階級聯合」口號。在這個轉換過程中,毛澤東思想開始被明確稱為指導性思想,並將《台灣人民》原已提出的「新民主主義革命」口號用大陸上的經驗來解釋(春發, 1974)。因此《台灣革命》第1、2期(1975)的全部內容幾乎都在反駁上述論點。但即便是《台灣革命》所大力批判的第9、10期《台灣人民》,也不見得能視為鐵板一塊。因為第9期的撰稿者中,也有繼續列名於《台灣革命》者。

[145] 台灣時代(1981: 1)。完整地說,該文視該刊為「新台灣人民派份子」與「民主運動支援會份子」等派的結合。

[146] 「高度」的另一面或許就是「不勝寒」。張良澤二度訪美(1983)時,「夜宿許登源家。細談之下,才知道他原是台大哲學系的助教,來美深造後,以思想向國民黨挑戰。他們創辦了《台灣思潮》,是海外台灣人刊物中最有思想的一種。因為是很思想而非謾罵,所以愛看的人不多。」(張良澤, 1989: 404)。

[147] 台灣時代(1982: 1)。

[148] 當時北美台灣人運動內部出現以下幾種「左右」形勢:(1)第一種形勢:「左派」之間發生爭論。這一種形勢基本上是左雄與史明兩派之間的矛盾。這個矛盾在1981年史明赴美之後再次激化。可參見:《台灣時代》第13期「史明問題討論專刊」、史明(2001: 129-136),與許宏義(1987)。(2)第二種形勢:「左派」敢於放言批評「右派」,而「右派」基本上無力反擊。這一種形勢也在1981年達到高潮,左雄的台灣時代社代表在「費城政治討論會」(1981.4.25)上放言批評海外台獨運動不敢提出「台灣民族主義」與「反帝國主義」兩項綱領。請參見:《台灣時代》第13期「史明問題討論專刊」以及美麗島週報(1981a, b, c)同時期除了《台灣思潮》全面批判了左雄一派的論點外(何青﹝許登源﹞, 1981a, b, 1982),「右派」陣營基本上沒有出現更具系統性的反駁。如果考慮到《台灣思潮》畢竟不是左雄一派所要批評的「右派」,就更能看出左雄一派所批評的「右派」當時並沒有辦法全面還擊,因此當時有人直言「海外台灣革命運動中的右派理論」處於「真空狀態」(楊公哲, 1981)。其他對於台灣時代社的批評還可參見:柏也(1982)。同時期似乎只有支持「台灣民族主義」與「反帝國主義」綱領的《海外政論》社親近於台灣時代社。實際上,左雄亦曾以筆名在該刊發表文章,呼籲推動「革命的自由主義運動」(陳河石﹝左雄﹞, 1981)。關於兩社之間的合作歷程,可參見李明(1987: 16-23)。(3)第三種形勢:「右派」大量引入各種「左派」術語來表述自己的路線。這一種形勢則形成於史明與《美麗島週報》合作之後。兩派合作後,《美麗島週報》明顯左轉。其左轉大概也顯示了一種對於「真空狀態」的彌補。一方面,該報一時之間出現不少有社會主義色彩的文章。除了史明的論著外,還能看到鄭自才「台灣前進會」的論著。另一方面,他們先後成立主張兩階段革命論的「台灣民族民主革命同盟」(1982.8)與「台灣革命黨」(1985.1)。這些團體的綱領論述都引入了相當多的馬克思主義術語(台灣民族民主革命同盟, 1983; 台灣革命黨, 1985)。然而這些術語多半隨著這些團體的消失而不再為海外台獨運動所用。史明與左雄所發明的「台灣民族主義」可能是海外台獨「左派」較具長久影響力的術語。但即便是在八○年代初期,所謂的台獨「右派」也不必然接受這個概念。最顯著的例子就是彭明敏在《台灣公論報》(1981年創刊)創刊號上撰文指出,應當以「台灣國民主義」替代「台灣民族主義」一語(彭明敏, 1981)。還可參見戴國煇對於左右兩派此種差異的觀察(陳映真與戴國煇, 1988: 154)。「台灣前進會」的論文,均收錄於台灣前進會馬列主義研讀小組(1981)所編文集。

[149] 許宏義(1987: 25)。

[150] 以上的敘述主要依靠當時刊物的內容來判斷路線分合。《台灣思潮》則曾提出《台灣人民》、《台聲》、《台灣時代》這樣的分法(台灣思潮社, 1982: 94)。

[151] 「許登源遺孀陳妙惠女士表示,他們對於開辦《台灣人民》能獲得喬冠華的肯定很感欣慰,但該刊沒有得到大陸任何財力或其他方面的支持。陳妙惠說,『《台灣人民》完全是一本讓當年的台灣左派很感驕傲的自辦雜誌。』」(鄭衣德, 2009)

[152] 社盟角尺組(1972a: 4)。──2024年補注:「社盟角尺組」即左雄。

[153] 社盟角尺組(1972a: 7)。──2024年補注:「社盟角尺組」即左雄。

[154] 洪明仁(1973: 7)。類似觀點並見台灣人民(1972: 42)。另有論者認為「土地革命」的條件因此而消失(吳志成, 1973: 32)。──2024年補注:「洪明仁」即左雄。

[155] 這種三角關係論可見:社盟角尺組(1972a: 4)、洪明仁(1972: 15)。──2024年補注:「社盟角尺組」與「洪明仁」即左雄。

[156] 洪明仁(1973: 13)。──2024年補注:「洪明仁」即左雄。

[157] 「當年國民黨以『耕者有其田』的政策破壞了封建勢力,產生了小型自耕農的生產型態。今日國民黨為了促使農村進一步商業化,不惜向自耕農開刀。」「這些政策在資本主義條件下的實施,不折不扣等於策劃土地再集中。於是台灣農村在土地集中與資本集中之下產生了不同於舊日地主──佃農對立的另一種階級對立。這種新的對立基本上是資本家與僱工的矛盾關係。農村無產者勢必大量出現。『耕者有其田』之後,國民黨政權取代舊地主而成為農民的寄生蟲。在農業商品化的情形之下,新形成的富農階級(其來源可能包括較富裕的自耕農、半農半商的階層,也可能包括東山再起的衰落舊地主)不久就要取代國民黨成為農村無產者的主要剝削者。台灣農村面臨了另一個形式的階級鬥爭。」(洪明仁, 1973: 12)──2024年補注:「洪明仁」即左雄。

[158] 社盟角尺組(1972a: 8)。──2024年補注:「社盟角尺組」即左雄。

[159] 洪明仁(1973: 13)。──2024年補注:「洪明仁」即左雄。

[160] 洪明仁(1973: 13)。──2024年補注:「洪明仁」即左雄。

[161] 社盟角尺組(1972a: 6-7)。在《台灣人民》的內部書信討論中,成員「M」曾批評《獨立台灣》上的鄭自才將台灣農村的危機視為國民黨在國際上政治孤立與經濟孤立而導致的結果。M則認為「台灣農業之所以瀕於破產,實在是台灣社會一般的生產力與現行生產關係之間的矛盾所造成的。國民黨的剝削方式及機構(指生產關係──編者按)著重對農民的榨取,在一定時期之內,這個集團除了收刮自肥之外,還能使台灣的工農業有發展的餘地。」(台灣人民, 1972: 44)──2024年補注:「社盟角尺組」即左雄。

[162] 社盟角尺組(1972a: 7)。──2024年補注:「社盟角尺組」即左雄。

[163] 洪明仁(1973: 14)。──2024年補注:「洪明仁」即左雄。

[164] 比方南民﹝南方朔﹞(1986: 17-23)就把國民黨依據「長輩關係」而形成的接班機制視為一種缺乏「道德正當性」的「新封建結構」。

[165] 見王茂盛(1981a, b, c, 1982)以台灣製造業人口為主題的系列論文。不過該論文對於台灣製造業人口的考察從二十世紀初開始,其一方面認為日本殖民統治時期的某一時期曾有一定的製造業人口,另一方面則認為這些人口是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在台灣這個「社區」(而不是「社會」,或只是從屬社會)得到發展之下的產物。因此該文高度評價了《台灣思潮》第一期便譯載的連溫卿(1981)論文,因為連溫卿是從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在台灣的發展來分析台灣問題。該論文首先由戴國煇所公開(連溫卿, 1975; 戴國煇, 1975),詳情請見本研究第八章。

[166] 此外,在《台灣思潮》上圍繞著陳玉璽「依附發展論」而展開的論戰,也反映出台灣社會的劇變促使台灣社會主義者的革命論述有了新發展。然此已非本研究所能盡述。

[167] 《台灣人民》論「新民主主義革命」的部份可見:本刊評論員(1973a: 1-5; 1973b: 1-4)、春發(1974: 9-23)。──2024年補注:「本刊評論員」即左雄。

[168] 《台灣革命》論「新民主主義革命」的部份可見:台灣革命(1975a: 8-23; 1975b: 50-52)。

[169] 張敏(1975: 49)。

[170] 張敏(1975: 48)。

[171] 劉進慶(1974, 1975b)。

[172] 相關論點見台灣革命(1976a)。該文認為劉進慶所舉的紡織業資本恰恰不能說明本省籍資本與國民黨政權之間有共謀性格,因為紡織業資本多屬外省籍資本。關於這種見解,可見瞿宛文(2008: 209-214)的反駁。

[173] 《台灣文化》與《台灣革命》之間的討論可見台灣革命(1976b)。關於這場討論的評論可見美麗島週報(1981b: 12)所登載的《台灣時代》代表言論以及朱世紀(1981)的回應。朱世紀的生平可見陳銘城(1992)與吳明時(2004)的介紹。《台灣文化》還曾以「台灣民族解放統一戰線」的名義發行一些出版物。

[174] 「新民主主義」本身有幾個相互交錯的層次:第一個層次:「作為推翻舊社會之革命論述」的新民主主義,1919至1949年屬於該論述所適用的階段。第二個層次:「作為建設新社會之社會論述」的新民主主義,分別由1945年之前的陝甘寧邊區以及1949年後至社會主義改造之間的全中國大陸這兩個階段所構成(于光遠與韓鋼, 2005)。「新民主主義」對於台灣社會主義運動各階段的影響以第一個層次為主,但略有差異。第一次影響是包括在全中國範圍的「新民主主義革命」中的省工委鬥爭時期,當時第二個層次還沒有在中國消失。第二次影響則屬於是七○年代海外社會主義運動,這是在中國進入社會主義階段並發動文革之後,也就是第二個層次在中國消失之後。雖然不同時期的參與者將因他們的存活而延續他們對於「新民主主義」的理解與感覺,卻也使這些彼此互異的理解與感覺發生衝突。因此就出現了從第二個層次延伸而來的「新民主主義」,姑且稱之為「被遺憾的新民主主義」。近年陳明忠與陳信行在《思想》上的爭論(呂正惠與陳宜中, 2008; 陳信行, 2008)就是如此。這個層次的「新民主主義」可以包攝在大陸學界前陣子的熱烈討論之中:社會主義改造是否不可避免?「新民主主義社會形態」是否等於蘇聯的「過渡時期」?是否等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是否可能重來?「二陳」之間的爭論屬於第二個層次上的辯駁,不包括第一個層次。而且他們並未實際討論「新民主主義」在什麼層次上仍具有效性,或是否已然完全無效。在他們的爭論之前,汪立峽、蘇杰、蕭喜東(《中國與世界》雜誌創辦人)曾經在《左翼》第6至11號爭論過第一個層次的「新民主主義」與中共對台政策(轉變)的關係。這些爭論大都預設某些領導人(如毛澤東或鄧小平)的存在或決定可能扭轉了歷史的方向,差別只在於這些存在或決定究竟只是個人的、主觀的偶然,或者是某種集體的、客觀的必然(並以這些領導人做為這種必然性的載體)。若套用卡林尼克斯(Alex Callinicos)對於某些著名托洛茨基主義者歷史觀的評價,則前者有唯意志論的傾向,後者則是唯意志論的鏡像(Callinicos, 2007: 160-162)。但不管如何,目前以菲律賓為代表的第三世界地區仍然堅持第一個層次的「新民主主義」,並且已在尼泊爾付諸實現。這些地區的激越發展是否將會引起台灣的進一步討論?或者完全不能?值得關注。對於台灣來說,以「新民主主義」為對象的討論實際上牽涉到台灣人看待1949年及其之後的許多變革(如大躍進、文革、改革開放)的方式。學者呂正惠(2007)把台灣人是否認同1949年的變革視為台灣人「接近中國之路」的關鍵,某些學者則認為這種觀點是勝利者的回溯史學。雖然後者的觀點不無道理,但呂正惠觀點的關鍵也許並不只是認同1949年本身,而在於能否從1949年進而把勝利與失敗交織的1956年、1966年、1979年、1989年全部當成自己的歷史的一部分。如果只認同某段的歷史並且無法把「失敗」的歷史當成自己的一部分,就不可能認同整個中國。

[175] 關於民主主義在當時遭到其他主張(主要是「獨立」)所解消的問題,可見陳佳宏(1998: 180-183)的研究。

[176] 由於二十世紀初期國際共產主義運動的分裂,導致一部分工人階級支持社會民主黨,另一部分工人階級則支持共產黨。這種分裂形勢促使工人階級統一戰線變成顯著的問題。

[177] 一次世界大戰的爆發以及十月革命的勝利,促使國際社會主義運動發生劇變。傳統上構成「第二國際」主體的西歐各國社會民主黨與1919年成立的「第三國際」所率領的各國新興共產黨分道揚鑣,彼此打擊。但在歐洲革命形勢屢遭打擊的情況下,共產國際開始思考如何爭取各國社會民主黨影響下的工人階級。對此,1921年的共產國際「三大」與《十二月提綱》提出了「工人統一戰線」戰略。1922年的共產國際「四大」再次肯定這一戰略並提出了「工人政府」與「工農政府」口號,但主要是「工人政府」。德國共產黨的實踐經驗是「工人政府」口號提出的關鍵,而共產國際對於這個口號的肯定促使了德共得以在1923年同社民黨共同在地方議會中組成聯合政權。但是,由於社會民主主義運動中的兩個國際組織──偏右的第二國際與偏左的「第二半國際」──於同年宣布合併(1923年5月),共產國際內部便出現反對與社民黨共組「工人政府」的聲音。共產國際從1923年6月開始著重宣傳「工農政府」口號並放棄「工人政府」口號。這種變化乍看之下是強調工人與農民的聯合,實際上卻是由於不再爭取同樣由工人所支持的社會民主黨,所以要著重爭取農民。無論是哪種「政府」(government)都能體現共產黨把「奪取政權」視為最重要任務的理論認識。但在這兩個圍繞著「政府」而提出的口號之前,馬克思主義者對於「奪取政權」的設想是圍繞著「專政」(dictatorship)而產生的。巴黎公社失敗之後,馬克思得出了工人階級必須先奪取政權(=工人階級專政)的結論。 俄國馬克思主義者則在十九世紀末期從工人階級專政延伸出工人與農民聯合專政(=工農民主專政)的想法,並引起長久的論戰。因此,當「工人政府」與「工農政府」口號提出之後,馬上就面臨到如何解釋這兩個新興的「政府」口號與古典的「專政」論述之間的關係。左傾的解釋通常是強調「政府」就是「專政」,右傾的解釋則是強調「政府」是通向「專政」之前的步驟。當「工人政府」口號被放棄之後,「政府」與「專政」之間的關係急遽轉向左傾的解釋。1924年的共產國際「五大」將「工農政府」解釋為「無產階級專政」。此後,由於革命形勢在歐洲與中國出現空前挫敗,遂使共產國際日趨左傾。1928年7-9月的「六大」不但繼續強調反對社會民主黨,更開始把社民黨視為資產階級的左翼,而不再是工人階級內部的右翼。總體來說,「六大」的戰略意圖是把各國的階級關係簡單化,因此要求各國共產黨打擊同樣也有工人階級基礎的社民黨,並要求各國共產黨放棄因為各種因素而產生的「兩黨論」,以避免產生任何可能同社民黨混同的政黨並削弱共產黨的力量。自此之後,共產國際從統一戰線時期進入了所謂「(工人)階級對(資產)階級」的左傾時代。以上,關於「工農政府」與「專政」問題的相關書目,本研究主要參考了Фирсов(1985, 1988)、宋洪訓(1987)、程玉海(1987)、李忠杰(1988)、Резников(1988)、許可成與孔寒冰(1988)的論文。由於這些論文的年代較遠,因此不能反映最新的研究狀況,只能勾勒大概的歷史狀況。至於相關問題與台灣的關係,請詳見邱士杰(2009a)的介紹。

[178] 此綱領全文及其版本與傳播過程可參見山辺健太郎(1977: xxix-xxx, lxi, 84-95)所編資料集。該資料集所收之「一九二七年綱領」是綱領定案後於1928年發表於《マルクス主義》3月號的版本,發表時內容多伏字(ふせじ),並有部分文字遭竄改。可另見村田陽一(1993: 194-225, 375-378)編譯的全文考證版。

[179] 台灣總督府警務局(1989c: 171-177)。

[180] 蘇新(1993b: 263-267)。

[181] 如台灣民族民主革命同盟(1983)、台灣革命黨(1985)。

[182] 這是陳映真1994年接受郭紀舟訪談時的談話(郭紀舟, 1995: 訪問錄頁30)。

[183] 陳映真緊接著說:「講一個例子,中共提出一套新民主主義的理論,主要來自毛澤東對中國社會的分析,if分析的結果是資本主義太少而不是太多,中國是一個半殖民半封建的社會,那這個社會需要的言論不是社會主義的言論,而是資產階級的民主革命democratic revolution,中國的資產階級太薄弱了,數量少,而且品質也不是很健康,因為他是半殖民地社會所以這革命就落在以中國工人階級為核心,聯繫中國農民,這樣一個力量來代替資產階級,進行一場資產階級的民主革命,這一場革命跟歐洲不一樣,它是新民主革命,它就有這種綱領,它就知道誰是主要敵人,誰是社會變革中的主體力量,誰是同志,這都出來了。《夏潮》沒有……」(郭紀舟, 1995: 訪問錄頁24)。

[184] 郭紀舟(1995: 訪問頁19)。

[185] 陳映真(1997)。

[186] 林載爵(1998)或如七○年代的陳映真(1977: 76)所言:「對『西化』的反動和現實主義,是這一個時期文學的特點」。

[187] 陳映真(1999)。

[188] 比方劉進慶曾向陳映真指出「半殖民地」的概念不清楚,而且國民黨政府有政治上的主權,因此他不主張以「半殖民地」描述當時(1987)的台灣(陳映真與劉進慶, 1988: 188)。

[189] 詳細過程請見邱士杰(2009b)的說明。

[190] 陳映真這方面的論述非常多,但請著重參見陳映真(1992a, 2003)、鄒議﹝陳映真﹞(2000)。值得注意一點:陳映真從來不說國民黨政權只是一個「波拿巴國家」,而是強調這是一個有許多規定性的「波拿巴國家」,比方「反共」、「對美扈從」,等等。如王振寰(1988: 135-136)所言,「即便我們稱第三世界國家為波拿巴式的國家,但本質上卻必須把它界定於世界經濟體系中來看」。

[191] 高成炎(2005: 497-500)。

[192] 趙石(1978)。

[193] 《台灣時代》所遭到的反駁可見何青﹝許登源﹞(1982)。

[194] 相關論點可見葉芸芸(1988: 101-102)所記錄的李榮武、許登源的說明(他們主張壟斷問題的存在),以及夏沛然、陳玉璽的質疑。

[195]陳映真的相關評價可見:陳映真(1989; 2003: 46-47)、郭紀舟(1995: 訪問頁22)。

[196] 可參見陳映真(1989)以及臧汝興(2000)。

[197] 可參見陳映真(1992b: 150)針對「台灣朝野反民族、反統一論的比較」所製的表。

[198] 陳映真(1994, 1995a, b)。

[199] 陳映真(1992a)。

[200] 鄒議﹝陳映真﹞(2000)、陳映真(2000)。

[201] 以郭紀舟對於《夏潮》的研究來說,他援引葛蘭西理論,在「分析架構」上將《夏潮》視為「在市民社會中進行文化霸權的奪權鬥爭,以及有機知識分子從事陣地戰的意識型態運動,以此觀察、檢視夏潮系統在七○年代於台灣進行的左翼運動形構。」(郭紀舟, 1995: 12)。

[202] 收錄於К. М. Тертщкий(2005)所編著書。並可參見Pantsov(2007)對該研究的簡短書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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