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士杰|中華蘇維埃與台灣(1930-1931)從蘇新的“兩岸蘇維埃統一論”談起

邱士杰(2012)。〈中華蘇維埃與台灣(1930—1931)〉,收錄於中國社會科學院台灣史研究中心(編),《台灣光復六十五週年暨抗戰史實學術研討會論文集》(頁458-474)。北京:九州出版社。本文初稿宣讀於2010年重慶「第一屆台灣史研究論壇——台灣光復六十五週年暨抗戰史實學術研討會」。

摘要

台灣共產黨的反殖民主張因為長期的扭曲而呈現為單向度的解釋。老台共蘇新所提示的“兩岸蘇維埃統一論”則揭示了台共反殖民主張的多樣性。本文將說明台共從“一九二八年綱領”轉變為蘊含“兩岸蘇維埃統一論”的“一九三一年綱領”的必然性,然後考證台灣如何與一九三〇年的中華蘇維埃準備運動產生聯繫。就結論而言,蘇新的提示是可信的。

關鍵字 台灣共產黨 “一九三一年綱領” 中華蘇維埃 遠東局 蘇新

中華蘇維埃與台灣(1930-1931)從蘇新的“兩岸蘇維埃統一論”談起[1]

邱士杰[2]

引言

為了脫離日本帝國主義的殖民統治,一九二八年四月十五日成立於上海法租界的台灣共產黨在其“一九二八年綱領”中提出一系列明確的反殖民口號,但由於台灣在光復之後在國共內戰以及國際冷戰之下所經歷的一系列複雜變遷,使得台共當年的政治主張往往被鑲嵌在某種人為、人造的台灣分離主義運動的歷史脈絡之中。這不但取消了台共的馬克思主義政黨性質,更掩蓋了台共當年反帝、反日、反殖民主張的本質,特別是台共當年為了脫離日本殖民統治所提出的種種政治設想

根據歷史當事人老台共蘇新(1907-1981)的提示,台共的政治設想除了“一九二八年綱領”強調台灣同日本的分離之外,台共改組後的“一九三一年綱領”還進一步提出兩岸在蘇維埃的基礎上實現統一的新設想。歷來的研究完全不討論“一九三一年綱領”的新設想,因此本文將針對蘇新提示的新設想進行理論與史實上的檢討,期望揭示台灣共產黨在其短暫生命中所做的多樣性努力。

本文第一節將先從台共“一九二八年綱領”內在的理論矛盾,說明台共為何必然以“一九三一年綱領”(主張建立工農民主專政的蘇維埃政權之)取代“一九二八年綱領”(主張台灣“民族獨立”之“台灣共和國”)。又由於台共在“一九三一年綱領”中提出“台灣蘇維埃”的口號,因此本文將經由探討台共與中華蘇維埃之聯繫,驗證蘇新的提示(以上第二至三節)。第二節將從中共中央與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遠東局之間的衝突,說明台灣如何被納入中華蘇維埃準備運動;第三節則將以共產國際台灣檔案為主要史料,披露一九三〇年之初幾乎成行的、從台灣派遣代表參加中華蘇維埃建國的計畫。

第一節、從台共的兩份綱領以及蘇新的提示談起

由於台灣共產黨“一九二八年綱領”提出的“民族獨立”與“台灣共和國”口號在日後引起爭議,老台共蘇新特別為此寫下解釋性專文〈關於“台獨”問題〉。蘇新認為這兩份綱領值得注意的地方是下列幾條“具體提法”:[3]

第一綱領(即台共成立時的綱領)的提法是:

第一條:打倒總督專制政治,打倒日本帝國主義。

第二條:台灣民族獨立萬歲。

第三條:建立台灣共和國。

第二個綱領(即一九三一年的新綱領)的提法是:

第一條:顛覆帝國主義統治,台灣獨立。

第七條:建立工農民主獨裁的蘇維埃政權。

第八條:國內民族一律平等。

蘇新認為兩種提法的關鍵差異是如何解釋“民族”與“獨立”:[4]

兩個綱領提法不同之處是“台灣民族獨立”和“台灣獨立”(少了“民族”二字)。

本來這兩句話並沒有實際的意義差別,只是用詞的差別而已。

我們這裡說的“台灣民族”,指的是居住在台灣的“漢民族”和“高山族”,並不是指別的什麼“台灣民族”。因為世界各民族中,不論是政治學上,或人類學上,從來沒有聽說過有什麼“台灣民族”這個名詞。

但是,“台灣民族獨立”這個詞,嚴格推敲起來,在字義上可能會引起誤解,被誤認為是指一種民族叫做“台灣民族”的獨立。所以我們第二次(一九三一)討論這個綱領的時候,做了一些修改,把“台灣民族獨立”改為“台灣獨立”,刪去“民族”二字。

同樣,“台灣民族獨立運動”,字義上也做二種解釋。一種解釋是:“台灣”的“民族獨立運動”;另一種解釋是:“台灣民族”的“獨立運動”。我們這裡指的是第一種解釋。

……

當時的所謂“獨立”,當然是指“脫離日本帝國主義的統治”,自己成為“獨立的國家”。當年第三國際領導下的任何殖民地的革命鬥爭都是採取這種方針的。……

蘇新的詮釋聚焦於“民族”與“獨立”問題,可能是為了反擊對此最感興趣的並任己發揮的海外分離主義運動。但當蘇新把問題聚焦在與分離主義運動同樣狹窄的範圍,就同時忽略了同樣需要解釋的其他問題。從國際共產主義運動的理論傳統去考察這兩份綱領更能說明“一九三一年綱領”取代“一九二八年綱領”的必然性。這可以從國際共運理論傳統中的“專政”、“統一戰線”,以及“革命性質”問題談起。

“專政”與各階級間的“統一戰線”是一體兩面的問題。要使當下的統一戰線成為可能,就必須以未來的專政作為號召。又因為未來的專政性質決定了當下的統一戰線到底由哪些階級所組成,便決定了革命性質,也就是一九二〇年代在托洛茨基反對派以及共產國際主流派之間各執一詞的“社會主義革命”及“民主主義革命”的選擇問題。如果主張無產階級一階級專政,就沒有統一戰線問題,或者只剩下工人階級統一戰線的問題;而此時的革命性質就是社會主義革命。[5]但若主張兩階級專政(比方工農民主專政)或者多階級專政(比方人民民主專政),專政就直接成為了統一戰線;此時的革命性質則是民主主義革命。[6]

台灣共產黨“一九二八年綱領”中的“政治大綱”是台灣“運動”史上最出名的“民主主義革命”綱領(該綱領並將民主主義革命別稱為“國民革命”)。[7]雖然該綱領提出兩種政權的設想並指出革命要分兩步走,但“民主主義革命”的專政性質卻沒有被這份綱領所提及:

(1)第一步設想:“共和國”口號。這個口號同該綱領的“台灣民族”概念有一定關係,同時也與該綱領認為“進步的資產階級”可以爭取有關。

(2)第二步設想:“無產階級專政”口號與“工農政府”口號。“一九二八年綱領”將二者視為在將來的“一定的時期”才要提出的口號。

“工農政府”在字面上長得很像“工農民主專政”,從而像是在表述“民主主義革命”的政權。但當時國際共運中的“工農政府”定義有歧義。有人將之視為“工農民主專政”的同義語,有人則視之為“無產階級專政”的代名詞。[8]由於“一九二八年綱領”將“無產階級專政”與“工農政府”並稱,因此台共比較可能將兩個口號視為同義。因此,“一九二八年綱領”顯然只談“共和國”而不涉及“共和國”與專政的關係──這是很有問題的提法。

日本共產黨“一九二七年綱領”是考察台共“一九二八年綱領”問題之重要參照系。[9]共產國際為日共設計的這份綱領也規定日本的革命性質為民主主義革命。又由於該綱領認為日本的革命性質可以在民主主義革命勝利後直接轉變為社會主義革命,因此只提出了社會主義革命的政權應當是“無產階級專政”,並同樣以“工農政府”稱之。

由於台共也認為台灣的革命性質可能直接轉變,因此他們不談民主主義革命的專政問題的理由可能與日共相同。但革命性質的轉變既然有直接性,被台共列為民主主義革命範疇的“共和國”就沒有提出的必要,或應該把“共和國”口號同樣列屬於將來“一定的時期”──即革命轉變為社會主義革命之時──才要提出的口號。正因“共和國”口號存在上述矛盾,就不難理解台共為何在後來的“一九三一年綱領”中廢止這個口號,並另外提出精確度更高的“工農民主專政的蘇維埃政權”口號。[10]

“一九三一年綱領”的“蘇維埃”口號其實還蘊含著台共當時更複雜的估計。根據蘇新的說法,“一九三一年綱領”的“蘇維埃”口號與當年中國各地的“蘇維埃區域”行將匯合為“中華蘇維埃”的局勢有關:[11]

至於“獨立”以後,怎麼辦?第一個綱領是提出“建立台灣共和國”。第二個綱領是提出“建立工農民主獨裁的蘇維埃政權”(此時,大陸瑞金已有中央蘇區)。其他,我們就很少去考慮了。因為我們是現實的“革命者”,而不是脫離實際的“幻想家”。當年,我們只能考慮到這一點,至於以後怎麼辦?那就要看全世界尤其中國革命的發展來決定了。

……

打倒日本帝國主義以後,台灣應不應該歸還中國,舊台共的人並不是沒有考慮過。問題是,台灣要歸還什麼樣的中國?

……

當時,整個中國正由地主買辦資產階級和帝國主義代理人蔣介石統治著,中國人民正在進行“打倒國民黨”的人民革命戰爭。在那樣的情況下,在台灣的共產黨人能提出,“台灣歸還地主資產階級統治的舊中國”嗎?當時,舊台共只能提出“擁護中國革命”。

至於台灣能不能歸還中國,什麼時候歸還中國,那是中國革命成功以後的事情。但思想上是有“台灣歸還中國”的準備。因此,建立政權時就考慮到採取和“中國蘇維埃政府”同樣建制(第二個綱領),這一點非常重要。

按蘇新上述見解,台共當年為“一九三一年綱領”制定的“蘇維埃”口號其實蘊含著台灣合併於中華蘇維埃的估計。

蘇新的說法可以有多種的理解方式:(一)如果認為蘇新作為當事人的詮釋完全是政治性的後見之明,自然可以棄之為敝屣;但與此同時,對於其他非當事人的詮釋,自然必須要有更高的保留。(二)如果認為蘇新的詮釋有道理,則還必須考慮到擁有實際的統治區的“中華蘇維埃”在當時還具有“東方蘇維埃”的性格,因此,如果兩岸在當時的條件下實現“蘇維埃”的統一,也將是把“民族再統一”包攝在內卻又同時超越“民族再統一”的統一。(三)更重要的是,就算“一九三一年綱領”的“蘇維埃”主張確實有蘇新所說的那種打算,這種打算是否真的得到實踐?

對於上述問題的回答,是肯定的。但時間還得先從“一九三一年綱領”拉到更早的一九三〇年中華蘇維埃準備運動,才能詳細說明這個問題。

第二節、一九三〇年中華蘇維埃準備運動與台灣問題的浮現

中華蘇維埃準備運動在一九三〇年的大致過程如下──

由於共產國際的指示,一九三〇年之初的中共中央決定推動全國性的蘇維埃運動。[12]二月四日,中共中央發佈《中央通告第六十八號——關於召開全國蘇維埃區域代表大會》,宣佈同年五月將召開“全國蘇維埃區域代表大會”(以下簡稱區代會):“大會的佈置將由發起者通知各地,中央擬定各蘇維埃區域及紅軍中的重要代表,將先集一地開一預備會議,討論並起草一切議案,然後再開大會於某一被指定的蘇維埃區域,同時舉行全國擁護中國蘇維埃與紅軍的示威運動。”[13]而“區代會”的具體召開時間實際上是五月二十日至二十三日之間,地點在上海。[14]

“區代會”之後,曾有一時間以擁護“區代會”為主要號召,[15]但旋即以召開“全國蘇維埃代表大會”(以下簡稱一蘇大)替代之。[16]此外,為了順利召開“一蘇大”,中共中央決定成立籌備機關。七月十八發佈的〈中央通告第八十三號──為蘇維埃政權而鬥爭〉指出:“區代會”主席團決定邀請代表參與組建“全國蘇維埃第一次代表大會中央準備委員會”(當時稱中準會或蘇準會,以下簡稱蘇準會),以籌備“一蘇大”的召開。[17]

同年九月起,“一蘇大”的“準備運動”顯著提上日程。中共中央指出:“最近黨的具體任務就是要領導起極廣大的中國工農兵會議(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的準備運動。”[18]然而“一蘇大”的召開日期卻在此時發生轉變。原先中共各項文件與通告都指出“一蘇大”的召開日期為同年十一月七日的十月革命紀念日;[19]但從九月開始,“一蘇大”的時間推延至十二月十一日的廣州暴動紀念日。[20]原來的十月革命紀念日改為各地召開地區性代表大會的底線日期。[21]

從十月起,雖然中共仍打算以廣暴紀念日為開會日期,盼“使廣暴紀念節的全國蘇維埃大會能開得成功”,卻也坦言:“假使因為發動群眾的緣故,各特區的蘇維埃政府與派赴全國大會的代表不能趕在廣暴紀念節前選出,則全國大會可依照實際情形延長到明年開幕”。[22]最後,大會確實沒有在廣暴紀念日開成,因此“蘇準會”決定“一蘇大”延期至一九三一年二月七日(京漢大罷工紀念日),在赤色區域舉行開幕式。[23]但到會議真正召開之時,已經是一九三一年的十月革命紀念日了。

綜上所述,一九三〇年的蘇維埃準備運動大致以該年五月的“區代會”為起點、以“蘇準會”中繼,並由“蘇準會”籌備最終不斷延期的“一蘇大”。

如果從共產國際的中國革命檔案來看這個由“區代會”、“蘇準會”,以及“一蘇大”所構成的過程,將會發現這一漫長過程存在著許多衝突與爭論。眾所周知,一九三〇年的六至八月是立三盲動主義路線取得支配地位的時期。當時的向忠發=李立三中央不顧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遠東局(駐上海)的反對,在全國進行慘遭失敗的總暴動。然而中共中央與遠東局之間的衝突不只表現在總暴動問題,還同時表現在蘇維埃準備運動──這是既有研究尚未深入討論的問題[24]──台灣與中華蘇維埃的關係就是出現在這些爭論與衝突之中。

一九三〇年五月底召開的“區代會”是爭論與衝突的中心點:

  • 中共中央認為:依據遠東局的指示,應先召開“區代會”的“預備會議”,然後召開“區代會”的正式會議;又由於中共中央考慮到許多代表未能到會出席,因此臨時決定直接將這場會議從“預備會議”改為正式會議。[25]
  • 遠東局則與《中央通告第六十八號——關於召開全國蘇維埃區域代表大會》的設想一致。遠東局指出:所謂的“預備會議”乃是指“區代會”為“一蘇大”的“預備會議”,因此這場會議召開之後便應接著召開“一蘇大”。[26]

由於兩方對於“區代會”的性質有不同的理解,遠東局與中共中央之間就發生了衝突:

  1. 遠東局認為:由於中共中央的作法相當於以“區代會”取代“一蘇大”本身,因此中共中央必須以“預備會議”(即“區代會”)的名義在三個月後召開“一蘇大”。[27]
  2. 中共中央則辯稱:他們召開的確實只是“區代會”,不是“一蘇大”,因此從“區代會”的“預備會議”轉變為“區代會”的“正式會議”並不會犯任何政治錯誤。[28]

如果仔細觀察當時中共中央的言論,可以發現遠東局對中共中央的批評並非沒有根據:

  1. 中共中央在“區代會”結束之後所做的公開宣傳,確實是把五月底的召開的“區代會”當成“一蘇大”在宣傳。因此宣稱“區代會”結束之後,中國就出現了兩個對立的全國性政權。[29]
  2. 雖然中共中央的公開報刊宣稱“蘇準會”與“一蘇大”乃是“區代會”閉幕之際便已有規劃的任務。但從“區代會”閉幕到“蘇準會”與“一蘇大”得到公開宣傳的這段期間,沒有任何文件提到要再開“蘇準會”與“一蘇大”,這一空白恰恰反映當時的中共中央把五月的“區代會”當成“一蘇大”在宣傳。[30]
  3. 最後,只須看日後的許多文件非得不斷重申“區代會”不是“一蘇大”、不斷重申“區代會”並未使中國出現兩個政權之對立,[31]便可看出端倪。恰恰是因為中共中央確實把五月的“區代會”當成“一蘇大”在宣傳,而對此提出批評的遠東局最終取得了上風,[32]所以中共中央才需要不斷在文件上“亡羊補牢”。[33](因此,所謂“區代會”閉幕之際已有“蘇準會”與“一蘇大”之規劃的說法,可能也是事後的補救說法,未必是歷史之真實。[34]

總的來看:在“區代會→蘇準會→一蘇大”的階段性發展中,由於“蘇準會”得到組建並開始積極推動“一蘇大”的實現,因此“區代會”迅速在中共中央機關報刊之中消失;“蘇準會”以及預計召開的“一蘇大”成為宣傳上的最大主題。這一階段性發展的三次變化並不容易得到注意,以楊奎松(1991)為例,由於他將〈中華工農兵會議(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各級準備委員會組織大綱〉(《紅旗日報》,1930年9月20日,第4版)的日期搞錯,遂錯認一九三〇年曾出現從“區代會”變“一蘇大”再變成“區代會”,最終在五月底召開的“區代會”中直接自我轉變為“一蘇大”的過程。不過,楊奎松有一個觀點頗有洞見。他指出,立三路線時期的中共中央曾打算從“奪取一省與幾省政權的勝利”的角度考慮“一蘇大”的召開條件。因為他們當時認為“一蘇大”必須在城市(而非農村)召開。

在批評中共中央的過程中,“台灣”被遠東局提了出來。一份遠東局批判中共中央意圖以它們所召開的“區代會”替代“一蘇大”的文件指出:為了參與“一蘇大”,已有“二十名中國人,三名安南人日內動身,五名菲律賓人按計畫應於二十四日離開菲律賓。關於台灣、新加坡等地的代表還很不清楚。”[35]遠東局之所以提及包括台灣在內的各殖民地“代表”,可能確有其事,但也可能遠東局希望借此做為批評中共中央的論據。但無論這一論據是虛是實,都顯示“台灣”已經納入遠東局的視線之中,而非偶發之舉:

同年五月一日,遠東局致信中共中央:[36]

你們不應該熱衷於對革命做出預言,說什麼革命應該首先在中國“爆發”(第一頁第二段)。我們應該振奮群眾的情緒,向他們指出必須與印度、朝鮮、菲律賓、安南、台灣等地的工人和農民密切合作,印度的革命形勢正在迅速成熟。你們的決議對這種密切合作的必要性卻只字不提。

同年五月十八日──即“區代會”召開前夕──遠東局致信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東方書記處:[37]

八、關於大學生問題。……我們還請求確定東方勞動者共產主義大學的學生名額,而從其他國家(印度支那、菲律賓、台灣等)匯出為此目的所需的經費,因為現在我們有找到學生的一些可能性,而這個問題從為遠東培養骨幹的角度看是極其重要的。

……

十二、總的組織問題。……我們應該在遠東工作。但如果我們需要經費,例如赴新加坡的旅費(200美元)卻遭到拒絕,對菲律賓、台灣等地撥款同樣如此。或許這不是國際聯絡處的過錯。或者它有這方面的正式命令。但你們設想一下,在這種情況下怎麼工作呢?……

自台共建黨以來,便因各地官憲的鎮壓而隨著地域上的不同而分割為三大塊。其中,由於地處日本的台共東京特別支部因為日本共產黨遭到檢舉而連帶覆滅,因此台共很快就失去從日共取得指示的條件。直到一九三〇年上半年,島內台共機關先後派遣林日高與陳德興前往上海,才透過翁澤生而與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遠東局人員接上線,而島內台共機關因此重新獲得從島外取得指示的條件。[38]值得注意的是:林日高與翁澤生聯袂向遠東局提交報告的時間,正是遠東局屢屢提到台灣的五月份。[39]又由於滯留在上海的台共成員(如翁澤生、林木順)仍在上海積極活動、糾集台灣青年組成台灣青年團(或稱台灣革命青年團、台灣青年會),並與中共、遠東局保持密切聯繫,因此翁澤生才有條件成為上海與台灣的溝通媒介,而上海與台灣之間也才可能透過翁澤生產生聯繫。更重要的是,由於島內在一九三〇年下半年爆發霧社事件,因此台灣的革命形勢更成為上海方面不得不注目的焦點。

第三節、台灣與中華蘇維埃準備運動的聯繫

除了遠東局開始關注台灣問題之外,中共中央所領導的中華蘇維埃準備運動也開始關注台灣。當整個準備運動經過遠東局的糾正而公開打出“蘇準會”與“一蘇大”的旗號後,中華蘇維埃更為台灣打開了參與的大門。

雖然──如前所述──遠東局在“區代會”與“蘇準會”之間已經考慮從台灣找“一蘇大”代表,但“區代會”重視的是蘇區、紅軍,以及工會等革命團體。[40]直到“蘇準會”才特別強調蘇區與非蘇區、乃至國民黨軍隊都必須(或可以)派遣代表參加“一蘇大”,並特別提出一套“區代會”所不重視的選舉辦法,要求透過過程繁冗的“初選”及“複選”來完成選舉並達成群眾宣傳效果。[41]可以說,直到“蘇準會”開始運動,作為非蘇區的台灣才真正擁有參加“一蘇大”的文字依據。不過“蘇準會”最初的思考方向還不是把台灣當成“非蘇區”並從中選拔“一蘇大”代表,因為“蘇準會”最先注意到的是上海這個“非蘇區”的台灣共產主義者,特別是上海台共黨員所領導的台灣青年團。

由於台灣青年團為上海反帝大同盟(簡稱上反)的下屬組織,因此台灣青年團與整個中華蘇維埃準備運動的聯繫是透過“上反”而實現的。依據〈中國工農兵會議(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選舉條例〉,“反帝同盟”應選代表一人,[42]各區域的具體選舉條例由蘇準會另訂。[43]但當“一蘇大”的召開日期改訂為一九三一年“二七”,“蘇準會”則決定上海的所有革命團體必須各自選出初選代表之後前往蘇準會報到,然後從中“複選”出四名“一蘇大”正式代表,並要求在一九三一年一月三日之前去蘇區參加“一蘇大”。

根據《紅旗日報》,當初選舉的細節如下:

十二月二十三日的報道:[44]

各革命團體,由蘇準會負責召集初選代表開會複選。現蘇準會已通告各團體,進行複選的準備。自昨日起各團體初選代表紛紛報到,計有韓國獨立革命同盟會一人,社聯一人,劇聯一人。

十二月二十四日的報道:[45]

蘇準會預備日內召集各革命團體蘇大會初選代表複選,前天報到者四個團體,代表四人,昨日繼續報到者又有:台灣青年團代表一人,自由大同盟代表三人,左翼作家聯盟代表二人雲。

十二月二十六日的報道:[46]

蘇準會於昨日召集各團體初選代表,舉行複選,到有台灣青年團、韓國革命團體同盟會、社會科學家聯盟,社會科學研究會,美術家聯盟,劇聯等各一人;自由大同盟,左翼作家聯盟各到二人,蘇準會代表一人,紅旗報記者一人列席。開會經過如下:

(一)首由蘇準會代表報告蘇維埃運動的意義及大會改期在二月七號的理由,並說明初選代表與複選代表的任務。

(二)選舉:選舉結果台灣青年團左翼作家聯盟各一人當選,為出席蘇代會正式代表。

(三)提案:蘇準會代表提出意見,要各團體把自己群眾的要求及意見提出交代錶帶往大會。結果決定由各團體在四天內召集群眾集會討論向蘇大會的意見書和提案,及各部群眾實際生活狀況的報告,交代錶帶到大會去。

(四)其他問題;(1)由各代表提出,可否由各初選代表及革命群眾領袖,組織參觀團到蘇區參觀並出席大會旁聽,議決提交蘇準會決定後通告各團體,參觀團旅費自己擔負。(2)募捐:各團體在群眾中舉行募捐,以便購日用品贈前線上的戰士。並募集代表的旅費,以擴大蘇維埃宣傳工作。

當選為正式代表的台灣青年團以獨立姿態參與選舉,似乎與“上反”無關;而且,正式代表只選出兩名,而不是早先所說的四名;也就是少了兩名。然而翁澤生於一九三一年一月五日寫給遠東局的信透露出一些細節。首先,台灣青年團乃是代表“上反”參與選舉;其次,“蘇準會”希望能從島內的台灣總工會、農民組合,以及台灣文化協會之中選出兩名代表參加“一蘇大”;換言之,台灣直接作為“非蘇區”而躍入“蘇準會”的視線之中:[47]

上海“台灣青年會”(the “Formosan Youth Association”)被選為上海反帝大同盟(the Shanghai Anti-imperialist League)參加全國蘇維埃代表大會的代表。經由台灣青年會的代表,全蘇大會中央準備會(preparatory Committee of the Soviet Congress)與我洽談關於派選台灣代表參加全蘇大會的事宜。結果,蘇準會決定派選兩名台灣代表(一名工人一名農民)前往中國參與會議。代表將首先從工會、農組,以及文協的核心中選出,然後將從工會、農組,以及文協方面的預選代表中各自再選出兩名。最後,再從這六名代表中選出兩名代表參加全蘇大會。與此同時,必須將這次選舉的重大意義深入解釋給各組織的群眾。群眾應該被要求發表他們的意見以讓代表將他們的意見帶到全蘇大會上。代表前往中國的旅費應該從公開捐款中取得,並且應該組織考察團前往中國蘇區考察。而且應該透過公開捐款來購買一些慰勞紅軍的東西。蘇準會的代表已經同文協執行委員會委員碰面,而後者被要求將這些訊息帶回台灣。

由於“蘇準會”仍然要求以繁複的“初選-複選”模式選拔代表,因此翁澤生緊接著提出簡化選舉程序的請求:

但就我的意見來說,這裡有一些值得我們重新考量的問題。我的看法是:由於時間的壓力以及台灣的客觀環境,預選代表應該共同(jointly)從各地的工會、農組,以及文協之中選舉出來,然後從這些預選代表中複選出一名工人與一名農民作為最終的代表。蘇準會決定的程序似乎太複雜了。時間與環境都不允許我們這麼做。

關於這個問題,希望你能給予指示!

同年一月二十八日,翁澤生寫給遠東局的信中則指出:[48]

關於將代表送往參加全蘇大會的問題,最終由蘇準會以及台灣文化協會中央執行委員會一名代表決定派遣一名工人與農民前往中國。現在這名文協成員已經返回台灣很長時間,而這兩名代表或許也已選舉出來,台灣的方言與福建相同,應該將不會有技術上的困難。因此,我想,沒有必要再提醒他們不要再選代表了。不知你們的意見為何?

從結果來看,由於“一蘇大”最終未能在一九三一年的“二七”召開,而是拖延至同年的十月革命紀念日,因此台灣青年團與翁澤生此時的努力終究流於未果,無法從島內的總工會、農組,以及文協派選代表去參加。儘管如此,擁護中華蘇維埃的運動卻恰恰因為總工會、農組,以及文協而出現在島內。

從文協左轉以來,“支持中國革命”或“支持中國工農革命”便經常是島內左翼團體的常備口號(甚至連台灣民眾黨也不例外)。但隨著中華蘇維埃準備運動得到開展,也開始有島內左翼團體將支持“中華蘇維埃”納入口號之中。一九三〇年十一月二十日起,農民組合擴大中央常委會在高雄召開。這次會議特別決議“支持中國蘇維埃大會”。[49]

農民組合可能是島內團體中留下最多關於支持中華蘇維埃之史料的團體。農民組合在一九三一年還指出:[50]

我們確信,中國的工農革命如果早一天成功,我們台灣的工農大眾就能早一天迎接快樂。換句話說,中國革命勝利的同時,可以打倒日本帝國主義,送它上西天,是很顯然的。對於關係如此重大的中國革命,我們豈可只是旁觀?不可。台灣被壓迫工農群眾也負有重大的階級任務。因此應該支持中國共產黨,互相呼應,展開進攻。各位須喚起一決生死的努力,向日本帝國主義鬥爭。為此,台灣的全體工農兄弟應以犧牲精神,鞏固各自陣營的組織,不斷訓練,以高唱支持中國工農革命的右列口號:

一、決定支持共產黨!

一、擁護中國蘇維埃政府!

一、打倒日本帝國主義!

一、反對日本帝國主義侵略滿洲!

一、中國境內日本兵應即時撤退!

一、台灣與中國的革命工農應密切聯繫!

更重要的是,就在不久之後,台灣共產黨直接領導下的台灣總工會(籌備會)、[51]農組,以及文化協會,向“一蘇大”發出支持的公開信:[52]

公開信

致中華蘇維埃全國代表大會:──

親愛的代表與弟兄們!

資本主義的矛盾發展已經撼動了國際資本主義的穩定。經濟危機伴隨著世界性的失業潮而普遍發展著。

資本主義正在其崩潰的第三期!

帝國主義列強對於殖民地與半殖民地的重新瓜分已經造成了下一場帝國主義戰爭的迫切危機。各國資產階級透過引入產業合理化以及血腥剝削其國家及其殖民地廣大群眾而狂熱地準備戰爭。在國際上,已經產生了反蘇集團(an Anti-Soviet block)以對抗蘇維埃聯盟的社會主義改造。而五年計劃的飛速發展不但對資本主義各國形成威脅,也已展現出了世界無產階級革命指導部(the General of staff)的偉大存在。在此環境下,我們的中國弟兄在中國共產黨的旗幟下英雄地同帝國主義與國民黨戰鬥,並建立起遠東第一個蘇維埃政權。這不僅僅是中國革命的一個勝利,同時還是世界革命取得勝利的信號。特別重要的是,當帝國主義者與國民黨密切關注廣州暴動即將兩週年的此刻,中華蘇維埃全國代表大會將召開了。

因此,超過四百萬的台灣被壓迫群眾不但為此而大受鼓舞,我們還要獻給你們最偉大的階級的敬禮!

親愛的代表與弟兄們!

這僅僅是我們勝利的第一步。在明日的鬥爭中,還將有更多的困難與障礙需要我們的解決。無疑,這需要蘇維埃聯盟與共產國際的支援與指導。唯有借此,我們才能鞏固我們的革命力量(revolutionary power)。我們確信,我們革命的中國弟兄們,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必然能夠經由推翻所有反革命的力量和殖民地被壓迫諸民族(peoples)完全獨立的支持來鞏固他們的革命政權,從而能夠取得我們最後的勝利!

親愛的代表們!

我們,超過四百萬的被壓迫人民已經在日本帝國主義壓迫下超過三十年了。現在我們不再忍受奴隸般的生活,並已經在過去數十年間起而同日本帝國主義鬥爭。一九二八年四月,日本帝國主義者逮捕了許多[台灣]共產黨員,一九二九年二月十二日,許多台灣的革命領袖也遭了逮捕。但即便在這樣的壓制狀態中,我們廣大的工農群眾仍然同日本帝國主義與台灣民眾黨(Formosa Mass party)以及最近形成的自治聯盟戰鬥,以獲得台灣的完全獨立!我們的獨立運動無疑必須得到我們中國弟兄與日本無產階級的援助與指導。

親愛的代表們,

我們代表四百萬被剝削的台灣民眾,誠摯地希望你們能夠最好地鞏固並擴大你們的政權,不但要成為東方與全世界被壓迫被剝削諸民族(peoples)的一座偉大燈塔,更要建立起我們世界性的無產階級專政——推翻資本主義世界的世界性蘇維埃大聯盟!

最後,讓我們高呼:——

1.打倒一切反革命的影響——帝國主義列強、國民黨、改組派與取消派!

2.反對帝國主義戰爭!將帝國主義戰爭轉變為國內戰爭!

3.支持世界無產階級唯一的祖國——蘇維埃聯盟!蘇聯的進步萬歲!

4.中國蘇維埃革命的先進力量中國紅軍萬歲!

5.中國的全國蘇維埃政權(the national Soviet power)勝利萬歲!

6.中國蘇維埃政權唯一的締造者中國共產黨萬歲

7.世界無產階級指導部共產國際萬歲!

8.台灣與中國無產階級緊密聯合起來!台灣獨立勝利萬歲!

9.中華蘇維埃全國代表大會萬歲!

一九三〇年十二月十一日

署名:台灣總工會籌備會、台灣農民組合中央委員會、台灣文化協會

這封公開信有幾個特點:(一)這封信顯然以為“一蘇大”要在十二月十一日廣暴紀念日召開,因此,至少從“一蘇大”的預定召開日期從十一月七日改為十二月十一日後,這封信的撰稿者就知道了後一日期。問題只在於,這封信的撰稿者並不知道“一蘇大”最後還是沒有在十二月十一日召開。(二)這封信特別提到了台共檢舉事件,由此可反映出台共對此三團體的重要性。(三)這封信提到了“台灣獨立”,但這一口號必須理解為“台灣脫離日本而獨立”,只有從日本對台灣的殖民支配才能正確理解這個口號。誠如蘇新所言:“要根據當時的歷史背景來分析,看是從那一宗主國分離出去,分離出去以後要幹什麼,才能正確判斷……”[53]

第四節、結論

雖然“蘇準會”與翁澤生為台灣派遣代表出席“一蘇大”而做的規劃未能得到落實,“蘇準會”為台灣所提出的特別邀請卻恰恰顯示出台灣的不同地位,同時可能驗證蘇新的“兩岸蘇維埃統一論”。

“區代會→蘇準會-一蘇大”之間的變遷與衝突,有兩點意義:(1)應該將中華蘇維埃的建國過程視為一個複雜的、不斷改變設想與組織方式的過程。即便這個過程可能反映了許多無效的努力,[54]也不能僅僅把1931年正式召開「一蘇大」的中華蘇維埃視為唯一的中華蘇維埃。方法上,應該把“區代會→蘇準會→一蘇大”這整個過程視為中華蘇維埃本身的變遷過程之一。從這種角度出發,那末,即便曾經被選出來的正式台灣代表未能參與「一蘇大」,也不能否認這些代表的合法性與歷史意義。(2)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史完全有可能成為解釋台灣社會運動史的媒介。當然,如果可以找到更多的史料,也需進一步比較同時期的其他殖民地革命運動是否也可鑲嵌在“區代會→蘇準會→一蘇大”的階段性發展中解釋。但至少本文研究顯示,台灣社會運動史與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史之間的密切關係不一般。

台灣與大陸之間「不一般」的密切關係,不能不從歷史上台灣因為甲午戰敗而從中國被割讓出去的歷史來考慮。如果能夠充分考慮兩岸之間慘遭分割的這段淵源,就不會輕易地將蘇新的“兩岸蘇維埃統一論”視為一個事後的建構、事後的論述,或者一種話語。但有兩點需要注意。首先──正如本文前面所指出的──蘇新是歷史當事人,如果他的解釋沒有公信力,對其解釋的質疑則無疑更需展現其質疑的公信力之所在。其次,不能僅僅從「中國統一」的角度看待“兩岸蘇維埃統一論”。中華蘇維埃作為世界殖民地半殖民地第一個蘇維埃共和國,意義並不只屬於中國。她可視為一個「東方蘇維埃」,既是前述引文所說的“遠東第一個蘇維埃政權”,也是基於工農民主專政這一特殊的建國理想而成立的新型國家。這使當時許多越南、朝鮮等中國前藩屬地革命者得以加入其中,更使殖民地台灣的人民也得到重新參與「中國」政治的條件。在這個意義上,中華蘇維埃與台灣之間的關係,乃是借由一個比單純的中國統一還要更廣博、更深刻的社會變革理想,使(東方)被壓迫民族實現大聯合,而使遭到分隔的兩岸能夠借由包容其中來實現再統一,從而也超越了一般意義上的中國統一。

具體的例子還可參見中華蘇維埃基於“蘇區”與“非蘇區”的差別而提出的建國代表選舉辦法。在當時中國四分五裂的狀況下,這種差別不僅僅是(各種日常理解的)中國疆域之內的劃分,而更是“東方”殖民地半殖民地內部的第一個“蘇維埃”區域與“非蘇維埃”區域的差別。這就為當時慘遭分裂的兩岸提供了超越一般民族主義的、新的聯合的可能。就算這種聯合可能仍然表現為民族主義,其本質也發生了轉變。誠如林書揚在1986年的一篇手稿所指出的,那是一種「以社會主義為內容的中國新民族主義」,[55]這種新民族主義將使人民之間產生階級與民族的雙重認同的「韌帶作用」。而當我們進一步回顧二十世紀歷史,也將發現到,這種「韌帶作用」確實在二十世紀的兩岸對峙的狀況裡不斷起到積極彌合裂痕的作用。

當然,僅僅考慮台灣與中華蘇維埃之間的關係並不充分,關鍵還是要逐個梳理當時的中華蘇維埃與各個弱小民族或少數民族之間的關係。才能正確定置中華蘇維埃的「對台」政策是否具有特殊性,或者只是中華蘇維埃在普遍性的意義上對其「民族政策」之一運用。但從台灣與中華蘇維埃之間的關係入手,無疑也能為近一步的梳理開個頭。

雖然台灣人並未因為一九三〇年的中華蘇維埃準備運動而真正參與後來召開的“一蘇大”,但陸陸續續都有台灣人進入蘇區。比方有這樣一則記載:一九三〇年的長汀群眾大會“除了朱德、毛澤東,和一台灣共產黨的代表外,其餘都是工農分子。”[56]再接下來,就是一九三二年蔡孝乾、施至善等人在紅軍攻克漳州之後進入中央蘇區的故事。[57]而這批台灣人,參加了“二蘇大”。

總的來說,就歷史的實際發展而言,兩岸並沒有在“蘇維埃”的基礎上實現統一。然而台灣光復所帶來的民族再統一卻使兩岸的革命運動得到整合、使台灣的運動成為中國革命的一部分。歷史這般的辯證發展,也許正是只有在海峽兩岸之間才能出現的獨特產物吧。

徵引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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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士杰(2010)。〈《台灣共產主義運動與共產國際(1924–1932)》若干考訂之辨析──以翁澤生新見逸文〈日本帝國主義鐵蹄下的台灣〉為中心的討論〉。《史原》,第22期(台北),259-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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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原宣讀於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主辦的“第一屆台灣史研究論壇——台灣光復六十五週年暨抗戰史實學術研討會”(重慶,2010年)。

[2] 台灣大學歷史學研究所博士班學生。電子郵件:d97123006@ntu.edu.tw

[3] 蘇新,〈關於台獨問題〉(1980.5.5),收錄於蘇新(1993:263-267)。

[4] 蘇新,〈關於台獨問題〉(1980.5.5),收錄於蘇新(1993:263-267)。

[5] 由於二十世紀初期國際共產主義運動的分裂,導致一部分工人階級支持社會民主黨,另一部分工人階級則支持共產黨。這種分裂形勢促使工人階級統一戰線變成顯著的問題。

[6] 關於專政與統一戰線的關係,近者可著重參考毛澤東〈目前抗日統一戰線中的策略問題〉、〈抗日根據地的政權問題〉、〈團結到底〉這三則依據延安經驗而完成的論述。研究方面則請參見邱士杰(2009a, b)的討論。

[7] 台灣總督府警務局(1989a:24-38)。

[8] 一次世界大戰的爆發以及十月革命的勝利,促使國際共產主義運動發生劇變。傳統上構成“第二國際”主體的西歐各國社會民主黨與1919年成立的“第三國際”所率領的各國新興共產黨分道揚鑣,彼此打擊。但在歐洲革命形勢屢遭打擊的情況下,共產國際開始思考如何爭取各國社會民主黨影響下的工人階級。對此,1921年的共產國際“三大”與《十二月提綱》提出了“工人統一戰線”戰略。1922年的共產國際“四大”再次肯定這一戰略並提出了“工人政府”與“工農政府”口號,但主要是“工人政府”。德國共產黨的實踐經驗是“工人政府”口號提出的關鍵,而共產國際對於這個口號的肯定促使了德共得以在1923年同社民黨共同在地方議會中組成聯合政權。但是,由於社會民主主義運動中的兩個國際組織──偏右的第二國際與偏左的“第二半國際”──於同年宣佈合併(1923年5月),共產國際內部便出現反對與社民黨共組“工人政府”的聲音。共產國際從1923年6月開始著重宣傳“工農政府”口號並放棄“工人政府”口號。這種變化乍看之下是強調工人與農民的聯合,實際上卻是由於不再爭取同樣由工人所支持的社會民主黨,所以要著重爭取農民。無論是哪種“政府”(government)都能體現共產黨把“奪取政權”視為最重要任務的理論認識。但在這兩個圍繞著“政府”而提出的口號之前,馬克思主義者對於“奪取政權”的設想是圍繞著“專政”(dictatorship)而產生的。巴黎公社失敗之後,馬克思得出了工人階級必須先奪取政權(=工人階級專政)的結論。 俄國馬克思主義者則在十九世紀末期從工人階級專政延伸出工人與農民聯合專政(=工農民主專政)的想法,並引起長久的論戰。因此,當“工人政府”與“工農政府”口號提出之後,馬上就面臨到如何解釋這兩個新興的“政府”口號與古典的“專政”論述之間的關係。左傾的解釋通常是強調“政府”就是“專政”,右傾的解釋則是強調“政府”是通向“專政”之前的步驟。當“工人政府”口號被放棄之後,“政府”與“專政”之間的關係急遽轉向左傾的解釋。1924年的共產國際“五大”將“工農政府”解釋為“無產階級專政”。此後,由於革命形勢在歐洲與中國出現空前挫敗,遂使共產國際日趨左傾。1928年7-9月的“六大”不但繼續強調反對社會民主黨,更開始把社民黨視為資產階級的左翼,而不再是工人階級內部的右翼。總體來說,“六大”的戰略意圖是把各國的階級關係簡單化,因此要求各國共產黨打擊同樣也有工人階級基礎的社民黨,並要求各國共產黨放棄因為各種因素而產生的“兩黨論”,以避免產生任何可能同社民黨混同的政黨並削弱共產黨的力量。自此之後,共產國際從統一戰線時期進入了所謂“(工人)階級對(資產)階級”的左傾時代。以上,關於“工農政府”與“專政”問題的相關書目以及相關問題與台灣的關係,請詳見邱士杰(2009b)的介紹。

[9] 此綱領全文及其版本與傳播過程可參見山辺健太郎(1977:xxix-xxx﹑lxi﹔84-95)所編資料集。該資料集所收之“一九二七年綱領”是綱領定案後於1928年發表於《マルクス主義》3月號的版本,發表時內容多伏字,並有部分文字遭竄改。可另見村田陽一(1993:194-225﹑375-378)編譯的全文考證版。

[10] 台灣總督府警務局(1989a:171-177)。

[11] 蘇新,〈關於台獨問題〉(1980.5.5),收錄於蘇新(1993:263-267)。

[12] 余伯流、凌步機(2001:329-330)。

[13]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關於召開全國蘇維埃區域代表大會——中央通告第六十八號〉(1930.2.4),《紅旗》,1930年2月12日,第3-4版。

[14] 余伯流、凌步機(2001:331-333)。

[15] 借由“區代會”而發出的號召大多強調“區代會”使中國出現了兩個中央政權(全國性蘇維埃政權與國民黨政權)之間的對立,因此呼籲民眾支持“區代會”及其通過的各項文件。見:〈全國蘇維埃區域代表大會宣言〉,《紅旗》,1930年6月4日“全國蘇維埃區域代表大會特別號”,第1-2版;立三,〈[社論]兩個政權的對立〉,《紅旗》,1930年6月7日,第1版;〈[社論]全國蘇維埃區域代表大會的意義〉,《紅旗》,1930年6月11日,第1版;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擴大全國蘇維埃區域代表大會的宣傳活動——中共中央通告第八十一號〉,《紅旗》,1930年6月18日,第1版;〈全國第一次蘇維埃區域代表大會宣傳綱要〉,《紅旗》,1930年6月21日,第3版;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組織全國反對軍閥戰爭與擁護蘇維埃代表大會的示威運動——中共中央通告第八十二號〉(1930.6.18),《紅旗》,1930年6月25日,第3-4版。

[16] 號召“一蘇大”的第一份公開文件是:中國蘇維埃區域代表大會主席團,〈號召第一次全國工農兵貧民蘇維埃大會宣言〉,《紅旗》,1930年7月16日,第1-2版。

[17]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為蘇維埃政權而鬥爭——中央通告第八十三號〉(1930.7.18),《紅旗》,1930年7月23日,第4版。關於“蘇準會”的日常運作,還可參見胡毓秀(1980)與章夷白(1985)的回憶。

[18] 中國共產黨三中全會擴大會,〈關於政治狀況和黨的總任務議決案〉(1930.9),收錄於中央檔案館(1989:274-306)。直到同年十月底,瞿秋白仍指出:“目前具體的問題,就是綜合全國一切鬥爭,組織群眾。革命的力量的中國工農兵會議(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召集問題就是根據於群眾和紅軍鬥爭力量之上,來建立蘇維埃的臨時中央政府的問題。”見:秋白,〈[社論]中國共產黨三中全會的意義〉,《實話》,1930年10月30日,第1版。

[19] 以十一月七日為“一蘇大”召開日期的第一份公開文件是:中國蘇維埃區域代表大會主席團,〈號召第一次全國工農兵貧民蘇維埃大會宣言〉,《紅旗》,1930年7月16日,第1-2版。

[20] 宣佈日期改訂為十二月十一日的公開文件首見於:〈全國蘇維埃大會中央準備委員會全體會議經過〉,《紅旗日報》,1930年9月19日,第1版。這份文件宣稱,日期乃是依據九月十二日首次召開的“蘇準會”決議而改定。

[21] 〈中國工農兵會議(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中央準備委員會布告〉(1930.9),《紅旗日報》,1930年10月08日,第1版。

[22] 〈中央政治局關於蘇維埃區域目前工作計劃〉(1930.10.24),收錄於中央檔案館(1989:437-438)。

[23] 見:〈蘇準會召集上海個革命團體代表大會追記〉,《紅旗日報》,1930年12月20日,第2版。

[24] 楊奎松(1991)是最早發現這種衝突的研究者,因此他的研究將是本文的主要對話對象。

[25] 向忠發指出:根據遠東局的建議應該是召開“全國各蘇區的代表大會,這不是指召開全國蘇維埃代表大會(具有全國政權性質)。”根據初步計畫擬於五月一日召開預備會議,而五月三十日正式召開蘇維埃代表大會。但是五月十六日代表抵達之後才發現多數蘇區代表沒到。基於種種原因,甚至沒有區分預備會議與正式會議,中央決定宣佈預備會議為正式會議,“因為否則就無法通過決議並加以貫徹。”此間與遠東局失聯,至恢復聯繫之時,“蘇維埃代表大會已經開幕”。以上見:〈[檔案245]向忠發給周恩來的信〉(1930.6.25),收錄於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2002:201-203)。

[26] 遠東局在“區代會”召開前夕即認為“區代會”是“一蘇大”的“預備會議”:“再過幾天將舉行預備會議[《聯共(布)、共產國際與中國蘇維埃運動》編者注:指蘇區代表會議,五月二十至二十三日舉行於上海]。因為這一延期,代表大會本身也不能在五月三十日舉行,大約要推後一個月。政治上和技術上的準備工作做得還不充分,尤其在企業中更是如此。”以上見:〈[檔案229]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遠東局給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東方書記處的信〉(1930.5.18),收錄於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2002:151)。後來遠東局的埃斯勒向東方書記處指出:雖然“一蘇大”準備會議順利於五月二十日在上海召開,但“會後李[立三]向我們通報說,他們把會議改稱為蘇區代表大會,這次會議等於是第一次全國蘇維埃代表大會。他們似乎放棄了召開第一次全國蘇維埃代表大會的想法。”。見:〈[檔案244]埃斯勒給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東方書記處的信〉(1930.6.23-25),收錄於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2002:188-190)。

[27] 遠東局的埃斯勒於六月二十二日致信中共中央政治局,要求立即以籌備會議[即“區代會”]的名義具體號召在三個月後召開全蘇大會,認為“如果我們集中全力開展這一活動,我們就能糾正籌備會議所犯的錯誤。”見:〈[檔案243] 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遠東局給中共中央政治局的信〉(1930.6.22),收錄於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2002:186-187)。

[28] 關於“區代會”的“預備會議”轉變為“區代會”的“正式會議”,向忠發指出:“以蘇區正式會議的名義這樣做要比以全國蘇代表會議預備會議的名義召開全國蘇維埃代表大會方便得多。我們還說,如果中央把具有最高政權性質的蘇維埃代表大會改名,那無疑就是犯嚴重的政治錯誤;蘇代表會議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質,把它的預備會議改稱為正式會議不是什麼政治錯誤。但是他[遠東局的埃斯勒]堅持自己原來的觀點,認為中央在召開蘇維埃代表大會問題上犯了十分嚴重的政治錯誤。”文中黑體字為原文所有。以上見:〈[檔案245]向忠發給周恩來的信〉(1930.6.25),收錄於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2002:201-203)。後來向忠發在中共黨內進行檢討時,則把會議性質發生“轉變”的責任推到李立三身上:“立三路線的領導,對於蘇區工作的佈置,也發生極蠢的錯誤。……他不去注意建立蘇維埃政府,反而將在上海秘密開的蘇維埃區域準備會硬變成蘇區代表大會,宣佈一些過早辦法的法令。”見:忠發[向忠發],〈中央政治局報告〉(1931.1.7),收錄於中央統戰部與中央檔案館(1990:571)。

[29] 兩個政權對立論的文件可見:〈全國蘇維埃區域代表大會宣言〉,《紅旗》,1930年6月4日“全國蘇維埃區域代表大會特別號”,第1-2版;立三,〈[社論]兩個政權的對立〉,《紅旗》,1930年6月7日,第1版;〈[社論]全國蘇維埃區域代表大會的意義〉,《紅旗》,1930年6月11日,第1版;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擴大全國蘇維埃區域代表大會的宣傳活動——中共中央通告第八十一號〉,《紅旗》,1930年6月18日,第1版;〈全國第一次蘇維埃區域代表大會宣傳綱要〉,《紅旗》,1930年6月21日,第3版。

[30] 可具體參見前一注釋所引文件,這些文件全都沒有提到“區代會”之後還要召開“蘇準會”與“一蘇大”。

[31] 如: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為蘇維埃政權而鬥爭——中央通告第八十三號〉(1930.7.18),《紅旗》,1930年7月23日,第4版;向忠發,〈[社論]為建立全中國中央蘇維埃政權而鬥爭〉,《紅旗》,1930年8月25日,第2版。

[32] 後來遠東局的說法獲得共產國際認可,因此中共中央遭批評“把預備會議改為第一次蘇維埃代表大會”。分見:〈[檔案258]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政治書記處政治委員會關於中共中央政治局與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遠東局之間分歧問題的決議〉(1930.7.29)以及〈[檔案259] 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政治書記處政治委員會“關於遠東局與中共[中央]政治局之間在一九三零年二月十七日至八月期間接連發生的分歧”的決議〉(1930.7.29),收錄於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2002:222-236)。

[33] 遠東局曾以“亡羊補牢”的口吻指出:“八月政策”(即立三路線時期)的全國暴動口號曾使非蘇維埃區域的黨無所作為,並在“論述當前中國革命時反對建立蘇維埃根據地並且取消了蘇維埃代表大會。”不過,“支持召開蘇維埃代表大會的運動現在真正認真地開展起來了。它能否像計畫的那樣於十二月十一日舉行還是個問題。會期可能推遲一點。這將取決於群眾對代表大會的準備程度。以上見:〈[檔案312]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遠東局給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的信〉(1930.10.20),收錄於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2002:390-396)。

[34] 這種說法可見:中國蘇維埃區域代表大會主席團,〈號召第一次全國工農兵貧民蘇維埃大會宣言〉,《紅旗》,1930年7月16日,第1-2版;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為蘇維埃政權而鬥爭——中央通告第八十三號〉(1930.7.18),《紅旗》,1930年7月23日,第4版;〈蘇維埃代表大會中央準備臨時常委會報告〉,《紅旗日報》,1930年9月12日,第4版。

[35] 〈[檔案244]埃斯勒給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東方書記處的信〉(1930.6.23-25),收錄於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2002:188-196)。

[36] 〈[檔案225]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遠東局給中共中央政治局的信〉(1930.5.1),收錄於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2002:140)。

[37] 〈[檔案229]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遠東局給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東方書記處的信〉(1930.5.18),收錄於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2002:152-154)。

[38] 請見邱士杰(2010)的近期討論。

[39] 即如下檔案:“Док. No. 4. Доклад Линь Жигао (май 1930 г.),” “Док. No. 5. «Дополнительные замечания» Вэн Цзэшэна (12 мая 1930 г.),” “Док. No. 6. Доклад Линь Жигао (май 1930 г.). Русский перевод,” and “Док. No. 7. «Дополнительные замечания» Вэн Цзэшэна (12 мая 1930 г.). Русский перевод,” in К. М. Тертщкий, А. Э. Б. (2005: 276-337).

[40] 見: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關於召開全國蘇維埃區域代表大會——中央通告第六十八號〉(1930.2.4),《紅旗》,1930年2月12日,第3-4版;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中華全國總工會中央執行委員會,〈召集蘇維埃區域代表大會宣言〉(1930.2.15),《紅旗》,1930年2月26日,第1版。

[41] 關於蘇區與非蘇區的劃分與相關選舉辦法可見:〈中華工農兵會議(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各級準備委員會組織大綱〉,《紅旗日報》,1930年9月20日,第4版;〈加緊準備全國蘇維埃代表大會的工作——中共中央通告〉,《紅旗日報》,1930年9月23日,第2版;〈中國工農兵會議(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選舉條例(二續)〉,《紅旗日報》,1930年10月10日,第2版。以下這篇文章更特別指出這種區分兩種區域的選舉辦法,可以體現了政權的全國性:〈[社論]為全國蘇維埃政權而鬥爭——節錄中共中央通告〉,《紅旗日報》,1930年10月11日,第1版。

[42] 〈中國工農兵會議(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選舉條例(二續)〉,《紅旗日報》,1930年10月10日,第2版。

[43] 〈中國工農兵會議(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選舉條例(三續)〉,《紅旗日報》,1930年10月11日,第2版。

[44] 〈全國蘇維埃準備委員會積極進行複選工作〉,《紅旗日報》,1930年12月23日,第2版。

[45] 〈蘇準會籌備選舉,續有革命團體代表報到〉,《紅旗日報》,1930年12月24日,第2版。

[46] 〈各團體赴蘇大會代表,昨日開會舉行複選〉,《紅旗日報》,1930年12月26日,第2版。

[47] “Док. No. 14. Письмо Вэн Цзэшэна в Дальбюро (5 января 1931 г.),” in К. М. Тертщкий, А. Э. Б. (2005: 395-396).

[48] “Док. No. 22. Письмо Вэн Цзэшэна в Дальбюро (28 января 1931 г.),” in К. М. Тертщкий, А. Э. Б. (2005: 418-419).

[49] 台灣總督府警務局(1989b:225)。

[50] 台灣總督府警務局(1989b:263-264)。

[51] 關於台灣總工會問題,請見邱士杰(2009a)的研究。

[52]“Док. No. 33. Открытое письмо Подготовительного комитета по созданию Общетайвань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 труда, ЦК Крестьянского союза Тайваня и ЦК Культурной ассоциации Тайваня к делегатам Всекитайского съезда советов (11 декабря 1930 г.),”in К. М. Тертщкий, А. Э. Б. (2005: 449-451).

[53] 蘇新,〈關於台獨問題〉(1980.5.5),收錄於蘇新(1993:263-267)。

[54] 比方中共中央曾描述過當時出現的一種說法:“右傾機會主義的估量說:我們的蘇維埃運動被立三運動妨礙到不能有最低限度的發展,至今還沒有成為一種真正的群眾運動(蘇準會工作人員會議的公函),於是便有人要求改變為蘇維埃政權而鬥爭在全國的口號(郭妙根同志)。”對於郭妙根的這種說法,中共中央批評其“顯然是退卻的路線”。見:中共中央,〈中央通告第╳╳號(四中全會後第一號)——目前政治形勢及黨的中心任務〉(1931.1),收錄於中央統戰部與中央檔案館(1990:585)。引文黑體字為引者所加。

[55] 林書揚,〈有關反壟斷同盟的幾點意見〉,手稿,1986。

[56] 〈另一個世界的閩西〉,《紅旗日報》,1930年8月28日,第4版。

[57] 蔡孝乾等人在紅軍打入漳州之後,與妻子(劉月蟾)參與了「閩南工農革命委員會」。蔡擔任政治部主任,施至善三子施懷清則擔任宣傳部主任。此外還有包含侯朝宗在內的台灣人參與該組織。(外務省記錄,1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