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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書揚:跨世紀的中東以阿民族紛爭(2001年10月)

【導語】

根植於「聖域」巴勒斯坦歸屬問題的兩個民族主義─猶太民族主義及巴勒斯坦,阿拉伯民族主義之間的衝突是現代史中一向被認為對立最深刻,解決最困難的民族紛爭。

2001年9月11日,發生在美國紐約的恐怖襲擊事件及後續的美英版「世界反恐」政、軍風潮的發展情勢,表現出該項民族紛爭在西方帝國主義宰制下的全球權力結構中,是處在嚴重被扭曲、被絞榨、被工具化,被去人性化的可悲狀態中。在亞洲中部的那一塊地上,歷經半個世紀的連年烽火,我們常看到岩屑和屍塊混雜一堆,血染黃砂,礫土掩骨的慘景。正如一為猶太裔的哲學者所言:「當死亡日常化了之後,我們還會有哲學嗎?」。但哲人面對的生死極限的虛無主義,現時上還是虛化不了場場鏖戰(六次中東以阿戰爭)後勝利者的昂奮和敗北者的刻骨椎心。以及,在距離戰場很遠的繁華國度裡的石油大亨們的低語私議。

因此,當死亡日常化之後,遭到捨棄的固然是個個生命體,但遭到揚棄的卻是死亡本身。記得18世紀末法國大革命的大舞台上普受民眾敬畏的雅各賓黨鬥士丹頓,常在演講結尾中喊出一句話:諸君!死亡是永生之始!竟然變成了巴黎的群眾恐怖的一面血旗。

但願911事件,及前前後後的所謂「以血洗血」的恐怖事件中那些受族群的哀誓叫喚投入自我捨棄的年輕人,及受累而犧牲的無數生命體,能及早喚起世界共同的深切關注,儘速消除現代族群關係中仍然存在的制度性野蠻主義─亦即現代帝國主義,好讓世界進入真正的和平與發展的新紀元。果能如此,死是永生之始,這一句話才能取得這一代歷史的新的驗證。

【巴勒斯坦阿拉伯人為何憎恨英美】

19世紀後葉出現了以土耳其帝國治下的巴勒斯坦為建國地基的兩個民族主義。其一為猶太民族建國運動;其二為巴勒斯坦自決運動。

1897年,猶太復國主義的世界性組織「錫安同盟」成立。當時入墾巴勒斯坦的以色列人約三萬,阿拉伯人約四十五萬,以色列人所有土地僅佔2%。

1914~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戰英國在中東戰場為了打開局面,策動阿拉伯、巴勒斯坦民族主義起來反抗土耳其帝國。發給《麥可馬洪書簡》,提出戰後建國於該地區的許諾(1915~16年)。翌年,再以同樣目的發表《巴爾發宣言》,同樣允許戰後的猶太人建國。

一次大戰後,英國獲得國際聯盟授權,為「國際聯盟委任統治國」,主持巴勒斯坦地區行政,乃全力支持以色列入墾運動,在其卵翼下「錫安機構」正式獲得國際認可。以色列人口遂自1922年的全人口的11%,膨脹到1943年的32.15%。在此期間,以色列人在英國的委任統治權庇護下,以武力壓服阿拉伯人的反抗運動。使阿人以三倍的人口優勢卻屢次受到殘酷的打壓和驅逐(1920年、1921年、1929年、1933年及1936年)。

二次大戰後,美國要求英國將「巴勒斯坦問題」提還聯合國。於1947年11月,在英美全力催動下通過了聯合國總會181號決議案,做成極不公正的決議。主要內容如下:巴勒斯坦全面積二萬六千三百平方公里,其中52%判給以色列,48%判給巴勒斯坦。其時以色列人口只佔31%,土地所有只佔7%,因此巴人反對。在阿拉伯國家群的同情和支持下,拒絕接受,以色列人乃發動所謂的「以色列獨立戰爭」。戰爭的結果,在英美支持下以色列全面勝利,竟把聯合國決議下的52%的土地擴張到77%。巴勒斯坦人民百萬被逐出家園(所謂巴勒斯坦難民的第一波)。

自第一次以阿戰爭(1947年)起,雙方大小戰役不算,大規模者共有六次,巴勒斯坦總是敵不過美國大力支持下的以色列。以色列拒絕聯合國要求回復181號決議案的領土原狀,使77%的佔領地變成無法改變的既成事實。至此,幾次戰亂中被逐離故土的巴勒斯坦難民已達四百二十萬。

長達半世紀的紛爭中,巴勒斯坦人終於不得不向國際政治現實低頭。在美國強制的安排下,展開幾次接觸談判(1991-1992年)。1993年9月,巴以間達成《奧士陸協定》:

(一)巴人承認以色列建國的權利,以色列承認巴勒斯坦臨時自治政府在約旦河西岸加薩地區行使管轄權。

(二)東耶路撒冷為巴勒斯坦首府。

(三)土地的分割,還是以色列77%以上(入墾巴方的土地以方不歸還),巴方忍痛暫時接受。

但此一協議再因以方的下列無理要求,瀕臨破滅:為數三百多萬的巴勒斯坦在外難民不得返鄉;東耶路撒冷雖為巴勒斯坦首府,因其同樣也是猶太教、基督教聖地,巴勒斯坦對首都的主權應屬不完全主權。

阿拉伯人及巴勒斯坦人如此痛恨美國人,其背後的歷史糾葛實情如此。

【何謂「恐怖」主義】

恐怖主義是最直截的暴力主義。是以暴力攻擊為手段,以人身(包括非戰鬥員)、設施(包括非軍事用途的)為對象,以懾服敵人的抵抗意志,癱瘓敵方的抵抗機制為目的的政治謀略行為。因其高層次的政治目標,所引發的「恐怖」效應,往往帶有一定的複雜關連性。

因為「恐怖主義」只是一種手段,有關其道德性評價,來自於目的的性質。如果從此基準加以評定,則有自衛的恐怖主義;及反動的或侵略的恐怖主義。前一種恐怖主義往往同時是弱勢者的恐怖主義。(即便是初步取得了政權的革命人民有時因內外障礙仍然很大,不得以而採行嚴厲的專政,而被稱為恐怖政治)。至於弱小民族或國家因與壓迫者相比力量懸殊,無法採行正面對抗時,有時也會出以自衛性恐怖手段。後一種反動或侵略政權所採行的恐怖主義,往往是強者的恐怖主義,那是歷史上最惡質的政治行為,至於受壓迫的一方所採行的恐怖主義除了直接的自我防衛的目的外,往往還帶有廣報效應的目的。亦即,引發外界或國際的廣泛注意導出有利的輿論壓力。

【反對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並不是無原則的和平主義】

既然有革命的、自衛的恐怖主義和反動的侵略的恐怖主義,因何兩種都要反對?原因如下:

1.因為即使是為了自衛,不擇對象的暴力攻擊,也就是恐怖手段,還是會引起廣泛的反制反擊,製造更多的新敵人,達不到原本是正當的目的。將導致手段汙染目的,使目的的正當性變質的現象。

2.為了消除產生恐怖主義的根源,當出現恐怖主義事件時,必須及早調查辨別其目的或性質,找出是非善惡的責任問題、道德屬性的問題,而針對悲劇及早達成多數的共識,形成政治的軍事的道德的壓力,消除強凌弱、大欺小的帝國主義霸權主義惡行。

3.唯一在社會輿論上能受有條件支持的恐怖主義,大概只有被侵略者在被佔領狀態下採行的反抗行為中的恐怖手段。面對著力量懸殊的侵略軍隊所帶來的巨大的毀滅性災禍,為了早日擺脫肆無忌憚的殺戮和破壞,被征服者不得不採行恐怖反抗手段對付侵略者的軍政佔領機關,應屬不得已。對侵略者來說,是自食惡果。

4.平心而論,做為政治性謀略行為特例,恐怖主義是歷史的悲劇。但只要強凌弱、大欺小的帝國主義體制橫行世界,恐怕很難根除。帝國主義以新自由主義,強者的片面主義,宰制世界的權力關係,這一點正是各種名目下的恐怖主義的最大根源。

因此反恐必須反帝,應是正確的。尼采曾經說過:「奴隸只有在反抗的時候才變為尊貴的」。除了徹底消除現代的奴隸制度,怎能期待一個沒有反抗的世界或時代?怎能妄想沒有恐怖的反抗行為呢?

林書揚〈《一九二四年以前台灣社會主義運動的萌芽》序 〉

《一九二四年以前台灣社會主義運動的萌芽》序

林書揚

(2009年3月)

邱士杰君的勞作碩士論文另以《一九二四年以前台灣社會主義運動的萌芽》1為題而改寫成冊了。邀我一篇序,因時間上有所緊湊,請邱君容以數段感想以代。

按帝國主義控制下的殖民地,之所以每有反殖民主義運動,幾乎可說是物理上作用反作用的社會動態化,是不論兩造間的文明文化距離之大小的。但這類主要以民族群員為單位對象的壓迫方式(殖民方式)在資本帝國主義時段。因殖民本國社會性質之直接規定,(即金融寡佔的境外壓榨體制之設計或控御方式)是大同小異外,倒是因為被支配社會的本然性質,對新支配系統的反影響還是多樣態的。這一點只要看看東南亞一帶(如印尼、菲律賓、印度、緬甸、安南等),西歐海權年代時期所營造的殖民地群,和近中世以降封建大王朝在本洲歐陸上網羅的大小屬地,多屬血緣分支的支配實況的差異是甚為突顯的。當然,東、中歐(還包括部分南歐)的民族問題,最重要的是宗主國與屬地之間,宗教文化、血緣等民族要素的相近性與東南亞洲屬地和西歐支配者之間的異性之大是不言可喻的。若論殘忍性,更不可同日而語。至於19世紀末葉,東海新起的日本帝國之領據台灣,情況之特殊性之一,在於被領治地雖屬大陸東陲一海島,但非屬南太平洋系島嶼群之一。在地緣政治上是大漢(大清)政治文化圈的一部分。雖屬後期主要移民團的屬性。但其時空條件背景下的島民精神面貌,若以文化範疇表中的位置關係說來,又非盡如歐亞洲其他殖民塊2可列舉的小被大領——(雖然台灣一島小於日本列島),落後被治於先進——(雖日本殖民本國已大致現代化,而台灣則尚未),台灣漢人移民社會仍在其大漢中華傳統意識(先驗認同)下,悍然以土製鳥槍對抗日軍村田銃(日本新式軍工廠出品之新步槍)且以「日本蕃仔」蔑稱之。稱「日本蕃仔直目﹗」直說日本人種屬夷種,雙目僅能直視前方,攻時迂迴傍擊即可。以四十比一之慘重死傷代價與「日本蕃仔」斷斷續續周旋二十年。直至跨世紀大正4年(1915年)歐洲大戰爆發後的?吧年事件才全面落幕。接著隨著日本殖民本國之政治歐風化,在國內有政黨議會政治上軌,歐戰幾不費力則靠日英同盟而躍上戰勝大國之一,所謂「大正民主」開幕的新趨向出現。其實,在所謂的「台灣抗日武鬥期」的廿年中(1985∼1915),台日雙邊有關內外情勢的變化不少。20世紀初葉的文鬥新局勢出現的因素,除了上提歐戰結束後日本當局的殖民文治化的新策略是因也是果外,這段因果律的掌握恐怕少不得歐亞兩洲一些新因素的考察。而為了簡單化而尋出一個代表性特別重大的里程碑,則恐怕落在1917年俄羅斯紅黨勞農革命的成功及兩年後1919年第三國際的成立。及一次大戰後重建秩序為號召的國際聯盟的出現。以及新歷史條件下的戰後政治經濟思潮之舉世澎沛激盪。先行日本自明治維新(1868),後繼中國有武漢革命(1912)3,落在西歐主要大國產業革命及政治革命期之後。日本以後進資帝的姿態急起直追歐洲新局,而中國則有民間孫文救國運動,宮廷試探性的維新動向,及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的五四運動。日本更以脫亞入歐的心理渴望直入資本主義體制圈為其帝國主義新列強之一。中國則在熾烈的帝國列強競相浸蝕之危局下,孫文等一派趨向急進武鬥終於武漢一幕革命劇推倒了數千年封建,成立了亞洲首起的共和國。而回顧台灣,其艱辛的武力抗日二十年正好處在如上的歐、日等新興資本主義國家群的激烈競爭期,終於激出一個歐陸大戰,且戰爭更使社會體制中由封建到資本主義立憲共和制的移行大量風行,直到更見深刻的社會階級體制的內部矛盾的一次大爆發。終見俄羅斯革命的成功。這些歷史大戲都推出了嶄新的社會、文化、政治、經濟、思想的大浪潮襲擊了舊思潮體制,使得20世紀初葉的世界性氛圍急劇地罩住了中日兩國關係甚至包括台灣的抗殖民地新頁。直入地說,邱君注目到的1920年∼24年的台灣,其對殖民本國的抵抗性已經超越了起事階段19世紀末的傳統中華漢族優越論,再超越了西歐牌民主共和市民革命論,而直追當時已成新史觀中所謂「最屬根源的歷史行為」的生產階級系列論的社會運動範疇了。而以生產系列中的階級鬥爭論時期的運動意識,來著眼台灣近代化社會思潮發端之首項條目,邱君的定題意義正在於此,筆者甚感妥適。由此而論,所謂當年台灣的「資本主義論」實乃不過「階級乎、民族乎」論爭之附論而已。

蓋一種社會衝突的內部因素容有多端,但在多範圍的社會關係中最屬根源性者,亦即說得上歷史延續的唯一基本條件者——生存資料之集體生產外無他。其關係的定型定向以保證連續性乃所謂之生產關係之存在與維繫乃成為所有其他社會人際關係的本源基礎。其存、社會存,其亡、社會崩解,則其維繫任務乃成社會群體最高權柄之所在,史上唯委之國家最高權力體。至於群體史上出現的民族,乃如前述基於數種自然、文化因素的,群體史上的派生型態之一。雖然以其生於斯,長於斯的先驗認同的個、群體認同而成為歷史進程中一定時期的一要素,因而也會展現出時流中一段民族鬥爭期、民族進化期等,但依一般社會形成論言,階級系列之成型在先,而民族必須以經濟紐帶為形成因而出現(史上存在過的原始共產體,迄今仍未被呼為民族。)有關民族與階級問題在學理上或尚不無紛爭,但以史實論

20世紀以降歷史唯物論者常以「社會主義內容,民族主義形式」為理論處理或運動實踐上的原則。是有其道理的。以邱君著作而言,在論台灣左翼運動史的論述中以「民族主義乎,階級鬥爭乎的論爭」為首章是十分自然的。

總之,一個時代的政治鬥爭,因「政治」本身的複雜性與苛烈性,從社會客觀到成員主觀反映的迂迴性多樣性,往往表現在運動先行期的記錄中,是十分無奈的。特別在主觀條件上往往遭到難以一時克服的早熟性或不成熟性、邊緣性等,使得那段先行期中的少數里程碑一直是有幾分蒼涼甚至悲戚感的?但無論如何,有先行者的﹐那怕是孤單身影幌動著的社會,還是有方向的,亦即有未來的社會。在這意義上邱君勞作的意義之重大還是不會被埋沒的。

至於進入階級鬥爭期後的無政府主義VS共產主義,當時或以日外語安那其主義與布爾塞維克主義呼之,其出現更屬難予避免。

蓋自19世紀中,馬克思與普魯東之間《哲學的貧困》與《貧困的哲學》的論爭起,由哲學論爭到組織路線運動路線之間的激烈論爭,乃眾所周知者。無政府主義者總被一般群眾認為多一分哲學的浪漫,也多一點組織和運動的衝動。也許是前前19世紀中葉起,無政府主義在殖民地、屬地間的發展讓人覺得時而大於急於一般先進資本主義社會的馬克思共產主義的聲勢。說不定屬地、殖民地的重層權力結構使得被壓迫群眾的權力嫌惡感更易凝結。更何況馬克思科學社會主義需要一定堅實度的勞工階級為社會心理層的基礎。我們可如此設想,一個屬地、殖民地在具有一定成熟度的產業工人階級存在之前,它的知識人、農村小地主、小工商人等可能是未來資本主義階級結構作用下被編入「小資產階級」的,對現狀已具有一定反叛心態者,較有可能投入的,多半是無政府主義,以自由結合為主旨的安那其主義團體。要不是歷史發展的曲折性,出了列寧一班運動者,在馬克思共產主義的科學性上面鍛造出帝國主義論和勞農蘇維埃制的戰鬥性,第一國際時期以來巴枯寧主義的流域大概還會擴張一點。而在大情勢中釘立了方向指示牌的兩大歷史事件,是1917年的俄羅斯革命和1919年的第三國際的成立。及稍前中國武漢革命的成功,日本勞動運動初發與反閥族政治的護憲運動普選運動,漸入左翼思潮激盪年代,特別高等警察制度的成立等,這些都是直接間接影響武裝抗日頓挫後的,20年代台灣社運時代的承啟契機。也是邱君研究的起點。當年台灣海外留學生有兩大走向圖。一為留日,另一為留中國。前者屬法理上的殖民本國,後者是被割離不久的精神母國。心知故鄉的殖民地抗暴運動,在父兄等缺少日式現代教育的年齡層者的推動下,已遇上難以跨越的瓶頸的台灣留學生們本身,除了民族主義派與階級鬥爭派的第一層分歧外,也少不得安那其與布爾塞維克的立場之分。但在實際運動上。大致尚能維持那一時代環境下的聯合抗日,雖說不算有多堅固,說得上也是先行期中的必然現象。如初期的一些思想團體——如連溫卿領導下的黑色青年同盟甚至中期後周合源等人為主的孤魂聯盟,其初期成員中往往包含有一些紅色青年。其實,兩者間在哲學上的爭論雖然極其尖銳,甚至「資產階級自由主義的極反現象」「極端的權力主義者」等的相互定位論都出現。記得恩格斯帶一點規勸的話﹕「讓國家像一朵花過它的盛開期而自然掉落吧。」

邱君著述中有一段連溫卿於1924年訪日本東京參觀五一勞動節的示威行列文字。連溫卿受到極大的感動和衝擊,對勞動者行列通過上野公園山麓時的情景,用簡單動人的筆調描繪過。文字是用當年盛行的台灣白話文。他描述隊伍的最前頭是黑色旗子的隊伍,接著是紅色旗隊。他的評語只是淡淡地﹕

「黑色旗是主張自由聯合的,紅色旗是主張統一合併的。」說得上是語短意長,也反映了當年連氏所處運動環境的一定氛圍。另外,他還簡潔地但感動地提到歌聲、口號聲、萬歲聲,就是不曾介紹到當日MayDay歌的歌詞。讓人有一點缺落感。當然,有一種可能性,可能剛好連氏站著的那一段沒有唱歌,第二種可能是當天沒有唱歌(但明明說「雄大的歌聲」),為甚麼連氏於1924年東京MayDay的參觀日記中獨漏歌詞的介紹?

顯然,當天的示威行列是黑紅兩派工會的連合活動。隊伍的行進序列是安那其在前,布爾塞維克在後。而歌是唱紅色的?而連氏是否以一絲苦笑處理了他在日記中的目擊文?

筆者稍帶莞爾笑意翻了一些文獻。據記載,日本的五一示威第一次是大正11年(1922年)。連氏遇到的,如果23年沒有中斷,應是第三次。歌已經有了。是東京勞動組合會議認定的。全部五首。曲調套以「步兵歌」調。我親自聽到已故周合源老先生唱過。之所以沒有忌諱軍歌調,大概是因為當時日本左派沒有像中國聶耳氏那樣的人材,再說日本全國皆兵,兵源多來自農村青年、城市勞動者,工會會員應人皆熟知歌調,不必另行練唱,隨時開口唱新詞毫無困難。「反正每次的示威,都有反軍、反戰的口號嘛。」周老笑著說。

我翻看昭和9年版森戶辰男監修的社會科學辭典。東京勞動組合會議的MayDay歌全五首都有了。我不知道這就是連溫卿於1924年聽到(或沒有聽到)的歌,反正這就是當年身穿滿身油漬的工作衣勞動者們拉開嗓門唱出的「文句」,是他們的思想動員的努力的成果之一,試著中譯下來。也許,對邱君勞作的小小一點補白!

一、聽到嗎,
萬國的勞動者。
搖撼天地的,
MayDay聲!
示威者齊一的,步伐聲浪。
預告未來的,吶喊聲浪!

二、放棄你負的工作部署。
覺醒自己的生命價值!
二十四小時的全休日,
為直衝社會的虛偽與壓迫!

三、長期受盡
剝削苦難,
無產的人民蹶起蹶起!
今日二十四小時
階級戰已經來臨了!

四、起來吧勞動者,
發奮起來吧!
把被搶走的生產大業,
以正義的手臂奮還吧!
彼等苦守能算甚麼!

五、我們步武的最前衛
迎風高舉著自由旗!
保衛它MayDay勞動者!
保衛它MayDay勞動者!

1.邱士杰,《一九二四年以前台灣社會主義運動的萌芽》(台北:海峽學術出版社,2009)。
2.殖民塊:原文如此。
3.此處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

林書揚:為民族的十月反思(1990年9月)

1912年,漢曆辛亥年,中國民族用鮮血結束滿清專制帝國的封建統治。陽曆10月10日建立了東亞第一個共和國,舉世震撼。
1949年,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四年,中國人民再度以鮮血代價掙脫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長年桎梏。10月1日成立了以五顆黃星為象徵的,各族勤勞人民大團結的人民共和國。
10月於是成為中國近代史上難得一遇的光輝榮耀的月份,深深地印烙在無數同胞的心田裡。而那一份興奮、自傲和民族重生的使命感,也恆常在以中華為名的所有族群的血脈裡滾動著。
但不幸的是,前後兩回的中國十月革命,都發生在資本帝國主義的殘酷世紀中。都未能撼動世界反動總體系的支配態勢。凸顯的光輝月未能接續為綿延的幸福年。
辛亥年的雙十標幟,旋被淹沒在列強侵華的惡浪中,也因為屢遭侵蝕的社會病變,執政者一再劣質化而引起民族內鬥,終致困憊不堪的舊政權趁國際兩極對抗的大環境,苟存危立在海的這一邊,歷經四十年。
另一方面,巍巍的十一揮走了屈辱的外患記憶回復了民族的自立主體性後,意圖改造腐朽的舊體制和混濁的社會劣質。卻因實踐與檢驗中的錯失,和內外阻力而屢經起伏浮沉,推倒了三座大山,完成了三大任務(國家自衛、基建開發、國民生存權的基本保障)後,仍不免走在艱辛坎坷的路上經之營之,也已四十年。
四十年的海峽隔絕,象徵著歷史轉折期的民族的苦悶。那是血淚譜成的年代記。不知阻斷了多少骨肉親誼,也嚴重扭曲了多數人的祖國觀念。更不知耗去了多少民族天賦的智慧,失去了多少進步發展的寶貴機運。
夠了!一切內鬥情結,一切近親憎惡的時代病態!
在這世紀末的,充滿著積鬱的危機,也涵孕著無限希望的時刻裡,讓我們做一番最徹底、也最虛心的反思檢討!
讓我們肅穆地反思:
民族的十月。
光輝十月的無盡啟迪!

狂風•清晨•林書揚(唐曙)

文/唐曙

(本文經作者授權後轉載,並對標題略有改動)

愛,是我的另一個祖國,
最重要的祖國。
不是那個我引以為傲的,
而是傷我至深的。—— Roque Dalton

林書揚、巴勒斯坦、「恐怖主義」

2001年9月11日,美國紐約雙子星大樓和國防部五角大廈遭到被劫持的民航機衝擊。事件發生後,沒有任何一個組織即刻發表聲明為攻擊事件負責,可是美國很快地將矛頭指向了駐在阿富汗的基地組織。然而基地組織的首領賓拉登卻在9月16日透過半島電視台發表聲明,否認參與了攻擊行動。但美國在不理會阿富汗塔利班政府要求提供攻擊證據的情況下,指責塔利班窩藏賓拉登,9月26日出兵侵略阿富汗。

那時候,全世界在西方主流媒體的強力報導下,幾乎都處在九一一攻擊事件之後所營造出來的恐懼、哀傷和憤怒之中,所以對於美國侵略阿富汗的行動,雖然經過民意調查,世界上多數民意反對對阿富汗進行轟炸,但許多國家大都默視這樣的侵略發生。很少人還會記得,一年前的此時,在巴勒斯坦爆發了第二次人民起義(the Second Intifada),巴勒斯坦解放組織主席阿拉法特從1973年以來推動的「以土地換和平」方案,因夏隆為選舉造勢進入耶路撒冷舊城的阿克沙清真寺,而被徹底破壞。1993年在美國總統柯林頓見證下、為落實「土地換和平」所簽訂的奧斯陸協定,讓以色列總理拉賓和阿拉法特得了諾貝爾獎,但和平並未得到任何獎賞,起義之後的八年間,巴勒斯坦人先後死去了4789人。

就在這樣的時空背景下,林書揚先生在勞動人權協會的機關刊物《勞動前線》第36期,發表了《跨世紀的中東以阿民族糾紛》的文章。在文章的第一部分「導語」中,林先生直接指出事發的原因: 繼續閱讀

狂风•清晨•林书扬(唐曙)

文/唐曙

(本文经作者授权后转载,并对标题略有改动)

爱,是我的另一个祖国,
最重要的祖国。
不是那个我引以为傲的,
而是伤我至深的。—— Roque Dalton

林书扬、巴勒斯坦、「恐怖主义」

2001年9月11日,美国纽约双子星大楼和国防部五角大厦遭到被劫持的民航机冲击。事件发生后,没有任何一个组织即刻发表声明为攻击事件负责,可是美国很快地将矛头指向了驻在阿富汗的基地组织。然而基地组织的首领宾拉登却在9月16日透过半岛电视台发表声明,否认参与了攻击行动。但美国在不理会阿富汗塔利班政府要求提供攻击证据的情况下,指责塔利班窝藏宾拉登,9月26日出兵侵略阿富汗。
那时候,全世界在西方主流媒体的强力报导下,几乎都处在九一一攻击事件之后所营造出来的恐惧、哀伤和愤怒之中,所以对于美国侵略阿富汗的行动,虽然经过民意调查,世界上多数民意反对对阿富汗进行轰炸,但许多国家大都默视这样的侵略发生。很少人还会记得,一年前的此时,在巴勒斯坦爆发了第二次人民起义(the Second Intifada),巴勒斯坦解放组织主席阿拉法特从1973年以来推动的“以土地换和平”方案,因夏隆为选举造势进入耶路撒冷旧城的阿克沙清真寺,而被彻底破坏。1993年在美国总统柯林顿见证下、为落实「土地换和平”所签订的奥斯陆协定,让以色列总理拉宾和阿拉法特得了诺贝尔奖,但和平并未得到任何奖赏,起义之后的八年间,巴勒斯坦人先后死去了4789人。

2003年3月20日美英軍隊侵略伊拉克的開戰日,林書揚先生領導勞動人權協會參加了在美國在台協會前的反戰集會和火把遊行。

2003年3月20日美英軍隊侵略伊拉克的開戰日,林書揚先生領導勞動人權協會參加了在美國在台協會前的反戰集會和火把遊行。


就在这样的时空背景下,林书扬先生在劳动人权协会的机关刊物《劳动前线》第36期,发表了《跨世纪的中东以阿民族纠纷》的文章。在文章的第一部分“导语”中,林先生直接指出事发的原因: 繼續閱讀

林书扬:迟来的春天——谈谈《资本论》解禁(1991年1月)

1990年,解严后两年的台湾,卡尔‧马克思的毕生钜着《资本论》三卷,公开合法地出版了。且出版机构还是斯业巨擘的时报出版社。
回想自1931年的东北事变起,日帝进入所谓的「非常时期体制」后,殖民地台湾的所有社会运动全部遭到彻底的弹压。尔后在严峻的战时体制下,曾经在台湾知识青年和劳工运动者之间风靡过一时的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的多种原始经典,也随着一批左翼斗士们的销声匿迹,几个运动团体的解体星散,而被淹没在历史的表层底下,尘封长达六十年。
如今,国家权力的「反共最高国策」,在各方时势推演下似乎开始有松动的迹象。但四十年来戒严文化的心理堕性却依然未见完全消褪。在这样的政治气候和心理阴影下《资本论》重见天日,其意义,相信是极富启示作用的。
按马克思其人,终其一生不改人类解放的理想和志业,而把这一理想的实现寄放在全世界劳动人民的自觉和实践上面。然而因为资本主义发展的不平衡原理,和帝国主义新旧殖民地政治的强制扭曲,使台湾的劳动大众六十年来一直被禁锢在严重的知识隔绝状态下。劳动者对这位世界劳动运动的初代指导者和解放理论的建构者的名字,即使不完全陌生,也谈不上熟悉。对他们来说,《资本论》的出版应该是迟来的春天,却多数人都不知道如何面对这一部书,这一位著者。笔者有感于此,想提出有关的几点意见,供劳工朋友们以及一般关心的世人参考。
解禁现象下的时空背景
按马克思经典一类的反资本主义思想作品,在西方(战后也包括日本)所谓的资本先进国家里面向来是不受禁止的(除非法西斯化),其理由有如下数点:
一、言论自由是资产阶级据以对抗封建旧体制的民主权利中的重要一项。经过民主革命的成功而获取了政权后,资产阶级当权派面对昔年的反封建战线中的同盟军无产大众时,在统治策略上仍然不得不保存各项民主权利的形式上的一贯性。
二、在言论自由的政策下,资产阶级仍然拥有绝对优势的舆论工具。运用其金权影响力在量上足以生产出维护现体制的思想作品来压倒少数的反体制思想作品。
三、反体制思想作品如果因为经过实践化而对现体制产生了具有危险性的影响时,资产阶级还备有多种法令规章可透过国家机器的发动予以抑制甚至摧毁。
四、最重要的一点是,先进资本主义国家大都已经积有雄厚的社会控制资本(包括社会安全福利系统)。且重要的剥削对象也多已移向落后地区。国内的阶级对抗一时有相对和缓化趋势。因此当局认为反体制思想的影响力现已不具有立刻的危险性。近年来的苏联东欧的政治风潮更加强了他们的乐观心理。
我们暂且不谈上面这些理由是否也存在于台湾。但台湾的经济水平及庸俗功利化的一般社会风气,显然令台湾当局将《资本论》解禁视为一种文化性措施而不像早年那么敏感是事实。
但,不论出版机构的商业动机或当局在政治考量下的方针如何,台湾的劳动者大众,必须有确定的心理立场来迎接一个——即使是象征性的迟来的春天。基于这样的认识,下面试从两方面—《资本论》是什么样的书,大众能不能学习《资本论》,来简介《资本论》。
理论与实践统一的经典
首先谈谈《资本论》的意义和内容。卡尔‧马克思生在资本主义霸权确立期的19世纪欧洲。以其炽热的人类爱和天才的聪慧投入反封建反资本主义的劳工解放运动。同时也以毕生的研钻努力建立起近代科学社会主义的最完整的体系。他是一位在运动中检验理论,在理论中总结运动的,集运动领导者和理论建构者的双重任务于一身的史上第一人。从早期的《经济学及哲学手稿》(1844年3月∼8月)《神圣家族》(1844年9月∼11月)开始,马克思的理论劳作无一不在人类思想史上呈显出划时代的意义,影响当代及后代的历史走向至为重大。其中尤以《资本论》三卷最为重要。等到《资本论》大体系的提出,始于19世纪的劳工阶级运动才有了理论与实际的最高度的辩证统一系统。
就内容而言,这是一部剖析资本主义的内在运动规律的经济学著作。资本主义做为当代世界的最主要的支配性经济体制,产生了近代资产阶级及无产阶级,给资本家带来史无前例的庞大且快速的利润的积累和集中,同时也替无产阶级招来受压榨的悲境。而在压榨与反压榨的阶级对抗运动中,资本主义的内容特性,它的结构及运作过程如何,对社会整体的发展性及桎梏性的辩证秘密在那里等等问题,都是规范被压迫无产阶级的斗争目标及阶段策略的唯一根据。整个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的特质在于它不止于是世界的解释系统,同时更是改造世界的系统。因而被称为「无产阶级解放的总方法论」。而一切方法论所不可缺少的,客观全面的现实解析和建构的成果,正是这一本《资本论》。它分为三卷。第一卷的内容是资本的生产过程,出版于1867年。第二卷是资本的流通过程。在马克思死后由恩格斯整编,1885年出世。第三卷是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同样经过恩格斯的整理于1894年出版。另外根据马克思生前的构想,以有关剩余价值的学说史预定为《资本论》的第四卷,但因为恩格斯在1895年逝世而未及实现。直到1905年到1910年间,始由考兹基遵照恩格斯嘱托分三卷出版。但以《剩余价值学说史》为名,独立于前述的《资本论》三卷。
大众学习《资本论》的方式
其次有关大众对《资本论》的学习方式问题,据笔者所知,大概有深浅广狭不同的三阶段学习方法。因为该书是一部非常精细博深的经济学钜作,非经济学专攻者要做全面深入的研究相当吃力。但一般的社运人员或关心社会进化问题的知识青年,只要有一般的基础常识和耐心,学习《资本论》并不特别困难。所谓的三阶段,第一是简易化重点化的入门概论。这中间包括重要概念和判断命题的解说和组合,再附以基本的前提哲学,以便重现《资本论》的格式。第二阶段是比较系统化整体性的全面架构的掌握。在这一个阶段的学习过程中,有时候被告知应以1849年的〈工资劳动与资本〉和1865年的〈工资、价格、利润〉做为入门导论先行阅读。至于第三阶段的学习,那已经是十分专业的精研工作,除非是理论队伍钻研人员,其余之人是不太需要。
根据笔者在国外刊物中看到的《资本论》学习班成员的经验谈,经过第一阶段的学习者大概能持有一定的见地来面对资本主义在生活现象中的一些隐密的关连性,并在表层的社会多元结构中还能反映出基本的阶级关系。第二阶段的学习者大概能做些经济事项的原则性评估甚至一些预估工作。至于两个阶段所共同的困难,在于有限度省略原著的部分说明或抽象的演绎过程时分寸应如何,才不至于对整体性原则性的把握产生太大的影响。
马克思十七岁的自我期许
最后,引用十七岁高中生卡尔‧马克思的作文中的一节,好让读者们从那作品中所预示着的,对全人类的爱心和历史的自我期许,也就是潜流在那庞大的文字堆底层的,《资本论》的科学与道德精神,得到顿悟。
「当我们自动选择一种地位的时候,我们的主要指针,应该是人类的福祉和个人本身的完成。如果我们以为这两种目标是互相敌对互相冲突,一方必定否决对方的关系,那显然是一种错误的想法。真实是:人的天性就是这样—只有个人为了自己身处的时代和社会的完善和幸福而努力的时候,他才能同时完成个人的发展目标。这种想法才是正确的。如果一个人只想到自己的发展,即使他能成为一位有名的学者、卓越的贤者、优秀的诗人,还是不能成为一位真正完成了的个人,真正伟大的人物。历史把为了社会全体的福祉而努力,从而提升自我的品味的人物,称为最大的人物。假如我们有勇气选择了一种能替人类提供最大奉献的位置,即使承担了极大的压力,也不会为之挫折吧!因为那种负荷不外是替所有的同胞所奉献的牺牲。因此我们不应该以贫乏的、狭窄的、利己的快乐为快乐。我们的幸福应该是属于万人的。我们的事业即使是无声的,也永远不能停顿下来。如果确能做到这样的境地,即使我们有一天在艰辛中离开了这个世界,我们的骨灰将永远有那心地高贵的同胞们的热泪滋润着它。」
这是马克思十七岁时的高中毕业作文。我们不是说这篇稚气未脱的文章也是天才作品。但每当我们读它的时候,总觉得有件事深深打动着我们的心。马克思的一生正如这篇作文所述,早在少年时代他已经思考着这样严肃的问题:唯有追求社会完善的个人实践,才是个人的完善过程。以十七岁少年的领悟,那是何等的纯真。而更可贵的是,护着这份童真,他走到了生命的尽头,沿路把它珠玉般地镶嵌在他的作品中。

林書揚:黃昏的故鄉——從〈官僚主義的黃昏〉談民間哲學的迷思與欺罔(1987年6月)

林書揚:黃昏的故鄉——從〈官僚主義的黃昏〉談民間哲學的迷思與欺罔(1987年6月)
前言
最近以來,在台北的某個角落有所謂「民間學派」的興起,這個學派致力於鼓吹「民間哲學」,強調台灣目前「民間力量」的洶湧澎湃,以這點認知為基礎,聲稱正有一個不斷壯大的「民間社會」即將形成、出現,並據而宣告了「官僚主義的黃昏」、「意識型態的黃昏」、「統獨論爭的黃昏」、「公權力的黃昏」……一時間竟使台灣成了我們「黃昏的故鄉」。三月間,南方朔先生發表在《新新聞》創刊號上一篇題為〈官僚主義的黃昏〉的文章中,我們終於看到了「民間哲學」在各個觀念領域的全面呈現,也讓我們可以更加清楚地認清「民間哲學」的真面目。
在該文中,南方先生對官僚主義與帝國主義的態度,基本上附和了費正清之流的說法,認為:
中國有著根深蒂固的官僚主義傳統,因此,從太平天國革命之後,迭經國民革命、中共革命、以迄於文化大革命,和最近的「四個現代化」的革命,卻被官僚主義的傳統所滲透、扭曲,因此中國的革命直到如今尚未完成,……中國人真正需要的可能是革官僚主義的命!
至於這樣一個為中國人所真正需要的革命,應該以誰為主體來發動、完成呢?是中國的農工階級呢?還是新興的工商資產階級呢?還是某種階級聯合呢?對於這個問題,該文表示:
中國從來沒有一個強大的「民間社會」,因此,中國的專制是沒有希望改變的。只有外國才能打破它的歷史循環,走向新的自由。
換句話說,這個為中國人所真正需要,甚至迫切需要的革命,中國人是無法獨力完成的,而要靠帝國主義的大力,打破內部的封建循環,以使中國走向新的自由。這樣的觀點,據說源自一個所謂「東方專制主義論」的學派。而這個「學派」的傳承,又據說是從盧梭、黑格爾,一直到馬克思。
這個專制主義、官僚主義唯一剋星的「民間社會」,到底是個什麼東西呢?據文中提示,是一個「根據利益、功能、理想而自行組織的社會」,但實在教人難於想像這是一個什麼樣的社會,它的結構原理和發展規律如何?內部真的就不存在強制性的霸權嗎?
既然中國「走向新的自由」的力量來自西方,我們便應把搜尋的目光隨著南方先生的指引轉向西方,去尋找古典自由主義的源頭。
西方中世紀的宗教改革,是否在蘇黎世發展出了自由民主的宗教體制,並擴而成為政制,進而讓民間發揮它的積極性力量?凡此種種,皆不無可商榷之路。
以上略為歸納南方朔先生大文要義。以下則分別就帝國主義、官僚主義、東方專制論、民間社會、宗教改革等五個部分,提出反論就教於南方先生。
帝國主義
有關近代帝國主義的論著相當繁多,內容主旨也不盡一致,但比較持平而客觀的說法是:近代帝國主義是資本主義發展的最終階段,有它的歷史的必然性,而不是在人們的主觀世界裡可以任意催生或任予結束的。
帝國主義的必然性根源,在於資本主義的內在衝突因素, 也就是資本主義生產關係中的所有和分配的片面性、不平性帶來的內部侵略性—剝削機能,在積累和集中的自我膨脹中溢出了國家界線後,便從原始型態的利用暴力對異民族、異國家的直接行使或暗示行使,到建立制度化的掠奪體制,這就是帝國主義的發展過程。
當然,並不是所有的資本主義都具有發展為帝國主義的現實性,但都具有其潛在的可能性。自可能性到現實性,關鍵在於其內部剝削的積累效果,是否足夠支持持續性的對外軍事制壓,在這時候,現實性就存在於主體的強制力和對方的反制力的比重上,只要對方的抵抗顯出弱勢,那原始型的暴力支配關係乃得以任何名義(保護國、殖民地、勢力圈、同盟、聯盟等)及時成立。因為異國異族間的原始關係,允許暴力的直接威脅甚至行使,不必像國內法那樣需要經過多重的迂迴,因此可以逕用政治的掠奪來補強經濟的剝削,以達成急速擴大國力增加國家財富的目的。
在這中間,一個帝國主義國家始終保持對被支配國家或民族的優勢,這種堅固的優勢,將允許它做一定程度的長期投資
—包括政治上及經濟上的投資:為利於長期收奪,在某種範圍內促進現地社會的近代化。因為如無法實施某種政策以促成當地的物質設施和人的行為模式的現代化,則其剝削與掠奪的管道,將無法經常保持一定的效率。
也就因為這一點,殖民者向來都抱有一種自傲心理,認為替一個落後社會帶來了現代化的轉機和建設。而一些失去了民族自尊的後進社會的人們,也往往擺脫不掉那種被強行灌輸的自卑和感恩心理。
帝國主義強權在經過一段以暴力摧毀現地人的反抗後,會用心拭去所有「殘酷故事」的痕跡,刻意在現地人的意識裡植下對現代化生活的憧憬,使他們在憧憬中肯定征服者的價值觀,於此完成了它的精神征服的全部過程。
我們時而看到、聽到的「帝國主義有功論」、「殖民主義有益論」,也都是這種精神征服的成功實例,雖然令人十分懊惱,但在一個尚未建立自主性格,本質上仍然屬於精神殖民地的社會中,還是無法迅速消失的歷史傷痕。
至於把帝國主義和官僚主義的罪惡等量齊觀,認為「『帝國主義』固然是罪惡,然而當『官僚主義』的罪惡也不小的時候,兩者事實上是沒有差別的。」(見〈官僚主義的黃昏〉)。這在屢遭帝國主義侵凌,又長期苦於官僚主義壓制的第三世界後進社會,也許有它情緒上的針對性,但衡之以社會與歷史發展的客觀規律,則只不過是一時一地民眾生活感受中的憤慨之辭罷了,並不是什麼嚴密的科學評斷。
帝國主義與官僚主義兩者的性質,分屬兩個不同的社會層次,前者是國家行為的目的導向和政策規定,後者則僅屬於一種日常政務的執行職能和建制型態。前者的目的是透過國家權力的對外運用而達成自我膨脹,後者則僅以通過行政機構的內部運作,來維繫國家結構的存立為目的。
兩相比較,帝國主義和官僚主義不論在本質方面或現象領域,實皆不可同日而語,即使兩者的末端行為在民眾身上所產生的災害,有時候似乎輕重難分,卻也不能因此而言「事實上沒有差別」。所以不憚其煩地申明兩者之間的差別,乃為了廓清在壓迫中自求解放的鬥爭對象,因為在認識上對兩者無所分別,將嚴重蒙蔽一個社會、一個民族的自救運動的目標和策略的設定。
官僚主義
做為治權的執行機關,職業性地從事於統治工作的集團就是官僚。
在社會學觀念上,最早正面提述官僚論者為 M.韋伯(Max Weber, 1864-1920)根據他的說法,官僚制包括下列五項特徵:
一、根據明確規定的一定權限。二、上下系統化的統屬關係。 三、主要以文件處理事務。四、公私分離。五、憑專能選任及昇遷的人事制度。
以上這五項機能,就是官僚制的「形式合理性」的內容。而所謂的官僚主義,就是基於這種官僚體制的僵硬化意識型態,其所以變成民主主義的對立物,也是從那五項機能異化轉惡而來,其質變過程是:
一、由規定中的權限,轉變為濫用規定的無限制權力。
二、把官僚體制內部的上下統屬關係不當地擴大,視人民為統屬關係中的最下位。
三、文件處理帶來繁文褥節和形式化。
四、名義上的公私分離,掩飾了實際的公私不分甚至假公濟私。
五、專能選任制度掩蓋了私利或情誼的選任昇遷。
不過,韋伯所沒有看到的一點是:這種官僚主義的形成, 不是孤立體系內部的異化,而是來自社會基本結構中的階級專制的客觀現實。說得具體一點,生產關係中的原本的自私性、壓迫性,反映到維護生產關係外在秩序的治權結構中的執行部門,踰越了形式合理性,在治權的最大限範圍內,發揮出其自私性、壓迫性,而終於蛻變為人民民主的對立物。
但因官僚為社會不可或缺的維繫系統,這種不可缺性,提供了官僚制的異化物—官僚主義的生存基礎。韋伯所說的「不發怒、不偏頗」的理想型官僚,不過是主權者(不論其為君主或人民)對其分授治權的官僚的期許,也是理想化了的「責任倫理」的官僚,卻會因為主權者本身所具的社會性格(如片面性、絕對性、自私性)而本身也被染色和定性。也就是說,有什麼主權者,就會有什麼治權執行者。這種主權者和執行者之間的浸染現象,可以說是社會動態中的必然—主權者具有壓迫性剝削性時,它所運用的治權工具自然要對人民進行實際的壓迫工作和剝削工作。如果主權者手中的官僚系統不能有效完成任務時,因失去「工具性」的存在價值,其結果不是使賴其存立的整個統治結構坍塌下來,便是被握有支配力的主權者更換下來。這兩種情況都是歷史上所有官僚體系命運下限,而它的上限卻止於有效提供工具性服務,使主權者的機關特質得以穩定維持,甚至產生增幅效果, 這就是好官僚和壞官僚的分界點。
換句話說,官僚因為其非全體的工具性,好亦好不到促使主權者完成躍進式的質變—再好的封建官僚也無法直接促成封建君主變為近代君主。優秀的官僚系統也只能提供較穩定的社會環境,間接培養社會理性,從而在有權階級中產生出改良運動者,使統治階級經常保持活力和調適力,繼續鞏固主權機關。而失效的官僚系統卻或因扭曲了施政目標而導致混亂,只知一味壓迫而不能化解人民的抗力,一味剝削而無力誘導重組再生產潛能,終致在人民的有效抗拒下,主體與工具同遭毀棄。
這種官僚命運的上限和下限,使最好的官僚也無法替代革命運動家!而最壞的官僚,卻也不至於發揮出與帝國主義同質的惡性作用。因為它既屬於主權者的治權工具,原則上,透過其業務推行所能作用的範圍,只限於主權法理所及的既有版圖。何況,最壞的官僚也不能以赤裸裸地使用暴力的方式,直接搶奪民間財物,並以此為正常的「職權行為」。而帝國主義卻能在遠離本國幾千萬里的異地,肆無忌憚地使用流血的手段,以圖達成永久霸佔他人土地,奴役他族人民的目的。
以上說的是傳統的國家官僚制。
此外,近來在次國家的大團體—如大企業、行業組織, 甚至工會、學校等,只要其內在關係基於權限的上下委任,具有非人格的組織優先的上意下達的管理方式,依法行使片面支配的行政型態,都一律被稱為「官僚制」。如所謂的「產業官僚」、「工會官僚」、「教育官僚」等名稱,正是此一趨勢的反映。
最後值得一提的是,1960 年代的威特‧伏格爾想像到一種通過掌握國家機器,以政治性剝削取代擁有私有生產手段的純經濟性剝削的現代官僚的存在。他的立論顯然針對社會主義國家的所謂「黨官僚」而發。
伏格爾的此一說法,被多數人認為不符理論與實際,因黨官僚(黨幹部)是由下而上的授權產物,其職位沒有資本家在資本主義社會的法權關係中所受到的高度保障。且其職務行為所產生的是服務性效用,而不是如資本主的有形價值的增殖可以收為己有。前者只能在社會合意的分配標準下獲得一定的勤務報酬,以資個人包括家屬的消費,卻不可能將其轉投資為具有剝削機能的新資本。事實上最高級黨官僚的職務報酬和大資本家的收入幾乎有天淵之別。至於新登上歷史舞台的社會主義社會仍存留有官僚主義,那是歷史性體質的暫時殘留。
官僚制因為其不可缺性和連續性,通常都會保留一些前一時代的遺習。也就是說,社會主義社會的官僚主義,其根源不在於新的社會基礎的特質,而只在於前時代遺留下來的觀念繼續發生作用,其對新時代的諸項施政,或能時而產生扭曲甚至腐蝕作用,若因此而直指為社會主義社會的器質性病象,不過是反社會主義者的老套障眼法,缺少社會因果觀的辯證認識。
東方專制論
黑格爾與馬克思是「東方專制論」的同一學派嗎?
黑格爾固然提到東方專制主義,但那只不過根據他有限的東方知識而想像出來的專制主義。在他死後編纂的《歷史哲學講義》中,把「東方專制」定性為「唯一者知悉自由,餘皆盲從」的「歷史幼年期」。
至於「東方」和「專制」因何結合,他只說是「太陽自東方初昇,在世界史的行程中,自我意識的太陽也從東方昇起」。
這種圖像化的敘述,究竟有多少現實意義呢?即令他因為「想像」到人類文明的黎明始自東方,而在以後的歷史進程, 由幼年期到青年期—希臘的個性自覺和人倫調和,再由青年期到成熟期—一切存在皆知自由,精神原理與世俗原理統一的日耳曼君主制的階段時,仍有包容尚停滯在幼年期的東方世界的可能性,但這只不過是他在德意志國權和民族主義膨脹期中的自我中心的夢囈。
試問,日耳曼君主制怎能說是「一切存在皆知自由」的「歷史成熟期」的代表呢?第一次世界大戰的威廉二世、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希特勒,是「使一切人類皆知自由」的文明使者嗎?由經歷過「青年期」到「成熟期」的西方,來殖民支配東方,是「自由的擴散」嗎?
中國的專制是沒有希望改變的,只有外國才能打破它的歷史循環,走向新的自由。(見南方朔〈官僚主義的黃昏〉。)
如此說來,我們東方人拒絕帝國主義還真不識抬舉,我們東方人唯有接受西方先進資本主義勢力的剝削和奴役,作為進步和走向新的自由的代價了!
萬萬想不到,在廿世紀快要落幕的今天,還有人從一堆變了色的十九世紀故紙堆中,撿出如此「時代倒錯」的舊貨,冒
充新品大力推銷!所謂「白人優越」「白人負擔」(White burden—意為把落後的東方帶上進步大道是白人的「不得已」負擔)的論調,相信在今天的白人社會中,也沒有多少人敢如此公然倡言,但在一個東方後進社會中,竟然還有這樣的「知識人」,懷裡還秘藏著這樣的洋符書!也許這就是上述帝國主義
「精神征服」的又一珍貴實例吧!
為什麼『殖民地』的香港要歸還『祖國』時,香港人會驚惶?而且要不斷爭取可能會失去的權益?為什麼當年被『帝國主義』佔據的台灣,被『帝國主義』租借的威海衛,一到『祖國』手中就反而發生人民的暴動?(出處同前)。
這樣的質疑聽來似乎順理成章,但卻十分皮相。
殖民地社會也是個階級社會。殖民當局自會培養起次等的權力階層,使其經營生產,提供貨物和服務供其吸奪。這些現地的有權者之中,總有帝國主義精神征服的屈從者,由其利害立場出發,做出純屬個人利益的選擇,這種現象本屬必有,不足為怪。但明明是「部份」香港人有此心態,如何籠統地用「香港人」的全稱來混淆事實。
至於台灣和威海衛的暴動,固然和「祖國」的官僚主義有關,卻也不能以此為唯一導因。
不錯,1947 年的「二二八事變」是台灣現代史上的大事, 也的確是在祖國政府手中發生的一件民族傷害事件。但在此之前的日帝五十年統治期間,難道都是和樂承平,一無風波的嗎?從日軍登陸澳底開始,一直噍吧哖事件,台灣人民前仆後繼所為何來?武鬥不成,繼之以文鬥,以此而有「文協」、「農組」的成立與活動,若說縱貫日帝據台的全程,台灣人民的反抗無日無之並不為過,而在這長期的抗爭中,犧牲了多少台灣人的性命,流乾了多少台灣人的血淚,南方先生不但視而不見地一概加以抹殺,反而說:「一到祖國手中就反而會發生人民的暴動」—好一個「反而」—言下之意,似乎日帝的台灣統治完全順當貼妥,毫無扞格矛盾,只因為交還「祖國」(請注意原文對「祖國」的括號),才會在自己人手中掀起大亂,相較而言,台灣人倒更安於日帝統治,也更樂於日帝統治,而不願也不該回歸「祖國」。南方先生這樣的認識與提法,令人深覺遺憾!
至於強調帝國主義可能打破東方專制的硬殼,從而帶來「新的自由」。但是,帝國主義在打破了東方專制體制之後, 帶進來的怎麼就一定是「新的自由」?怎麼就不是比落後退萎的東方專制官僚更加厲害百倍的「殖民地官僚」呢?回首日帝領台的五十年間,台灣民眾所流的十多萬人的鮮血,幾百萬人的汗淚,竟然還不能改變台灣人不得享有參政權的二等國民的地位,則帝國主義將為殖民地帶來什麼,也就不言而喻了。
馬克思在討論所謂的「亞細亞生產方式」時,的確論述過東方專制主義。可是他的提法和黑格爾的觀念論是截然不同的。
1853 年,馬克思和恩格斯在紐約《每日論壇報》上為文批評英國的外交政策時,提到了亞細亞社會的概念。在當時,他們都不曾親自到過亞洲,他們的了解,主要來自於同世紀早期的幾部著作,如詹姆士‧密爾的《英國統治下的印度史》,李查‧約翰的《論財富分配與稅源》,以及一部十七世紀出版的《蒙古遊記》。他們從這些書中歸納出這樣的結論:
亞洲社會之所以長期停滯, 是因為缺少私有財產制,特別是土地私有的內在動因。只有國家是土地的主人,儘管朝代更替,行政制度和生產組織不變。加以自古承傳下來的部落共同體,以農業和手工業結合的生產自給制維繫了數千年。國家的主要功能在於建構、維護一套全國規模的水利工程,則必須有強大的集權力量,這就形成了東方專制體系的基礎。
因為小部落的生產是單純的再生產,久久未能累積為可觀的商業資本,因此也就無法出現西方歷史上的自治工商業都市,也就沒有工商業中產階級的出現,也就沒有發達的市民社會形成,中央政府的專制體制便得以持續下去。
此外,馬氏在《每日論壇報》上發表的論文中,亦曾多次指出:英國的統治印度,破壞了印度的停滯不前的亞細亞生產方式,創造了土地私有制,帶來了火車、新聞、近代化軍隊, 和近代化通信交通設備等,提供了印度社會的制度化的進步結構。
以上這些觀點,常被別具用心者引用,作為正當化、合理化帝國主義統治的一個藉口。使得當年某些馬克思主義運動家主張把這一部份理論暫行「凍結」或者「揚棄」,免得被帝國主義者利用,作為殖民有理的藉口。但在浩瀚龐大的科學社會主義思想洪流中,這些辯論只激起了幾朵浪花而已,更多的實踐家認為,應可由馬氏的整體哲學觀和世界觀,導出如下的兩點釋義:
第一,馬氏確無意把英、印關係的「事實判斷」提昇為「規律判斷」,認之為所有帝國主義必然的「善導」作用,以及為所有的殖民地唯一的近代化途徑。
British imperialism had become, however unintentionally, the principal exogenous force promoting the dissolution of the Asiatic mode of production……
英國帝國主義雖非有意,卻扮演了瓦解亞細亞生產方式的主要外來力量……。
從馬氏這一小段措詞中,我們可以作出這樣的理解:
一、帝國主義本來就無意善導殖民地,因此,這裡就沒有帝國主義善意論存在之餘地。
二、帝國主義的「打破」也好,瓦解也好,不是唯一的, 而只是主要的一項「外因」。而依據辯證的歷史唯物論,外在條件必得通過內在條件的配合,才能發生作用,因此,帝國主義帶來的近代化事物,還是要經過殖民地社會的內部反應,始能發生作用。則殖民地的相對主體性,還是有其決定性意義的。
不過,這樣說的話,恐怕還是有人認為:無論如何,帝國主義總是東方社會改變落後面貌,走上「新的自由」所「必需」的誘因吧!關於這一點,我們應如何加以正確的認識呢? 從 1877 年到 1882 年,馬氏寫了不少信件給恩格斯和報館編輯部,討論俄羅斯社會結構和革命可能性問題。主題是:俄羅斯的「部落共同體」,能否提供社會主義以基礎條件,抑或只是政治進步的絆腳石?
在早期,馬、恩兩人都認為沙皇統治下的俄羅斯是半亞細亞社會,恩氏更在《反社林論》中強調,俄羅斯部落是東方專制主義的基礎。但在這些通信中,馬、恩兩人都認為,俄羅斯部落能夠提供社會主羲以基礎條件,因為在廣大的俄羅斯鄉村,資本主義的生產關係還沒有很深的滲透。進一步而言,只要能和歐洲的無產階級革命取得配合,俄國的革命是可能的。至此,我們也就可以斷定,馬氏並不像黑格爾那樣,把西
風壓倒東風視為絕對的必然。他對東方專制主義的看法,仍然認為具有躍過資本帝國主義的附庸式近代化過程,而自主地尋找到更高級的社會主義道路的可能性,唯一的原則性條件,是要和歐洲無產階級革命取得配合。
由以上的論述,可見南方朔把馬克思和黑格爾同列於「東方專制主義論」這個「學派」,根本就是一種「亂集合」。
民間社會
除了主張由外部援引帝國主義力量,以打破本國的官僚體系之外,南方朔更積極的在台灣內部提倡「民間社會」來與官僚體系相比對,說台灣的民間社會已日形強大,「在人才與能力上」已壓倒官僚,並視此趨勢為台灣社會進步的保障,說
「公權力」是十八世紀的概念,現已臨近黃昏云。
他對「民間社會」的這種提法,似乎是對西洋史上的市民社會(civil society)的錯誤理解的產物,只籠統地把凡不屬公權力結構,而成為公權力行使對象的一切團體和個人,都歸納為民間社會,這是一種偷懶的機械化、單純化的社會二分法, 如果人的社會真能這樣簡單地劃出內部界限,那我們的社會科學將變得十分地省力,可惜這只是一種錯覺而不是實相。
有關民間社會(此處遷就其用語)的界說相當多歧,但大都認為,民間社會應以個人身分構成的經濟社會為主,這裡所謂的「個人」,不是指單獨的一個人,而是指脫離了中世紀封建社會的種種組織身分,如家族種族身分、隸民身分、行會身分、教派身分等,在沒有任何組織的規範約束下,以「無所屬的自由個人身分,從事於經濟活動的早期城市工商資產階級分子」。他們雖不像封建地主般具有等級團體中的身分保障,卻擁有個人的財產主權。這種財產權不是來自於政治的等級,而是來自於經濟的階級。
這種經濟的階級身分,以其在社會必需的生產、流通、分配領域中顯露出來的重要性,而使得封建支配者不得不加以承認,這就是格蘭姆西(Antonio Gramsci, 1891-1937)所謂的市民社會中的「霸權」(Hegemony)。
這種非政治的經濟霸權的具體型態,就是一般通稱的「金權」,是新興資產階級分子所獨享的新型權力(對封建權力而言)。在經濟關係中處於劣位階級者,必須服從此一霸權,藉以維持生活,這就是格氏所謂的「自發的同意」(Spontaneous consent)。
由此可見,民間社會還是存有其原始的權力結構,只是這類權力在文明史中保留著較濃的本能契機(也就是廣義的自然史契機)。此所以黑格爾認為市民社會是「自私本能的競技場」,而馬克思也認為民間社會是個人分裂性、衝突性的慾望領域,是粗糙的庸俗唯物論、近代私有財產關係、利己主義等
意識型態的歷史根源。
但互相矛盾的個人利益必得加以調和,否則勢將瓦解一切社會生活的穩定性,因為無節制地追求私人利益,最後終將埋藏所有的私人利益,於是如馬克思所言,由自私的實際動機出發,十分諷刺地竟然產生了理想的國家觀念,而民間社會也就建立了國家政權,產生了官僚體系。
從精神美學的立場來看,那是擺脫了舊時代的教權和君權支配,自覺到個人憑現世成就,亦可獲得近世資產階級尊嚴的合理主義的果實,因而以「自由」、「平等」、「博愛」為市民時代的新道德,而以「國家」為此一道德的具體表現。
然而,即使「國家」的出現,也只是經濟權力的自然史的不穩性和脆弱性的暫時平衡的表現,例如:為了獲取生存手段,須與控制生產手段者發生關係—自然史現象。為了領取生活資料,必須服從資料擁有者的意志,在秩序下協力結合
—社會史現象。若得不到合意的生存資料供應,便以動物性暴力加以攫奪,以遂生存目的—自然史現象。凡此種種,在在迫使有產階級需要警戒、管理、調和、壓制這些內在於民間社會的具高度爆炸性、衝突性的矛盾。
因此,我們也就可以明白,政府本是社會的自我約束的機關,官僚便是政府的執行系統。換句話說,政府與國家是社會的上層建築。於是,我們必須留意幾件事:
一、官與民的本質把握。正如格蘭姆西所言,民間社會與政權機關孰輕孰重,孰主孰次的問題,其實只是方法論的差異。本質上是同一個社會實體的基礎部份與上層部份的辯證關係。基礎固然決定上層,但上層相對地亦能有條件地反過來決定基礎,但究竟(in the last resort)還是基礎決定上層。在這中間有矛盾的相互浸透,卻不是機械式的反撥關係。
二、因此,官僚職權的異化,超出了正常機能而趨向濫權貪婪,是民間社會原有特質的浸染所致。民間社會具有牢固的個人自我本位的行為準則,影響了官僚作風。
三、官民對立因而不是社會內在矛盾的唯一表現,也不是最大表現,而只是社會內在矛盾的衍生現象之一,最根本的社會矛盾,是統攝官民矛盾的階級矛盾。
四、所謂「民間社會」的權力結構,比官僚權力結構更具恆常性與深刻性。民間霸權以經濟的金權為主,以文化、習俗、道德的柔性強制為輔,發揮了深入而久遠的統治功能。尤其金權更是有時以超公權,有時以次公權的型態,起著決定性地影響社會生活的重大作用。
我們因此領會到,把社會矛盾簡單化約為官民矛盾,是喪失了分析焦點的皮相形式論。請看那些資本先進國家的大財團、巨型跨國公司,以它們「民間社會」的力量,要搞垮某些國家的官僚體系豈非易如反掌,但這類的「民間社會」並不代表正義與進步。至於大家樂、地下高利貸、人口販賣,甚至竹聯幫、四海幫,也都算是「根據利益、功能、理想而自行組織的社會」,但是,要叫官僚體系如何在他們之間去「居間扮演協調折衷的角色」呢?
處身矛盾重重的社會中,欲求人類理想的充分實現,不僅有賴於政治革命以改造國家機器,同時,也有賴於人性革命以消除市民社會中的個人自私性。
宗教改革
蘇黎世的宗教改革,真的發展出了「自由民主」的宗教體制嗎?
十六世紀的宗教改革,蘇黎世是茲文利派的大本營。
茲文利(Ulrich Zwingli, 1481-1531)在 1520 年提出四大項改革目標,和信仰舊教的數州發生了幾次戰端。後來,在 1523
年召開了「蘇黎世教義討論會」,提出了67條要求,經過近一個月討論,會議接納了茲文利的全部主張。而這 67 條中沒有一條規定信教自由,更沒有「讓民間發揮它的積極力量」的主張。
新舊不同信仰的各州,以後也常常發生戰爭,也常常出現意欲避免流血的調停努力,而茲文利派則除了和不同信仰的敵人作戰外,卻鮮少有過從事調停努力的紀錄。
當時的宗教改革派是多歧的,其中最能反映下層階級疾苦的,是所謂的「重洗派」。這一派不但反羅馬教皇,也反對貴族地主的剝削。「重洗派」的教眾之中,以不識字者佔多數, 他們不重視聖經的研讀,而只主張一種近乎共產主義的現世生活。
茲文利對這派以貧農和城市無產者為主的改革派非常敵視,他和路德一樣,著書立說攻擊這一個重洗派,說他們是
「煽動暴亂的不逞分子」「強盜、放火者」。1525 年,茲文利曾經設計誘殺重洗派,誆騙說要開教義辯論會,等重洗派信眾到場,突然宣布該派為異教分子,派士官將其全行逮捕。
被捕之後,重洗派的領導分子昂然承認他們是共產主義者,但卻否認煽動,其中有一人說,「我們和你一樣,也是用
上帝之名宣揚真理。上古亞當耕、夏娃織的時候,又有誰是紳士、淑女呢?我們只這樣向大眾發問,這叫煽動嗎?」茲文利還是把他們處死了。
茲文利是個貴族主義者、國權主義者,在蘇黎世的統治極其嚴酷,賭博飲酒都在禁止之列,不上教堂做禮拜是犯罪行為。
後來,在他戰死後教派分裂,產生了一個叫「無差別信仰派」,比較傾向於寬容政策。但即使是這個最寬容的教派,也只准許有信仰各派基督教的自由,而不准許不信教的自由。其寬容並不包括無神論和泛神論。
另一個統治日內瓦的喀爾文(Jean Calvin, 1509-1564), 外號叫「凱恩」,就是舊約中殺死自己胞弟的人物。他的統治比茲文利更嚴厲。幾乎是國王兼教皇再兼上帝的無上權威者。對教義上的不同意見者,常採取極其殘酷的手段。他的足以和茲文利誘殺重洗派比美的一項暴政,是焚死了懷疑三位一體教義的西班牙神學家塞維答斯。
雖然韋伯認為他的重視勤勞的清教徒生活,替近代資產階級提供了精神支柱,促成資本積累的內在動因,但這和政治上的自由民主相去實在不可以道里計。
因此說由宗教改革發展成自由民主的政制,不知所據為何。實際上,宗教改革時期的瑞士城邦的一般市民,連不禱告的自由都沒有,而懷疑上帝存在的知性表現,更意味著殘酷的死亡,凡此種種,那裏談得上宗教改革是「古典自由主義的源頭」呢?
結語
台灣的「民間社會」,並沒有那樣的「日漸強大」的氣勢和實質。在與台灣的既成官僚體系對比之下,反而顯得愈形紛雜、怪奇,充滿了形形色色的小我利益的衝突(如消費者問題,公害問題等),一般民眾的心智狀態,更有偏離正常理性生命的傾向(各種洋土迷信、追求刺激、享樂主義、剎那主義、麻木不仁等)。城市的暴發戶和失業者,農村的高齡勞力,蟑螂般吃著自己的肢體以渡過難關的中小企業,套利者、犯罪集團等等,民間社會的矛盾鬱結愈來愈深刻化,已是無可爭辯的事實。
把台灣這樣一個正不斷迸發各種疑難雜症的後進資本主義社會,說成正在日益強大之中,其誰肯信!一個新政黨的登場,幾場街頭活動,固然呈現了某種轉機,但充其量也不過範圍有限的初步轉機而己,說是日益強大,就難免有陶然自醉的意味了。
但話說回來,如此的民間社會,卻也不是絕望的。當檢視者的眼光只掃視浮面現象時,自然有人樂觀,亦有人悲觀。但當我們深入台灣社會的內部結構時,當可越過感性的悲喜情緒,平實的分辨出結構中的推力和拉力,腐朽以及腐朽中的無限生機。
至於所謂的「民間哲學」,不論其動用如何的理論架構, 實際上不過是困厄於時代之艱難的某些知識分子的逋逃藪而已,他們以「否認終極目標」而預留了一大片自我放縱的天地,以「實踐的自我目的」,自我寬慰一切機會主義的方便行為,同時卻以「民間力量」作為道德勇氣的自我暗示,企圖掩飾深層意識裡的空茫與不安。抱持著這樣虛幻的偏執心態的「民間哲學」的信仰者,眼前出現的便只能是一片「民間社會」的海市蜃樓了。

關於東亞冷戰和國家恐怖主義的幾點問題意識 ——在第一屆東亞冷戰與國家恐怖主義學術研討會的開幕致詞(林書揚)

1997年2月
各位女士先生們,諸位今天從韓國、從日本、甚至遠從美國等地,不辭千里,來到台灣參加97 年台北國際研討會,本人代表台灣的研討會執行委員會同仁,及所有關聯團體的同仁,向各位女士先生們表示由衷的歡迎和謝意。我們中國的儒教經典之一《論語》,開卷有一句「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本人雖然萬萬不敢自比孔夫子,但這麼多的遠方異國朋友,因為志同道合而會聚台北,當然是一件令人十分歡欣鼓舞的快事。更何況來賓都是極為難得的貴客,有名聞全球學界泰斗的權威學者,有少壯氣銳業蹟輝煌的研究者,有以匡世正風為志業的社會運動界的傑出人士,甚至宗教文化界的主要領導人士等,做為本地接待的一方,我們的興奮喜悅有多高、有多深,相知各位女士先生們都能體會得出。世紀末的台灣竟然出現這樣的盛事,是主客雙方共同努力的成就,實在值得同樂一番的。
其次,做為大會第一位發言者,本人認為首先應該針對本次研討會的由來和宗旨和各位與會者提出報告。不過有關這方面等一會將由籌備處的負責同仁再向大家做比較周嚴的報告,這裡暫且省略,本人將直接提出關於研討會的主題內涵的幾點意見,還請與會女士先生們多多指正。
本研討會的總題目是「東亞冷戰與國家恐怖主義」。首先要說明的一點是,在題目上冠以「東亞」一詞的用意不在突出地理空間上的特定區域,而是要指出這是世界現代史中的資本帝國主義的一個受災區的基本事實。除了日本曾經一度以「中進資本主義」的籠統定位接受過經濟史家的理論審評外,韓國和台灣都曾經是貨真價實的資本帝國主義殖民地。且同樣由雛型殖民地資本主義出發,在二次大戰後的冷戰遞進中,因為有關要素的複合效果而定型為所謂的新殖民地後進資本主義社會。這一種由舊殖民地到新殖民地的演變過程,超越了不同國家不同社會的傳統和國情上的差異因素,變成了傳統帝國主義在二戰後的解構性危機的伴隨現象,實際上則產生了維繫資本帝國主義在全球性主控體系的延命手段的作用。然則,這種二戰後的所謂新殖民地後進資本主義社會的共同體質究竟包括哪些特徵呢?下面請容許本人表示幾點個人意見。
首先,是形式上尚擁有虛化了的獨立主權,但實質上則是一個依附外國強權的附庸地位。其次,是依賴境外經濟強權的掠奪性投資,在資本循環、擴大再生產的總過程中必須在幾項關鍵性環節上忍受不平等交換。最後,因上述政治經濟領域的被動和受制關係而在內部結構上產生了畸形扭變,在整體發展上持續著落後位置。質言之,附屬性、畸形性、落後性,正是新殖民地社會的歷史性格。我們也想像得到,如此的歷史性格如何影響、甚至決定一個社會的政權結構或政權本質。本人認為,最大的關鍵恐怕是落後地區的有限近代化,非如先進國家那般的自主性—亦即正常性的發展結果,而是在外來的強勢壓力下的被動性的變革。它的內在結構的變化非出於內在機制完整的揚棄過程。如此則,資本主義原有的發展原理已經喪失了活力,對前資本主義的舊經濟因素或封建性土地關係的遺留物的消除方面顯得力有未逮,新生的經濟關係多屬移植型性格,先天不足,後天失調。表現在社會構造上,階級分化遲緩不明,新舊關係雜陳,社會心理混沌,政權基礎危弱,政權本質易趨反動。這種政權,是脆弱性和高壓性的惡性混合。因其基礎不穩,唯有依賴高壓手段來維持:而因其施政手段高壓橫暴,民心愈行遠離、愈見脆弱。國家權力一旦掌握在這樣的政權手中,在缺少正規的制衡機制的情況下,國家乃變成世上最大的恐怖實體。凡批評者反對者,都會變成恐怖政治下的犧牲品。
自1950 年代到90 年代,歷經半個世紀的動亂激盪,台灣也好,韓國也好,其他國家區域也一樣,「東亞」這個地理空間,何嘗不是這一類歷史性的苦難和傷痛的象徵地,甚至同義語呢!回顧50 年代至60 年代之間,韓國李承晚政權、台灣蔣介石政權、菲律賓麥格塞塞政權、越南吳廷琰政權、高棉龍諾政權、泰國他農政權等等,這些統治者無一能真正代表人民,無一能為國家的前途去清除進步的障礙,扶育進步的種子,他們始終堅持的是一己一黨的利益權益,始終反對的是人民自發的革新運動。尤其韓國和台灣,反動政權在內戰中本已瀕臨潰滅,革新卻投身為美國的反共馬前卒,不惜分裂祖國,藉外力蹂躪同胞,把反內戰要求民主和平的人民視為寇讎,連連發動軍事肅清。在那種恐怖風暴席捲千萬人民的身家生命的時期中,除了不計其數的懷有理想目標的人民身受摧殘外,有時也出現受激發的民怨的怒濤淹沒了一個權力結構體的事例。說得上同胞相殘以血洗血的慘劇,令人不忍回首。
然則,所謂基礎手段高壓的落後地區政權,何以尚有多數竟能渡過人民抗暴的衝擊而茍延下去?理由不外這些極端缺乏民意基礎的政權,大都已經被收編為美國帝國主義的全球性冷戰戰略布置圖中的某一據點地位,而能享受到一定實效的被保護權。至此,我們應該對研討會總題目中繼「東亞」一詞出現的「冷戰」兩個字稍加審視。這一句二戰後的造語,其所內含的意義不外指不以通常的攻防武器實際交火,而只在政略指導下進行的政治戰、經濟戰、文化戰、思想戰的總稱。這種冷戰態勢的形成有如下的一些因素—二戰戰況的慘痛記憶猶新,厭戰心理普遍,新出現的核武的破壞力帶來的世界末日的濃重恐懼感等,都產生了阻擋大規模熱戰的強烈戒心。再加上美蘇兩超強通過連年的核武競賽而達成的所謂的「恐怖平衡」概念,促成了不以主動出擊,而以承受攻擊後的反擊系統為主的戰爭指導觀念等,尚能抑制大規模熱戰的爆發。
然而如此深重的厭戰避戰心理下,為何全球各地多次的反戰和平運動還不能從根拔除所有的對抗因子,連冷戰的對立結構也從根克除,走向永世和平呢?至此我們發現,那些國與國之間,或區域之間的矛盾,有的可以透過「談判代替對抗」加以解除,而有的則很難消除。那些政治領域或經濟領域的衝突因子,若單純屬於歷史遺留的糾紛或局部利益的一時相背等,還能經歷耐心的努力找出妥協點來解決。但若事關美蘇國家利益的衝突或東西兩大集團的共同衝擊上的矛盾,則往往變成了永續性的懸案甚至時而引發出外緣部分的短暫的軍事衝突。其實冷戰並非所有熱戰的否定,而只是東西兩大陣營之間由於安全和發展策略的針鋒相對性所帶動出來的持續性對抗局面,被抑制在全面武力衝突的極限以下的,所謂的「爭而不戰」的狀態。美國為了圍堵歐亞心臟部分的擴張聲勢,自50 年代起廣建區域性反共聯盟,而在創建過程中為了充實聯盟力量,常常對各區域的執政當權派施以籠絡。美國要求於加盟國家者並非該政權的合法性或合理性。而是執政的實際能力和效果。而就各該區域內的國家而言,在美國保護下無異取得了最強大的支持力量,似乎足以彌補原來的脆弱體質。但犧牲了國家民族的主體性或自主權換來了受保護權後,那些原本就具有反動保守性的政權對治下人民往往更加地有恃無恐,一味加強片面高壓,甚至不顧最低的民主守則,非法對內發動國家強權。一個政府敢於以非法手段對付人民:它必須具備著相當的情況把握力,否則那種赤裸裸的暴舉無異於政權的自殺行為。但一個加盟國或在雙邊安全協定下的國家,只要妥為遵守或配合美國政
策,善盡條約義務,其對內暴舉也能受到美國的免責對待。甚至在內部政情緊張的時刻還可以受到及時的援助。如此則,一個不義而有力的政權,慣於接受美國式的反共價值觀,遵奉「反共有理殺戮無罪」的帝國主義戰爭原則,視人民為敵人,施以恐怖攻擊,濫用國家安全的名義逕行蹂躪人民的基本人權。我們發現,冷戰中在東亞區域多處出現的,政府殘民的大量慘案,在背後因素方面可以說如出一轍,總不外潛藏的美國立場的,或直接或間接的默契和影響。
推論至此,本人認為對國家暴力和基本人權的關係問題,也應該做一點深入的追究。所謂的國家暴力,是國家權力的最後憑據,也是國家組織體的最後本質。我們個人在自己的國家組織中擁有特定的成員位置,日常承受著各種名稱的外在強制或壓力。其中最大最強的一項便是來自國家公權的政治性強制。它的極致性發揮,足以直接否定或抹殺一個或一群人的生存權。國家聚合個體形成具有一定內在關係的群體,在建構和維繫的過程中,它具有至高的統制和操控力,是非情的,甚至是絕情的。從這個側面來看,國家說得上是個人最大的壓力源。然而我們若以歷史演進的觀點,而不是從超歷史的純理念觀點來看個人和國家的關係,我們可能會達到幾點基本性認識。首先,做為國家社會的成員的個人,不是生物學範疇的自然人。而是群體內在關係的多重匯聚者,也就是社會人。因而我們視為附屬於個人的所謂的基本人權,也不單是自然人的本能層次的慾求問題。而是一個社會人在社會關係中應該自我肯定,相互尊重,以集體意志來加以保障的基本權。論其實質不外個人在群體中的生存與發展的保障。唯有這種保障才是歷史進化中國家存立的道德要件。也唯有這種保障功能的堅持,才能使國家的存在免於被認定為絕對惡。
然而,歷史地看國家和人權問題,當群體組織中因含有階級矛盾而人民處在由不同的階級地位所產生的,個人生活基本條件上的不平等的前提下,即使在法理形式上有平等的人權規定,那也不過是內容空洞的,名目上的人權而已。也就是說,一個國家在內在結構中包含著階級對立的制度後,優位階級對劣位階級的機能性剝削和政治性掠奪,根本上就否定了任何具有實質內涵的人權的存在了。一七八九年法國大革命時期中出現的人權宣言十七條中,有經濟性訴求,有政治性訴求,也有精神生活方面的訴求。但顯然以屬於經濟權方面的財產權為重心。實際上我們不難想像,一位不具有足夠的經濟能力的社會成員能享受多少人權保障。
從同樣的視角來看國家與國家之間的關係。倘若是一種強國主控的情況,亦即帝國主義霸權的支配體制下,受制的弱國連主權獨立都遭到侵犯,其人民的基本人權云,無異是一片癡說而已。總之,國家內部的階級剝削機制和出現其延長線上的國際間的侵略行為,是一切政治悲劇的主要源頭。而國家的暴力機器便是剝削和侵略的最後手段。
當國家機器掌握在一己一家一黨一階級的私利追求者的手中時,國家權力將是一項極為可怕的反動事物。人民的自衛行為也常常遭到懲罰,甚至任意的摧殘。為了避免如此的悲劇叢生,一般的民主國家都規定,任何一項國家功能都必須在廣泛的人民授權基礎上進行。當然,世界上的絕對君主國早已絕跡,所謂主權在民的國家觀已經是一項普遍性通則。但徒具形式的虛假的人民授權,短視的利益交換式的人民授權,威嚇下煽動下的人民授權,金權連作下的人民授權等,何其風行,何其暢行!而通過這種「形式民主」的授權過程取得執政機會的政府,在其深層的意識結構中還存有幾分為人民為社會的真誠意願?一旦政權基礎搖動,權柄發生危機,當尋常的議會民主的政黨制度已不足以穩住局勢時,將是國家暴力的超法令超規章的發動,則所謂的白色恐怖全面展開的時期。這是曾經襲擊過30 年代德、日、意等已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的法西斯大風潮,以及數十年來亞、非、拉後進地區接連不斷的政情激盪衝突不停,人民流離的結構性原因所在。
最後還有一點,我們不得不沈痛指出。一個隨時準備動用國家暴力的最後手段的政權,平日除了壓制機器外另有思想意識領域的控制系統,對部分群眾的認識態度產生一定的影響。如人民反暴政的舉發和批判運動,往往遇到來自民間反共心理的抵制,或一種政治實用主義的反諷。部分「輿論」還會提一些道德相對論來混淆是非。針對諸如要求追究歷史真相,剖析壓迫實態,呼籲民眾多關心被掩埋的政府罪惡記錄,提高人民對手握國家權力者的戒心等人民自發性運動,常常造成阻礙。我們只有以耐心、毅力和超越國界的人民連帶,來逐漸建立人民對國家權力的正當批判制度。像經常性的舉發惡質化的國家權力裝置,特別對人民現實生活中所造成的具體惡果不斷加以揭發,這些都是運動的初步目標。只要我們各自在生活中維持清晰的問題意識而勤於互相交換互相支援聯合行動共同努力,不日提昇運動的層次,還是做得到,並非夢想。本屆台北「東亞冷戰與國家恐怖主義」研討會的舉辦意義在此。謝謝各位長時間的聆聽。希望各位異國來賓有一趟愉快的台北之旅!
出處:《林書揚文集(二)【史觀與批判】如何讓過去成為真正的過去》p.155。人間出版社,2010。

工時鬥爭的意義(林書揚)

「法定工時鬥爭」最能展顯出資本主義生產關係的內在矛盾,也最能暴露出資本家的剝削機制—價值創造過程中的「合法剝奪」的真相。
因為社會總生產中的總工時,不僅和總分配直接有關,進而和總消費有關,更和收奪者資本家的再投資比率有關。因此,在景氣循環中,圍繞在工時問題周邊的各種經濟性或政治性的爭議必然相當繁雜。有時候甚至引發規模不等的工潮政爭,並不罕見。
一個工運團體當其與資本家,及為資本家籌謀護航的政府機關進行各種鬥爭時,除了力爭主動,鬥智鬥力外,對有關鬥爭主題的一些原則性觀念,也要適時理清,妥加把握。否則難免產生一時間的認識混淆和運動步驟上的混亂。一般而言,資本主義體制下的法定工時鬥爭中,勞方應該堅守下面幾點認識。
一、這是屬於資本主義社會結構的「基本性矛盾」之一。但是否做為該社會在任何時空背景下的「主要矛盾」,需要按照社會整體的總形勢來加以考察。
二、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下,擁有生產手段的資本家,和出賣勞力的勞工之間,對於工資與工時的具體規定,總是往相反方向拉鋸—資本家往低工資長工時方向,勞工則往昇工資縮工時方向。但這不是單純的、物理的作用反作用現象。而是兩個對抗性階級之間,事關歷史發展規律的角力現象。資本家的貪婪將導致社會生產力的枯萎,但勞工的自衛,反而具有維護勞動生產性的客觀意義,及保持擴大再生產的基本前提的意義。
三、在經濟嚴重衰退的時期,經常會出現勞資協調論、共生體論等階級休戰的聲音。其實,在市場機制下資本家的「費用結構」愈來愈複雜。除了成本要素中的一些基本項目,像工資、原材料費、機械折舊,能源費、販賣費、利息、稅負等外,還有研發費用、市場化費用、技術報酬、供需變化、經營管理等,都會直接影響到資本家的利潤收入。而這些有關因素中,的確有多種項目不在資本家能逕自決定的範圍內。只有屬於勞動條件的工資、工時等,原來就在資本家的階級優勢下所訂。這部分可透過政治領域的立法操控,把一切不利因素全數轉嫁在勞工身上,以提高剝削度來彌補所有的利空因素。這是資本家常用的策略。特別在不景氣時期,雇主更可以利用一般消費大眾的不安心理,提出共體時艱的論調。因此勞工必須平時留意,對有關經濟大環境的重點理解和個別企業的經營實況,都要經過工會勞教有所掌握。這樣才不致於受資本家的偽善歪論所混淆,堅持鬥爭主題的合理性的信心。
四、法定工時鬥爭雖然是現行資本主義體制的內在矛盾的表面化,但還不是一切社會衝突中最重大的關鍵要素。一項工時規定對勞工的現實生活有多方的影響,固然不言可喻,且對經濟總形勢的決定性作用,也不難理解。但即便如此,如果在特定的時空背景下,出現一種外在因素,甚至非經濟或超經濟因素所引發的另一類問題或情況,當它的嚴重性、迫切性和涵蓋範圍超過了恆常性、結構性的基本矛盾時,顯然該項問題已經形成了一時的社會主要矛盾而凌駕於基本矛盾之上。生產關係中的階級衝突—這是基本矛盾,此時必須為了涵蓋面更廣大的一時性的主要矛盾,讓出它的運動場域。舉例說,像戰爭或持續性全面性的自然災害等,一旦來襲,則全面的抗戰或抗災將頓時變成全社會的首要共同任務。那些經濟生活中的內部衝突,也只得暫時擱置,除非一種基本矛盾彼時已經提昇到主要矛盾的位置。
五、台灣的工會向有「三低」特性—組織率低、凝結力低、運動目標低。面對著形勢複雜的當前工時鬥爭,不僅要抗拒政府和資方的政治性、經濟性壓力,同時還要承擔來自部份群眾、市民、小經營者出於本位立場的指責。在這樣的運動條件下要期待所謂原則的堅定性、方法的靈活性,委實相當困難。要把呈現在眼前的多種問題,從執政與在野之間的政策對抗、官商複合體與工運聯盟在宣傳造勢上的交手,從會議室內的爭理到街頭上的爭勢,其中衍生的實際問題有多少,不難想像。而針對著每一個問題,按其性質作出輕重先後的判斷且取得多數的共識,更需要一種戰略性的衡量視野。這樣才能避免在同中有異、異中有同的微妙關係上建立起來的工時大聯盟發生離心分裂,才能在艱困的共同戰線上維繫著有效的攻防進退。
六、最後,目前台灣的勞資雙方共同面對的,其實不止於是一種慣有的景氣危機,也不止於是一種習見的政情危機。而是政治的異常脫軌和經濟的衰退慌亂互相轉化、互相激盪,說得上是形態怪異的總危機。以全球經濟的嚴峻衰退為大背景,台灣NIES體制的先天弱質,兩岸關係中的自閉和自戕立場等,台灣的社會沉淪恐怕還未到谷底。而層層困境中的勞資對立,此時激射出一場法定工時鬥爭,自有其迴避不了的客觀因素。
在這樣的巨輻動盪中,勞工們雖然也積極應戰了,但受限於基礎條件的薄弱,即使上千上萬飆上街頭,甚至趁著朝野黨爭,守住了兩週八十四小時制,仍然未能佔到策略的制高點。面對著政企聯合的後續反制,此刻工運聯盟如何強化實質的組織紐帶,應該是不容置疑的急務。總之,羅馬非一日之成,只要滿街的勞動者經過工廠外的火熱推擠和吶喊,而領會出使他們的勞動「異化」的社會體系確然存在,從而奮發鬥志、加強團結,那種意義絕對是無可抹消的。不論一時間的戰果大小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