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美之中國戰略:以台灣白色恐怖為中心──在濟州島東亞和平與人權研討會發表的論文(林書揚)

(1998年8月)

一、前言
按照研討會的題目,是從台灣白色恐怖的史跡來看美‧日兩國的中國政策,則題意所在不外要突顯美、日兩帝國主義的侵略性政策如何造成了台灣社會的內部傷害和內部分歧、致使官民關係形成了一種危機狀態,終於導致執政當局發動國家暴力對人民進行一場超越正常法律規範之上的直接摧毀行為──亦即俗稱的白色恐怖。因台灣50年代白色恐怖的時段涵蓋著1949年底到1960年,本篇的論述勢必以該一年代中,美、日兩國對台關係的主要實況和特性為內容。然則,日本在50年代初甫與二次大戰中的部分交戰國締結了《舊金山和平條約》,而在1952年該條約生效之日,才另與台灣國民政府簽訂了中(蔣)日和平條約。此後整個50年代的日本,正進入內部政經領域的體制或架構的重建時期,也可以說是國家目標和發展方向的整合時期。其對外政策,雖適逢大陸上國共內戰及政權交替的重大變局,但尚未建立完整的指導原則。因而對台灣政局的實質影響較不明顯。不過因台日之間的歷史因緣和地緣關係,其所導致的互動情勢還是有一定的現實重要性。本文將擇要予以介紹。至於該一年代的美國政策、對台灣的直接影響則顯而易見,已經形成了戰後新型殖民主義的地區典型、較少爭議。
二、50年代台灣白色恐怖簡介
中國國民黨所執政的國民政府,在二戰後的國共內戰中全面潰敗。於1949年底遷到台北。1950年蔣介石復職總統,台北國民政府正式成立。省政由蔣氏直系陳誠主持。為了鞏固這一塊最後基地的控制,陳誠等人先做了兩項準備工作。1949年5月1日全島戶口總調查,同月21日發布軍事戒嚴令(一直延續至1987年)。從同年年底,開始大量逮捕被認定的危險份子。在保衛台灣、反攻大陸的總口號下,凡是反對內戰、主張國共和談、要求和平建設改善民生的言論都被認定為共產黨間諜陰謀分子、破壞分子。唯當時距離二二八事變時間尚短,官民關係還很緊張,國民黨高層顧慮到驟然發動軍法大審恐怕再度引發騷動,故遲未正式開審。直到6月25日韓戰爆發,美國對華政策改消極觀望為積極介入,全面支持台北國府。各種軍援、經援重新開動,又派第七艦隊進入台灣海峽以阻止大陸紅軍的渡海攻台。國府遇到如此大好轉機,乃自1950年下半年開始大規模的「掃紅肅諜」的恐怖政治。此為世稱50年代白色恐怖。綿延到1960年。雖然國府迄未發表過正式的統計,據估計在10年期間被捕者約8萬至10萬,其中被處死者5千至8千。從逮捕到偵訊裁判、宣判、執刑,每一個司法環節莫不出以超越法令之軍法暴力。凡罪行的認定量刑的標準,執法者只為追求恐怖效果而任意裁決。普遍地無罪變有罪、小罪變大罪、活罪變死罪。彼時多系統的特務機構互相競爭,但以「寧錯抓一百人,勿放過該抓的一人」為共同口號。有關恐怖政策的執行情形,有如下各節:
逮捕機構多,警察、憲兵、特務機關等。不論管轄範圍,不經法定手續。偵訊無期限。酷刑逼供是常態。移送軍事法庭後,初期沒有起訴書,沒有辯護律師,沒有旁聽,有時沒有判決書。沒有上訴。死刑也一審定讞,立刻執行(以上俟50年代後期政情稍見穩定後始有部分改善)。審判中法官可自由心證;凡罪行的認定、量刑的標準,法庭有片面決定權。被告的任何分辯,常常以一句「不足採信」而遭抹殺。
受徒刑判決者一律移送軍人監獄。軍監有不同形式的分支機構。有集中營、勞改所、監獄等等。一律有強迫勞動,強迫洗腦。對於被認定為「有問題」者往往構陷新罪名重新判處極刑。或加重刑期。
即使刑期已滿,如被認為「思想還有問題」,將受「留訓」處置。繼續坐監,期限不定。
刑滿被釋放者,也要通過極為繁瑣的保人手續。在監人若無人作保,不得釋放。
為了加強恐怖效應,有時刻意製造案件,以壓服某一方面的潛在反抗因素。
離監後仍被置於嚴格的監控下定期自動向軍警機關報到交代近況。遠距離旅行要事先請示。監視單位隨時傳召。叛亂犯不得適用任何減刑條例。釋放後不得正式執業醫師、律師、會計師等。亦不得擔任公司法組織中的高層職務。至於有關長年白色恐怖政策的結果,下面幾點是勿容置疑的。
「恐懼」成為國民行為的最高制約因素。使國家社會失去了成員的內在向心力凝聚力。
政府視人民為假想敵,以構陷肅清為國家長治久安的基本手段,使社會長期陷入「結構畸型,手段暴壓」的惡性循環之中。
因政府以大陸上的中國共產黨為最大敵人,以反共為最高國策,終至農民、工人兩大生產階級因懼怕被指為「搞階級鬥爭」而自願放棄法律上的自衛權。
恐怖政策的殘酷性蹂躪了絕大多數台灣同胞的民族感情。終致滋生了分離意識,或所謂的政治冷感症。
在嚴厲的思想控制下社會心理長期鬱積封閉,合理的社會批判絕跡,自由的學術藝術活動受壓,常遭受國際上譏台灣為文化沙漠。
三、台‧日關係概況與特性(約1950~1960年)
1949年到1952年,正是台灣白色恐怖的高峰期。而在日本,是第三次吉田內閣時期。前一年1948年年底,佔領軍總部向日本政府轉達美國政府的要求,囑其執行所謂的「經濟安定九原則」,表面的說法是希望日本國民紮緊腰帶、早日脫離對美國補助的依賴、速謀國民經濟的自立云。其實這一政策是美國在初期冷戰戰略上的刻意佈置。蓋當時中國大陸上的國共內戰,國民黨政府軍的全面頹勢已經明顯,美國的決策人士之間有人主張在中國全面「赤化」之前,有必要逼著日本走出經濟危機,在不久將來出現的共產中國的東邊,及時築起一道防線。
在緊縮經濟下,領薪階級,特別是勞工大眾的生活陷入嚴重的匱乏狀態中。而隨著日共及社會黨等左翼勢力在工會運動中的主導權的提高,吉田政權及佔領軍當局對抗爭運動的彈壓愈見嚴厲。佔領軍的「民主化改造企劃」以韓戰的爆發為轉機,變為以「反共防波堤」的建立為目的。在不景氣和失業的風暴中,政府提出解雇國鐵十萬名人員的計劃,而在勞資關係迅速惡化的背景下發生了下山事件、三鷹事件、松川事件等,社會不安普遍昇高。日本政府的反動立場,表現在和約問題的處理方式上。按1949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於北京後,國民黨政府遷到台北,幸賴韓戰爆發,人民志願軍開進朝鮮半島,美國的對華政策由消極觀望改為積極介入援助國民政府。而與此相配合,日本政府放棄包括中、蘇等在內的「全面和議」立場。韓戰帶來了龐大的「特需」利潤,吉田政權有意以此為日本經濟復甦的契機,再以經濟的成長作為「再軍備」的基礎。麥帥下令成立七萬五千國家警察預備隊,同時增加海上自衛隊八千人員。1951年7月舊金山和約會議開始,受邀國家五十二個,台灣海峽兩邊政府未被邀請。至9月8日,受邀國之間蘇聯、捷克、波蘭拒絕簽署,由其他49個國家簽署定案。在籌備期間美國幾次向日本要求邀請台北國府代表中國參加和約會議,但日政府顧慮到未來和北京政府之間的關係,幾度拒絕美國建議。而吉田之所以有此猶豫,是因為日本社會內部的左翼勢力雖然經過了日政府和佔領軍當局聯合執行的日本版白色恐怖—宣佈日本共產黨非法,下令將日共全數中委處以公職驅逐令、文化傳播公用及民生有關的民間大型企業的幹部追放令,一年之間受到波及者達一萬多名。政府機關就有一千兩百名。地下化的日共轉採激烈武鬥路線,似乎有潛在的成長趨勢,帶給吉田顧忌心理。但到了1951年12月,吉田寄一信給美國國務卿杜勒士,表示有意和台灣的國民黨政府進行和約談判。且言明預期中的中日和約,其施用範圍限於現國民黨政府支配下及今後可能納入管轄的所有領土。日本政府無意與共產政權訂立和約云。吉田之所以有此表示,是因為美國政府警告,如果日本不承認國民政府為代表中國之唯一政府,美國參議院將擱置對日和約不予批准。於是台北國府與日本政府之間的中(蔣)日和平條約在舊金山和約生效之日,亦即1952年4月28日在台北簽署。8月5日生效。1952年7月,日政府為了強化佔領軍撤出後的治安,訂立了「破壞活動防止法」,21日設立了公安調查廳,31日改「警察預備隊」為「保安隊」進一步提高其軍隊性格,成為日後「防衛廳」的前身。同年10月,脫離了被佔領地位後的首次國會選舉中,左右社會黨共116席,增加了2.4倍。但在戰後初期因直接間接執行戰爭政策而受「追放令」處分,且在韓戰後的反共優先政策下被解除處分的前官僚軍人政客等重入政界而在選舉中當選者竟佔總議席約30%,其中有岸信介的「日本再建連盟」的多數人士。可見日本的法理主權一回復,民間左右兩翼的組織力都有所提高。第五吉田內閣繼續推行其高壓反動、打壓人民的保守政策,以期建立佔領軍撒離後的政權威信。1953年通過電煤業罷工規制法,日美相互防衛援助協定等。1954年又推出限制教師聯盟為目的的教育二法,強化國家警察權的警察法修正案等等。1954年初左派社會黨發表了「以無產階級獨裁的日本式型態為目標」的所謂「左社綱領」,引發了資本家集團的大反彈。也推動了保守勢力大聯合的氣運。1957年,日本政權落入岸信介手中。岸氏屬保守右派,連訪美國、東南亞等,以改訂日、美安保條約、進一步強化日‧美關係為其最大政策目標。他也幾次訪問台北,就亞洲反共情勢與蔣介石深談。蔣氏對岸氏的反蘇、反中共至為欣賞。但岸內閣改訂和平憲法和日‧美安保的企圖所引發的,廣泛的人民反對運動的大浪潮,卻也帶給蔣氏甚大的衝擊。特別是,當社會黨訪中團在北京發表〈美國帝國主義是日‧中人民的共同敵人〉的聲明時,蔣、岸兩人的共同敵愾心一定很高昂。當時,台灣的白色恐怖和戒嚴體制已經持續了十年,而日本左派運動的日益高漲,必定帶給蔣氏政權反共內戰長期化的警愓。1960年,岸內閣在數十萬反安保人民的包圍下,利用警察武力制壓國會中的反對派,強行通過新安保。而六‧四反安保示威的規模竟達50∼60萬(全國)。多處發生了流血事件。終於阻止了預定10日來日換約的美國總統艾森豪的登陸。但參院卻在30萬反安保群眾包圍下違規不審讓新約自然通過。岸內閣於完成換約手續後的23日總辭。繼任的池田不久提出「國民所得十年倍增」的口號,預示著經濟掛帥的新階段的來臨。
以上,筆者不憚繁冗瀏覽了50年代日本國家的政治和社會的激動歷史,目的在於澄清如下幾點觀念:
日本社會的50年代無疑是動亂的年代。由戰前延續下來的階級結構,正如三池煤礦事件被稱為「總資本與總勞動的大對決」,正經歷著戰後重整的關鍵性時期。在東西冷戰的間隙中,日本的新獨佔資本集團,努力追求新剝削體制的政治、法制的外部條件。台灣的50年代是白色恐怖的十年,而同一時段的日本何嘗不是另一形態的議會民主掩蓋下的白色恐怖?在那關鍵性的十年,日本雖結束了被佔領狀態,卻因戰敗國的諸般限制,及國民心理上的一定的道德負荷;更重要的是,經歷了戰災復舊和戰爭賠償的沉重工程而甫見常規化的國民經濟,尚無力對外積極經營一定強度的經濟帝國主義。其對台灣的政策立場,只是同為亞洲反共聯線中的一員,共同面對共產中國的壓力。因而在國際政治的某些方面,如簽訂和平條約,維持外交關係,保護台灣政府在日權益(如台海兩邊政府對在日產權的爭執問題上)等,屬於一種正常邦交下的「善意」支援;對正在執行白色恐怖的台北國府來說,那些協助的效果是間接的。只不過因為有大陸中共政權的競爭,所以即使是間接的協助,還是備受重視的。至於一些意識型態的,或緣自「知日派」、「親日派」等近代中國的部分要人所慣有的特殊人脈為基礎的「檯面下政治」,因為台北國府在國際關係中的相對弱勢而顯得相當珍貴。如,當日本政府以台北為對象而不以北京為對象的和約政策愈來愈明顯時,據說在大陸變色前夕流亡在外國的一些前國府的高級幹部,包括情治幹員,不少人重新申請來台歸隊云。
五屆吉田內閣,兩屆岸內閣,前後十年的日本政局,呈顯出來的政情動盪,階級力量的組織化和衝突性理念的深化,如所謂「保革」勢力的相對消長,和平非戰憲法的改訂問題,再軍備問題,要求社會正義的庶民大眾和以快速的擴大再生產,確保最高利潤為首務的資本集團之間,在政治各領域的慘烈對抗,無疑帶給台灣國府相當大的啟發和警惕作用。特別是,其反共二分法的思考模式下,東鄰日本的觸目驚心的群眾鬥爭,無疑是中蘇共背後策動的「國際共黨陰謀」。猶記當年的思想統制下有所謂的兩化毒素論:一為赤化思想,指的是馬克思主義;另一為洋化思想,即為西方式自由民主思想。兩者都被視為危害國家民族的邪說。蔣幫那一班人,無疑認為日本社會正遭到兩種毒化思潮的蠶食。其對雜誌《自由中國》的所謂的「煽動輿論」、「為匪宣傳」等舉發構陷,不外這種病態防衛心理的結果。
綜合上述,1950年到60年的台灣白色恐怖,表面上沒有受到日本政府的意圖性國家行為的正式支援,卻以其社會內部的熾烈的階級鬥爭實況提供台灣政府一些社會操控的參考系統。且吉田、岸、石井等保守派大老,常以個人身分來台與蔣介石、張群、何應欽、谷正綱等高層核心交換有關亞洲反共形勢的意見。如著名的「三矢計劃」,是一種違憲的國家暴力的強行發動計劃案,可相信透過某種隱秘管道,國民黨特工系統早已瞭然。此外,有關中蘇共的動態消息,特別是諜報工作的具體資料,台日政府間或直接或通過美國媒介,經常性的交換資訊、互相協助(包括秘密逮捕及引渡作業),應該未曾中斷過。這一點,即使在兩方之間尚有個別利益上的矛盾,還是被維持著。總之,台灣要防阻日本政府在兩岸之間傾斜於北京,而日本在尚未進入聯合國前,也需要佔有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位置的台北國府的支持。兩者在50年代的關係亦有國際政治現實中的客觀因素。
另外,在冷戰時期的台日關係中,尚有一件極端怪異,卻意義凸顯的歷史懸案。是為存在於1949∼1968年的日本地下軍事顧問團,俗稱日本覆面部隊,又稱「白團」的秘密團體。該組織以極端隱密的方式在台灣運作了長達二十年,如非當年獨裁者蔣介石的無上權威,是難於想像的。按蔣氏素抱所謂「先安內後攘外」的論調,那是本世紀落後地區反動化了的既得利益階級和集團,把階級及個人利益放在國家民族共同利益之上的想法。他們唯恐民族統一愛國戰線的反帝運動會耗去他們的權益基礎,且也有可能讓工農階級的力量在聯合抗外的過程中坐大,因而對「槍口一致對外」的社會輿論在內心裡是反對的。他們認為與其聯合本國工農及廣大人民大眾去推行艱難的反帝反強權,不如和國際強權達成暫時性的妥協,造成穩定的對外關係,然後進行內部各種社會矛盾的解決。這種立場,導致了1928年的「清黨」事件和第一次國共內戰。後來在全國民眾日益高漲的抗日救國的聲浪和各界愛國團體的壓力下(如西安事變),蔣氏一班人才不得不接受抗日救國的民族愛國統一戰線。但蔣氏的上述原有立場,即使身負抗戰最高指揮責任期間,仍然未變。在抗戰軍情十分吃緊的情況下,仍然保留著數十萬裝備精良的部隊圍住並監控中共基地而不投入於抗日戰場。他深知日本軍部和國民黨政權之間並非全無立場上的交集點。也就是政權本質上的反共共同立場。在一些地方戰場上時而出現國民黨軍隊和日軍互通訊息聯合進攻紅軍的事件。到了1945年日軍全面投降,中國的八年抗戰以勝利結束。但在國民黨說,1937年因共同抗戰而暫時中斷的國共鬥爭,在抗戰結束後會是如何的局面呢?共產黨會不會再度發動階級鬥爭呢?國民黨是否應該重新開始剿共政策呢?而在日本這一邊,帝國在15年軍事擴張主義的冒險後終於崩潰,無條件投降後淪為被佔領區,國家未來的存亡、國民的生活前景,會是如何的慘狀呢?當戰地的砲聲停息後,交戰兩邊的最高責任者,勝方的中國戰區最高統帥蔣介石,敗方的日本派遣軍最高司令官岡村寧次,兩人胸中起伏的思潮,恐怕不出這樣的問題吧。雖然兩人各站在一場戰爭勝敗的相對位置上,但由於那是高度政治性的位置,掌握著一定的戰略資訊,或可推測戰後世界中兩國各自面臨的可能局面。具體地說,二戰後存續著一個社會主義大國蘇聯,一個擁有相當規模的武裝力量的中國共產黨,在亞洲其他地區的戰場上曾經取得了民間反侵略武裝力量的主導權的,東南亞地區的民族解放組織等。英美西方聯盟究竟準備以何種態度立場去面對這些新的不安因素?戰敗國日本本土,其戰前殖民地朝鮮半島,因為戰時體制的解構,社會機制的轉轍,30年代的人民左翼勢力會否重新興起,匯合而成世界性的國際共產主義大浪潮?果其如此,則剛剛經歷失敗和挫折的侵略戰爭的執行者,和甫獲對外戰爭的勝利卻將要面對新內戰危機的勝利者之間,在意識的深層裡,恐怕會達成一種共同認知—大戰後將是超地區、超國家的共產主義和反共產主義的大對決。至此,兩人將發現,過去的敵對關係在新的現實條件下可能轉化成新的提攜關係。
1945年8月15日,日皇宣佈無條件投降的翌日,蔣介石電告岡村如下幾點指示:1.繼續堅守崗位;2.維持各地秩序;3.所有武器只可繳給重慶中央軍;4.若遇擾亂者可自衛反擊。3、4兩點顯然在暗示不可以紅軍為繳械對象,如對方強求,可用武力擊退。當時中央軍主力多佈置在內陸,沿海一帶佔領區卻有不少紅軍游擊區。蔣氏怕中央軍一時鞭長莫及,紅軍可能就近收繳日軍武器而急速膨脹。正因為全面投降後百萬日軍仍被允許武裝「自衛」,致使接收期間全國各地發生了大大小小的紅軍或地方武力和日軍之間的交火事件,據日方統計日軍死傷達兩萬多名。稍後蔣氏再對岡村通電提出進一步的交換條件,包括不把岡村送交盟軍軍事法庭,在中國戰區中無罪釋放,不願回日的軍官可以留在中國,保證其在華特權不受損害,包括軍階,只要他們願意協助國府反共。到了8月20日,岡村把親自訂立的對華處理要綱通知各地日軍,主要內容如下:日本傾全力支援中國,奠定爾後日本重建及東亞復興的契機;尊重中國方面規定(武器則只可交給中央軍),確保治安愛護人民。但為自衛使用武力時,應採取斷然行動;不可在秩序轉換之間,予中共機會;中共軍若有抗日侮日行為,斷然施以懲罰。對岡村如此堅決的反共立場,蔣氏十分高興。乃於9月10日由何應欽接見岡村,以一份中國政府的派令交給他,任命他為中國戰區日本官兵善後聯絡部長官,賦予指揮權。且在另一日,蔣氏親自接見他,坦然說:「以後我們的剿共任務很艱苦,美國的支援不足以解決,我們正需要你這一位軍事家」云云。從此日起,這一位接任大日本帝國支那派遣軍總司令官八個月期間,攻佔中國領土一百多萬平方公里、佔領四個省會、摧毀了一百多座城市、七個重要空軍基地、三十六個機場,使中國軍付出了死傷六十萬犧牲的侵略軍總帥,變成了蔣介石的最高軍事顧問。且在全國人民一致的抗議聲中被判無罪送還日本。回日後的岡村,就個人而言感激蔣氏不殺之恩,以一個舊帝國將領而言,以其專長的戰略視野評估戰後亞洲的可能走向,重新思考蔣介石所提為中日共同反共而互相協力的建議,乃於1949年間,制訂了「義勇軍招募工作要領」一份,呈給蔣介石,其主要內容有: 方針:集結多數反共意志堅定之舊日軍將校為核心,參加民主集團反共前哨的中國作戰,以確保台灣,進而反攻大陸,並謀東西反共聯合態勢之確立;名額:三千名。做為種子部隊動員台灣壯丁混合編成十個師;進度:以1950年8月底以前為準備期。其他具體規定甚詳。值得注意的是,在其「試行招募」一項中,規定由著名的右翼團體「玄洋社」負責。不過本計劃案因技術性困難太多,後經蔣氏否決。最後,才提出「助台第二案」,便是大規模的日本地下軍事顧問團案。1950年7月間,經蔣介石親自核定成案。
關於所謂「白團」的經緯,大致可歸結如下幾點:
成立時間大約1949年11月間,總人數八十三名。工作記錄:11月隨蔣氏赴四川重慶,參加南川作戰的指揮策劃。1950年3月起,開台北圓山軍官訓練班:普通班結訓四千零五十六人,高級班六百五十一人。實踐學社(地下陸軍大學)聯戰班六百九十四人。戰史班六十七人。科停班一百六十三人。高兵班一百一十八人。戰術教育研究班一百六十人。海軍參謀學校五十七人。聯勤後方教育班二百人。其他動員訓練,32師示範演習訓練實踐小組(附設在陸軍指揮參謀大學內)等。整個運作期間自1949年到1968年。受訓總人數兩萬。白團是一種包括陸、海、空三軍的聯合軍事顧問團,其實力據說相當於戰前日本三個師團的幹部。化名喬本的大橋策郎說:「民國38年(1949年)正是國民政府軍民自大陸撤台,台灣島民在戰後疲弊經濟中喘息,人心在二二八事件暨其後之白色恐怖籠罩下,更懼中共來攻的惶惶不安期。就在這時白團人員來台展開訓練,對恢復國軍信心,給予國軍精神支援的效果不容忽視⋯⋯。」顯然,白團工作的開始,和50年代白色恐怖的開始是重疊的。且和美軍顧問團的設立時間也相差不遠。有關該團訓練教育的具體內容我們不得而知。但對當時台灣的政治社會情勢,我們是熟稔的。那是憎念和恐懼混雜的精神症狀的時代。我們身為時代的蒙難者,對當年蔣介石一班人和在敗戰的屈辱感下尋找精神補償的舊日本軍官之間的如此怪異的結合,時隔半世紀的今天,仍然感受到一種錯亂或倒錯的傷疼。按理,當時的中(台)日尚無邦交,和約也未訂,法理上還處在戰爭狀態中。日本戰敗後廢除了軍隊,白團團員都是被整肅人員,不准出國。在如此情況下還和美軍顧問團同地同時段活躍在台灣先後長達廿年。這證明一切國際法制規範的內層裡窩藏著的是超越國界的,出於階級同質性的認同立場。白團工作的實際效果也許不易量化,但在風雨飄搖中穩住了蔣政權賴以生存的敗戰軍隊的士氣、重建了紀律、提高幹部素質、重整教育訓練計劃等也不能完全否定。
二十年來在日、美政府的默許下,在美、日安保,台、美共同防衛的大架構下,有這麼一個技術性的小環節,雖然違規,卻不無實效。不過這一類「實效」究竟算甚麼呢。一位獨裁者的執著和妄念竟使一班敗戰之將猶談兵,一起做了廿年的白日夢。至於蔣介石請白團團長向中華民國將校學員講解日本武士道的「真髓」一節,幾乎荒唐到令人懷疑蔣某人彼時的精神狀態了。白團活動的結束在1968年。結束的理由不難理解。客觀條件的限制—包括團員年齡和專業素養。軍事科學畢竟是日新月進的。再高的個人成就還是有止境的。再說客觀情勢的變化,主要是台灣島內政情的相對穩定化,也有關係。雖然還是戒嚴統治,但諸般政治運作的軌道化、制度化還是自然趨勢。體制外的一個地下顧問團,要使其永久化根本是不可能的。當初設立時的動機和必要性、可能性都已經事過境遷,存在理由的合理性也就稀薄化了。到1968年,最後五名團員的實踐小組解散,白團正式結束。
最後,讓我們總結一下歷史正面舞台上的台、日關係。1951年9月3日,日本暗藏心機的《舊金山和約》第二條只表示放棄台、澎,卻未明言歸還於中國,製造了「台灣地位未定論」的依據。1952年4月8日,美國宣佈《舊金山和約》生效,同日台灣與日本在台北簽訂了《中(蔣)日和平條約》。但爭議中的第二條,台北國府無力挽回。同年5月5日,中國兼外長周恩來發表聲明:「美國宣佈和約生效是非法的。美國策動台灣與日本締結條約,意在把兩個傀儡聯在一起,構成對中國的軍事威脅。」7月29日,台、日成立「台灣日本經濟協會」。張群、何應欽等「知日派」大老鼓吹「台日合作,經濟上共同發展,政治上共同反共」。到了50年代中期,日台經濟關係回復到1945年日本投降前的水準。當年台灣對日本出口佔總出口50%左右。1952∼1970年,日對台投資佔外資總額的65.7%。1972年9月29日,日本首相田中訪北京,中日恢復邦交。在此時點上,白團八十三人多數已作古。白團中有數位憲兵軍官,也有一位陸軍中野學校出身的情報官,令人懷疑當年的訓練科目中是否也包括諸如諜報學、調查、偵訊學等與白色恐怖直接有關的部門。不過即使有,白團也參與過白色恐怖,對這一段傳奇性歷史插曲,在意義上也不致有所增減。
四、美台關係的概況與特性(1950~1960年)
19世紀美國勢力進出太平洋,算是後進。發現東方古老帝國大清擁有如此廣大的土地、豐饒的資源,卻在前近代的社會結構基礎上,對經歷了產業革命近代化工程的西方強權的抵抗力是如此的脆弱。美國一方面強行插進了一腳(《望廈條約》,1844年),一方面喊出「門戶開放」口號,表示不同意任何一個歐洲強國單獨享受征服的果實。加以當年「新大陸新平民國」的形象,也贏取了部分中國人民的好感。但當時確有部分美國擴張主義者主張趁機佔領台灣,以便與英、法、俄、德等西歐列強取得平衡地位,只是不及實現。到了二次世界大戰中期,太平洋美軍開始反攻,以佔領日本本土為最終目標。美國海軍初期計劃奪回菲律賓後攻佔台灣。擬出一份「美國單獨軍政管理台灣」的計畫案,排除中國政府的介入。後來顧及到台灣第十方面軍的抵抗力而繞向琉球。日本在8月終於棄戰投降,台灣依據開羅宣言,復歸中國。後經數年的戰爭殘局動盪,美、蘇對抗的局面漸形顯著,「如何避免中國變成蘇聯附庸」變為美國亞洲戰略的新重點。在國共內戰中,國民黨形勢日非,1949年1月淮海戰役結束,國府軍隊全面潰敗。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中有人策劃如何把台灣和大陸用政治或軍事方法加以隔開以阻止「台灣落進共產黨手中」。在這期間也拋出了「台灣地位未定論」甚至「台灣獨立論」的輿論風向球。到了1949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同月26、27兩日,美國國務卿艾奇遜主持遠東政策討論會,才決定放棄軍事佔領台灣的計劃。
1950年6月25日韓戰爆發,美國政策又一個大轉彎。重新把台灣定位為反「紅色中國」的軍事據點,繼續扶蔣反共。蔣政權於是得以站穩腳跟,開始採行嚴厲的白色恐怖肅共政策,以鞏固這一塊最後基地。杜魯門總統於6月27日發表聲明,「台灣未來地位的決定,必須等待太平洋安全的恢復,對日和約的簽訂,或經由聯合國的考慮」。同時下令第七艦隊進入台灣海峽。當晚美國駐台代表晉見蔣介石,要求蔣氏接受美總統的聲明。翌日,國府外長葉公超正式覆函表示同意。從此美、台關係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和韓戰爆發為條件進入了「相對穩定」的階段(由1950年7月持續到1969年)。蔣政權在新關係的庇護下有計劃地整肅島內的異己份子,穩住了流亡政權。當國民黨政權被編進美國亞洲戰略佈置圖後,美國積極地執行軍事、政治、經濟各方面的援華計劃。在軍事上,韓戰爆發的當天,美國參謀首長聯席會議主席布雷特里公開贊成麥克阿瑟對台灣的最新評語—「台灣是一艘不沉的航空母艦」說,是起自阿留申群島經日本、沖繩、菲律賓的「美國太平洋防線的一環」。6月29日,第七艦隊駛進台灣海峽;7月31日麥氏訪台與蔣氏會談。蔣氏同意台灣的陸、海、空三軍歸入麥氏統一指揮「共同防守台灣」。8月24日,美空軍第13航空隊成立「台灣前進指揮所」。1951年5月,美國軍事顧問團正式成立。在那之前,美國防部的情報單位也成立了以「公司」名義掩護的作業機構。以上的軍援關係,並沒有在韓戰結束後跟著結束。美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敵意和戒心似乎只有增高,並沒有減低。1954年12月2日,美蔣重新簽訂「共同防衛條約」。1955年1月,美國參眾兩院通過了「台灣決議案」,授權總統在台灣和台灣海峽使用武力。1957年,美國把可攜帶核子彈頭的地對地鬥牛士飛彈運來台灣。且在中部清泉崗基地修建了1200英尺的跑道,供攜帶核彈的B52轟炸機使用。此外,美國提供給台灣軍隊大量的武器裝備,藉以提高台灣的軍事實力。且多次實施美、蔣聯合演習,都是以大陸為假想敵的空降、登陸戰項目。據統計,在本階段美國對台的軍事援助總共達45億美元。
在政治方面,美國繼續承認國民黨政府為代表中國的唯一政府。極力維持其國際地位。1950年7月,藍欽被派為駐台北「公使銜」代辦。1951年5月18日,國務院高級官員放言:「美國只承認中國國民政府,不論它的管轄地有多大,多小」。1953年2月,艾森豪正式昇任藍欽為大使。中(蔣)美邦交一直維持到1978年12月31日。美國也在聯合國中極力維護國民政府的代表權,經常使用其國際影響力頑強地阻止北京政府回復聯合國的合法代表權。直到1979年10月25日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解決中國代表權的長年爭議為止。美國甚至不止一次阻止其他國家和北京建立外交關係。
在經濟方面,自1951年到1965年美國對台的經濟援助總額達14.65億美元。年平均約1億美元。對台灣經濟的穩定和發展所帶來的積極作用不容否定。像:維持台幣幣值、在基建中抑制了通貨膨脹、彌補外貿逆差等,都是美援的正面作用。在本階段中,諸如電力、化肥、交通建設、港口設備等大型建設,都有美援的資助部分。據統計,1951∼1963年期間,美援佔台灣所有的基建總投資的75%。
不過在美、蔣聯合共同反共期間,雙方也有過幾次的矛盾暴露。畢竟雙方聯合的目的有所分歧。蔣氏的最高目的在於反攻大陸,重建個人的歷史權威地位。而美國在其戰略構想下,聯蔣為的是圍堵中共。美國視蔣政權為戰略工具,而蔣氏卻在被動中時而企圖爭取有限自主權。1962年和1967年,有兩次蔣政權要求對大陸採取軍事行動。一次是蔣氏認為大陸上天災頻發,又有中印衝突、中蘇論戰,以為「反攻」的時機到來;另一次是蔣經國認為文革動亂有機可乘。兩次要求都遭到美國拒絕,紐約時報且嘲諷為「現代神話」。另外,1958年美國曾經建議蔣氏退出金門、馬祖,蔣氏堅決反對美國的「劃峽而治」的主張。但美國不贊成蔣氏的「反攻大陸」是出於全球性的戰略考慮和對中國紅軍的抗禦戰力的評估。而對於蔣氏攻權在島內執行整整一個年代的白色恐怖是支持的。我們有理由相信,駐台美軍中必定有情報戰的單位,美軍顧問團所提供的協助項目中,也一定有各種諜報工作項目。更何況還有從未正式露臉的,那些「西方公司」之類的神秘機關。且就在美國本土,彼時也正吹著美國版的白色恐怖。像大戰甫結束,杜魯門發佈的「忠誠調查令」,麥卡錫主義下瘋狂的「掃蕩共黨分子」,「舉發內在敵人」的整肅運動等。相比之下「與百萬武裝共產黨作殊死戰的國民黨」為了鞏固唯一的基地而採取恐怖政治,美國政府是絕對不會以自由、民主、人權的一般理念來加以反對的。
美國二戰後的中國政策,先是有限介入國共紛爭調解矛盾以防止蘇聯涉入獨佔機會。其目的是扶助一個親美的中國政府能抑制共產黨勢力戰後繼續發展。而當國共內戰的趨勢愈來愈明顯,國民黨政權已日暮途窮,無力挽回頹勢,美國才在一批慎重論專家的建議下一時改變介入政策為擺脫政策,不過同時還企圖把台灣從大陸中國割開。當初意圖介入為的是防止共產黨壓倒國民黨,而後來企圖割走台灣,還是為了不讓台灣落入共產黨之手。美國政府的反共國策,是美國獨佔資本的階級本能的具體表現,不論處在何種情勢下都是政策的最高準則。美國駐軍也好,顧問團也好,使領館也好,即使表面上不介入台灣內部的整肅運動,暗地裡的協助還是有的。最常見的方式,是台灣特工人員的留學代訓、情報的交換、偵防器材、技術的協助,「敵後工作」的互相支援等。我們不知道美國政府對台灣社會內部的左派運動,或中國共產黨的地下組織問題等,有多少瞭解。但相信他們對這方面的密切注意甚至隱密的調查,應該是常年持續著的。如1947年3月3日,二二八事變爆發後僅五天,美國駐台北領事館向華盛頓緊急提議:「對日和約尚未簽訂,在法理上台灣仍然是日本國的一部分,為了防止台灣被赤化,美國可以用聯合國名義進行直接干涉,俟中國出現一個足能負責的政府,再行交還」云云。5月26日,剛卸任的駐台領事喬治‧柯爾向國務院提出一份備忘錄。提出個人意見說台灣有可能受共產黨控制。其所指共產黨顯然指的是當地的共產黨。他憂慮當前的混亂若持續下去,共產黨可能成功「滲入」各組織「消滅南京政府代表」。1948年12月,國務院要求參謀首長聯席會議作出評估,一旦台灣落入共產黨手中,戰略上美國的安全將受到何種影響,同時指示奉調回國的駐菲律賓一位參贊順道赴日聽取麥帥意見。這位參贊表示台灣可能經過兩種途徑落入共產黨手。其中一種方式,是地下共黨分子滲入,發動反抗運動,從內部推翻國民黨政府。從以上兩例,可見美國的情報機構對50年代的台灣將出現一場國共內戰的延長戰線一事,是有預見的。
五、結論
所謂的白色恐怖,乃指具有反動性格的政權,以國家安全為理由,或以護持某一種國家理念為理由,利用國家暴力,針對政權的反對者採行超越正常罰則以上的嚴厲處置,藉以在民間製造恐怖效應,視其為政權保衛的最後防線的非常態國家措施。即使在先進資本主義國家,若因其結構性或外因性矛盾,不易循正常議會民主的運作獲取解決,而顯有危及政權基礎的可能時,當權者往往訴之於違憲違法的手段強行除去危機因素—包括反攻府的個人和團體。在兩次世界大戰間,30年到40年代出現在德、義、日等國家的恐怖政治,主要出於內部階級矛盾激化的危機逼使統治階層戰鬥化的結果。雖然衝突的實況十分慘烈,其因果經緯還是比較單純。然而二戰後的新殖民主義在後進地區所造成的白色恐怖風暴,其殘酷性、慘烈性遠遠超過部分先進資本主義國家內部的鬥爭實跡。
回顧1950年到1955年,亦即50年代前半期,由美國主導而成立的地區性反共聯盟,如1950年美韓共同防禦協定;1951年美澳紐太平洋安全條約;同年美、日安全保障條約;1954年中(蔣)美協防條約;同年東南亞公約;1955年巴格達(中東)公約等等,美國為了世界反共戰略的需要,積極收編各地區當權派而不問其政權基礎的合理性如何。然而,因為東南亞、東北亞一帶的新獨立國家,在國際權力結構中的位置,早已註定在資本強權國家的經濟的、政治的,甚至文化的,直接或間接的影響範圍內。其內部結構大都尚處在現代化的初期階段。政府與人民之間的制衡尚未有制度或政策方面的充分保證。社會階級尚未充分機制化,政治權力還保留著一定的前近代成分,既專橫又脆弱的政權往往以參加美國主導的同盟組織換來被保護權。使其反動性格更形突顯。冷戰構造下的一個美國附庸,首先無法建立國民經濟的自立性和對外政策的自主性;民主建設遲緩甚至逆向發展,反共價值觀的思想管制,魚肉人民的特權官僚等等。當這些因素積累下來的民怨一旦受到激化,或民間自覺的改造運動日漸高漲,而政府的片面高壓、威嚇政策仍難奏效時,往往出現反動政府突襲民間反對勢力的白色恐怖慘景。
其實,人民的欲求不過是民族求自主、政治求民主、經濟求公正的民族民主運動的性質。但國家既已收編在國際冷戰的大架構中,人民必然認識到反動政權背後的一把保護傘,美國帝國主義的存在,而往往使運動附上反帝色彩。相對地,政府恐怖手段的施用對象也往往以人民左翼的個人或團體為主。這也是冷戰背景下的現實狀況,少有例外。
台灣50年代的白色恐怖發生在大陸上二戰後國共內戰的延長線上,而30年代台灣人民左翼的歷史傳統,和美蘇對抗的國際政治環境也有密切關係。對事件本質的確切的反映,應能提供人們更廣闊的政治視野,和思考台灣民主化問題時更深入的立場。
我們不必諱言,當社會的組織原理仍然以階級矛盾為基礎的階段,國家機器在本質上是階級支配的工具。而一切恐怖政治的超法律執行,不過是階級壓迫的原始形式之一。也是人類在漫長的文明化過程中必須不斷地自我揚棄的反進步惰性因素之一。人們不時地做痛苦的回憶,和一再訴述那段慘淡歲月,並進行一些科學性探究,其目的便是要闡明一段歷史教訓的內涵,俾能讓社會成員漸行遠離歷史悲劇的重演,而不僅是受害者的悲情控訴而已。
參考書目

  1. 戰後政治史/石川真澄/岩波新書
  2. 昭和史/遠山茂樹等/岩波新書
  3. 岸信介/原彬久/岩波新書
  4. 憤怒的台灣/莊嘉農/新觀點叢書
  5. 帝國主義侵華史/丁名楠等/人民出版社
  6. 從二、二八到50年代白色恐怖/林書揚/時報出版公司
  7. 美國對台政策機密檔案/資中筠、何迪/海峽評論社
  8. 覆面部隊/林照真/時報出版公司
  9. 台灣總覽/社科院台研所